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409|當房貸保證人前必懂的事: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409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張倍齊律師在本集以「房貸保證人」為主題,從保證人制度存在的現實背景談起:很少有人主動想當保證人,多半是因為父母幫子女、配偶互相作保等家庭情境才迫不得已。 本集核心分為兩大重點:第一,釐清一般保證人與連帶保證人的根本差異。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銀行必須先對主債務人走完所有強制執行程序、仍不足清償後,才能轉而向一般保證人求償;連帶保證人則與主債務人站在同一前線,銀行可以任意選擇先向誰追討。第二,說明銀行法(節目口述修正年份為民國一百年)禁止在自用住宅放款與消費性貸款中要求連帶保證人,不足額擔保時才可要求一般保證人。 張倍齊律師提醒,當保證人之前務必確認簽的是哪一種保證,合約中是否有拋棄先訴抗辯權的條款;也要提防地下錢莊要求擔任共同借款人的情況。最後以離婚時保證人解除問題收尾,呼籲聽眾評估自身承擔能力,而非只評估對方的信用。

本集重點

  • 保證人制度多出現在家庭情境(父母幫子女、配偶互保),有苦衷才當保證人
  • 一般保證人 享有先訴抗辯權:銀行須先對主債務人強制執行(查封、拍賣、扣押薪水)且不足還款,才能轉而向一般保證人求償
  • 連帶保證人 無補充地位:與主債務人肩並肩站在前線,銀行可任選誰先執行;簽連帶保證人合約時通常附有「拋棄先訴抗辯權」條款
  • 銀行法修正後,明文禁止在自用住宅放款與消費性貸款要求連帶保證人;不足額擔保下才可要求一般保證人
  • 銀行實務上仍會要求一般保證人的情況:借款人為自由工作者、退休人士、曾有信用不良紀錄者
  • 簽約前務必確認:欄位是連帶保證人還是一般保證人?有無拋棄先訴抗辯權的條款?
  • 提防地下錢莊要求擔任「共同借款人」或請人頭代借,規避現行規範
  • 評估是否當保證人,除了信任對方外,更要評估若對方倒帳自己是否真的能承擔;夫妻作保的問題在離婚時往往成為談判籌碼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當初簽署的保證契約書或貸款合約(確認欄位是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
  • 合約中是否有「拋棄先訴抗辯權」等條款的原文
  • 主債務人目前的債務狀況與財產資料(如有)
  • 銀行是否已對主債務人啟動強制執行程序、執行結果文件
  • 若涉及地下錢莊或私人放貸,蒐集相關借據、匯款紀錄與對話記錄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逐字稿校正版,已刪除重複贅字、修正 ASR 錯字,整理為可讀版本。 --- 大家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要講的是:當房貸保證人之前,最好要知道的事情。 俗話說「保就是人呆,人呆才當保證人」,但現實中有苦衷。父母幫子女買房擔任保證人、先生買房太太擔任保證人,這些情況很常見。沒有人主動想當保證人,都是不得已才走到這一步。 一般保證人 vs 連帶保證人 保證的核心是:主債務人(欠錢的人)不還錢時,由保證人代為清償。但兩種保證人的責任重量差很多: 一般保證人好比軍隊的預備隊——主力部隊(主債務人)要先上戰場,真的彈盡援絕了,預備隊才上場。在法律上,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銀行不能直接找你要錢,必須先對主債務人走完全套法院強制執行程序,包括查封拍賣房子、車子、扣押薪水。等這些程序跑完、錢還是不夠還,銀行才能轉頭找你這個一般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則不同。你跟主債務人肩並肩站在前線,沒有補充地位。簽連帶保證人時,合約裡通常有一條「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意思就是:銀行誰有錢就先追誰,不需要先找主債務人跑完流程。 銀行法修正:連帶保證人已被明文禁止(節目口述修正年份:民國一百年) 銀行法修正後,在自用住宅放款(即房貸)及消費性貸款(信貸、車貸)中,明文禁止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在有足額擔保的情況下,連一般保證人都不得要求。只有在不足額擔保的情況下,才可以要求一般保證人。 實務上,銀行仍常要求一般保證人的對象主要是:自由工作者(收入不穩定)、退休人士(擔心還款能力不足)、曾有信用不良紀錄者(卡債未還等)。 簽名前三大注意事項 第一,確認自己簽的欄位是連帶保證人還是一般保證人。若是連帶保證人,在目前銀行法下銀行不應要求,要特別留意。 第二,確認合約中是否有「拋棄先訴抗辯權」的條款,這會讓你從後備隊員變成前線戰士。 第三,提防地下錢莊或私人放貸要求你擔任「共同借款人」,這等同於你直接就是借款人,而不是保證人。更有人在自己借不到錢的情況下,請親友以自己的名義借款再轉交,這類情況最後往往結局不好。 最後建議 不要只評估「對方絕對不會倒帳」,更要問自己「如果他真的倒帳了,這筆債務我能不能承擔得起?」夫妻互相作保的情況很常見,但離婚時保證人的解除問題,往往成為協議談判的難題。

本集提醒

當家人或朋友希望你擔任房貸保證人,請在簽名之前先確認:欄位上寫的是「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合約裡是否有「拋棄先訴抗辯權」?自己是否真的有能力在最壞情況下承擔這筆債務? 如果你對保證合約的內容有疑慮,或已經擔任保證人卻想了解自身的法律處境,歡迎諮詢張倍齊律師,在真正承擔風險之前,先把問題看清楚。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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