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當您在工作或商業活動中,習慣性地按照某種約定俗成的做法行事,但這件事卻沒有白紙黑字寫在契約或法律裡,當發生糾紛時該怎麼辦?
許多人認為只要沒有明文規定就不具備法律效力。然而在實務上,法庭常常會將一種看不見、摸不著,卻又無處不在的規則納入判斷——「業界慣例」。
業界慣例被轉譯為一種法律上的「補充條款」,更像是存在於法律與契約條文之間的「隱形契約」。
「業界慣例」簡單來說是「該行業習慣的做法」。它既非立法機關制定的強制性法律條文,也非當事人在契約中白紙黑字約定的內容。它的存在是長期行業發展、經驗累積與行業共識的結果。
在法律上,業界慣例的主要功能是作為法律與契約的「補充」——當一項爭議無法直接從現有法律條文或契約內容中找到明確依據時,法官便可能參考該行業的慣例來進行判斷。這類慣例在法律上又被稱為「習慣法」。
《民法第 1 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這就是業界慣例(習慣)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於法律條文的第二順位法源。
以律師界為例:
承包商與業主為合約金額起爭執。合約明載「工程款 1,000 萬元」,但沒提到零星的追加工程如何計價。
法院如何判?法官會調查該地區、該類型工程的「業界慣例」——若確實存在「追加工程另計」的普遍做法,即便契約沒寫,法官也可能判承包商勝訴。
聲請法院向相關同業公會(如全國建築師公會、律師公會)函詢該行業的普遍做法。公會的函覆具有相當證明力。
傳喚該行業資深從業人員到庭作證,說明行業慣例。
提出其他相似類型的契約範本、新聞報導、學術文獻,證明該慣例的普遍性。
業界慣例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例如業界慣例若約定超過 16% 的利率,仍因違反《民法》而無效。
涉及非法活動的「慣例」(如賄絡習慣)自然不被法律承認。
若契約已明確約定某事項,業界慣例不能推翻契約文字。慣例只補充契約的「空白處」。
業界慣例雖無成文,卻在法庭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了解您所處行業的慣例,就是守護自身權益的第一道防線。
若您正面臨契約糾紛不確定業界慣例的效力,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由律師協助您評估訴訟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