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一定要蓋章加簽名嗎?律師解析契約成立要件

05 JUN 2024 張倍齊律師

壹、常見疑問:契約到底要簽名、蓋章還是都要?

遇到和解書、買賣契約、借款契約時,許多人會猶豫:到底要簽名?蓋章?還是兩者都要?沒有白紙黑字就不算數嗎?本文從《民法》規定與實務見解切入,帶您完整了解契約成立的正確觀念。

貳、契約以「意思表示合致」為核心

一、《民法》第153條第1項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所以契約的核心是雙方合意,而不是「有沒有白紙黑字」。口頭約定、電子郵件、LINE 對話、甚至默示行為都可能成立契約。

二、例外:法律規定的要式契約

下列契約依法須以書面為要件,少了書面將不生效力:

參、書面契約中的簽名與蓋章

一、《民法》第3條規定

「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如以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二、簽名、蓋章、指印的效力

肆、沒有簽名蓋章,契約還會成立嗎?

一、口頭契約也可成立

只要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口頭約定即有效。常見如便利店購物、搭乘計程車等生活事項,皆屬口頭契約。

二、書面契約的好處

三、沒有書面但有其他證據時

這些都能佐證契約成立與內容。

伍、實務建議:還是慎重為宜

一、重要交易應以書面為主

二、建議同時簽名並蓋章

三、保留完整證據

陸、律師提醒

一、注意對方授權

與公司交易時,應確認代表人或代理人具有合法授權(公司登記、授權書)。

二、條款不宜模糊

避免使用「必要時」、「依雙方合意」等模糊字眼,應明確約定金額、期限、違約責任。

三、必要時請律師審閱

關鍵合約宜由律師審閱,補足漏洞並確保語意一致。

柒、結語

契約並非一定要白紙黑字加印章才會成立,但「白紙黑字+簽名蓋章」能讓權利義務最清楚。亮遠法律事務所能協助您審閱、草擬契約,並於糾紛發生時提供完整訴訟及和解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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