10 JUL 2026 張倍齊律師
契約即使由交易相對人提供制式版本,仍可能包含模糊的履約內容、不利的違約金、欠缺終止條件或增加訴訟成本的管轄約定。
契約簽署後,雙方原則上均受約定拘束。日後如欲解除、調整違約金或主張條款無效,通常需要符合特定法律要件,並可能須經訴訟處理。
因此,簽署前審閱的重點,是在仍可協商時確認權利義務、修改不明或不利條款,並評估無法修改時是否接受風險。本文說明主要審查項目及送審前的準備。
「細節由雙方另行協議」「依一般慣例辦理」「工程依現場狀況調整」等文字,可能使履約內容及決定權不明。審閱時應確認具體標準、決定人、通知方式及無法達成協議時的處理機制。
違約金條款應確認性質及金額:
本票、保證人及定金的法律效果不同,簽署前應確認擔保範圍、期間及可能責任。
長期契約應明定何種情形得終止或解除、是否須先催告、通知如何送達,以及已付款項、存貨、設備或未完成工作的結算方式。欠缺這些約定時,雙方發生爭議後較難確認契約如何結束。
約定由距離較遠的法院管轄,可能增加出庭與委任成本;選擇仲裁或外國法,也會改變程序與費用。審閱時應確認約定是否有效,以及自己能否負擔後續處理成本。
對方拿出印好的「公司統一版本」要你簽,法律不是沒有保護:依民法第 247 條之 1,一方預先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果免除自己責任、加重你的責任、限制你行使權利或有其他重大不利益,顯失公平的部分無效;消費性契約另有主管機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規制。
法院對顯失公平採逐條及個案審查,制式契約並非當然全部無效。簽署後主張條款無效,仍可能須透過訴訟確認;簽署前如能修改,通常可降低後續爭議成本。
金額較小、一次性且內容單純的日常交易,不一定需要委請律師審閱。下列契約因金額、期間或法律效果較為重大,可優先評估審閱:
是否送審,可依交易金額、契約期間、違約責任及發生爭議後的可承受成本評估。
契約審閱的工作成果通常包括:逐條修訂建議、無法修改條款的風險說明,以及依當事人需求提出的協商順序與替代方案。委任前可確認交付形式及是否包含後續修改。
審閱後可依協商及簽署狀態處理:
契約審閱多按件計費,費用依文件份量、交易複雜度及修改次數而異。委任前可先確認報價所包含的範圍。
契約審閱主要確認履約內容、違約金與擔保、終止結算及爭議處理條款。法律雖可能對顯失公平或過高違約金提供事後救濟,但簽署前明確約定,通常更能降低爭議與訴訟成本。
若您有即將簽署的契約,或正在擬定合作條款,可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由張倍齊律師協助確認權利義務、提出修訂建議並說明未修改條款的風險。
※ 本文僅供一般法律資訊參考,非針對具體個案提供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實際處理仍應依完整事實、文件及當時有效規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