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JUN 2025 張倍齊律師
遺囑一旦無效,立遺囑人的特定安排都無法實現,遺產將依法定繼承分配,常與初衷相反,反成家庭失和導火線。
要件:應親筆書寫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增減塗改需記明並簽名。
優點:最簡便,不需他人參與。
缺點:易被質疑真偽、是否為本人所寫;字跡鑑定耗時。
要件:應指定兩人以上見證人,向公證人口述遺囑意旨,公證人筆記、宣讀、經認可後由公證人、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優點:最具證明力,難以被質疑。
缺點:須支付公證費、需到公證處。
要件:自書或打字遺囑後簽名,密封並簽名於封縫,指定兩人以上見證人,向公證人陳述為自己遺囑。
優點:兼顧隱私與效力。
缺點:程序較繁複。
要件: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見證人,其中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由見證人、遺囑人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可按指印代之。
適用:遺囑人不識字或身體不便書寫時。
要件:僅限於生命危急或特殊情形下。由見證人記錄或錄音。
限制:遺囑人能以其他方式為遺囑時,自動失效。
公證遺囑是最推薦的:
若追求簡便可選自書遺囑,但建議搭配律師諮詢確保合法。
遺囑涉及特留分、歸扣、繼承順序等複雜法律。律師能協助:
如您有遺囑規劃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