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SEP 2025 張倍齊律師
車禍中對方刑事被判「過失傷害」有罪,民事卻說不用賠?或刑事判無罪民事卻要賠?當事人面對這種看似矛盾結果充滿疑惑。但這並非法官偏頗,而是根植於刑事與民事訴訟的根本差異。
刑事訴訟是國家對被告的公訴,目的是懲罰犯罪、維護社會秩序。法官判決的是被告是否成立犯罪、應處何種刑罰。刑事判決不會直接命被告賠償被害人損失(除附帶民事外)。
民事訴訟是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糾紛,目的是損害填補。法官判決的是被告是否應賠償、應賠償多少金額。
依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被害人可在刑事訴訟程序中「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免繳民事裁判費。但附帶民事在刑事結束後通常移送民事庭審理,仍適用民事訴訟規則。
刑事「超越合理懷疑」:檢察官必須證明到讓理性之人「無合理懷疑」的程度,否則應判無罪。這是最高的證明標準。
民事「優勢證據」:只要原告提出的證據比被告「較有可能」為真(如51% vs 49%),即可勝訴。這是較低的證明標準。
因此:刑事因證據不足而無罪,不代表民事就免賠。民事只需優勢證據即可成立。
刑事與民事由不同法官審理(除簡式審判),各自依據證據獨立判斷。刑事判決對民事不具絕對拘束力(但通常具相當參考價值)。
不要以為刑事贏了民事就穩,民事仍須完整舉證:醫療單據、薪資損失證明、精神慰撫金合理依據等。蒐證越充分,民事勝訴機會越高。
刑事無罪不代表民事必敗,仍可在民事訴訟中積極抗辯:挑戰原告舉證、主張與有過失、減免賠償等。不要放棄希望。
車禍訴訟牽涉刑事與民事雙軌,需要律師統籌規劃才能在兩場官司都取得最佳結果。如您有車禍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