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訟則凶」,這句古老的告誡深植人心,反映了人們對於訴訟的普遍印象——勞民傷財,且結局難料。然而,在現代法治社會,當雙方無法透過協商化解糾紛時,司法程序往往是捍衛自身權益、為爭議劃下句點的最後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線。
律師的角色並非鼓勵興訟,而是協助當事人在別無選擇時,運用法律武器尋求一個具有強制力的「定案」。無論判決結果如何,它終結了懸而未決的狀態。因此,當您不得不走上訴訟這條路時,深入了解其運作模式與時間樣貌,將是做出正確決策的第一步。
「我的官司到底要打多久?」這是每位當事人最關切的核心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理解官方的理想標準,再對照司法實務的真實樣貌。
為督促法官的辦案效率,避免案件無限期拖延,司法院訂有《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為各審級的案件設定了原則性的審結時限。這並非代表超過期限案件就無法判決,而是一個內部的管考機制。
對於常見的民事與刑事訴訟,理想的辦案時程如下:
從數據上看,一個案件若完整經歷三審,在完全沒有任何延誤的理想情況下,總時長就可能達到 3 年 3 個月。這個數字,往往已超出多數民眾的預期。
上述的官方期限是一個參考基準,而非現實的保證。許多案件的實際耗時遠超於此,其背後並非單純是法官怠惰,而是源於幾個關鍵因素:
(一) 必要的程序耗時
許多案件的真相釐清,有賴於耗時的專業程序。例如工程或醫療糾紛,常需委託外部單位進行「鑑定」,光是等待一份鑑定報告就可能耗費數月甚至超過一年。此外,向其他機關(如銀行、地政事務所)函詢調閱資料、傳喚證人到庭作證,這些必要的調查程序,都會拉長案件的整體時程。
(二) 案件的對抗本質
訴訟如同球賽,您的對手並非靜止不動的木樁。對方會提出反駁、聲請調查證據、傳喚對自己有利的證人。若一方採取「以拖待變」的策略,刻意在各種程序細節上爭執,訴訟的戰線自然會被拉長。每一次的法庭攻防,都可能衍生出新的爭點,需要更多時間來釐清。
(三) 司法系統的負荷
台灣的司法官長期處於高壓、高案量的狀態,一位法官手上同時承辦數百件案件是常態。在有限的司法資源下,每次開庭之間通常會間隔一個半月至兩個月,這也使得案件的推進速度相對緩慢。
面對漫長而充滿變數的訴訟,您的心態與策略,將是決定最終成敗的關鍵。與其在過程中被動等待、焦慮不安,不如在戰爭打響前,就進行主動的策略佈局。
許多人在情緒激動時脫口而出「我要告他!」,卻忽略了訴訟是一項成本高昂且極難單方面喊停的投入。一旦案件進入法院,就像啟動了一台無法輕易停下的機器,想撤回告訴往往有其法定條件,並非隨心所欲。
因此,在發動訴訟前,務必尋求專業律師進行全面的「戰略評估」。律師會協助您盤點證據、預判對方的策略、評估訴訟風險與成本。這場仗該不該打?勝算有多少?可能的結果是什麼?釐清這些問題,才能避免一頭栽進訴訟的泥淖後,才發現進退維谷。
訴訟的目標是「解決問題」,而不僅僅是為了「輸贏」。在充分的戰略評估後,您與律師應共同決定最佳路徑:
這個決策應基於理性分析,而非一時的情緒。
訴訟如作戰,戰術上的正確,無法彌補戰略上的失敗。最大的風險,往往是在發動戰爭之初就犯下的戰略性錯誤。
與其在盛怒下倉促提告,最終陷入時間、金錢與精神的消耗戰,不如在一開始就尋求專業、可信賴的律師進行全面評估。多花一些時間與諮詢費用,釐清大方向,遠比倉促上陣後再耗費數年與鉅額成本去彌補,來得更有智慧。贏在起跑點,才能真正掌握訴訟的主導權,為自己爭取最有利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