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孝可以不讓他繼承遺產嗎?律師詳解繼承權喪失與特留分
23 JUN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子女不孝,能讓他喪失繼承權嗎?
一、民法第1145條的法定事由
繼承權喪失事由(民法第1145條第1項):
-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
- 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立遺囑或變更
- 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立遺囑或變更
- 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
- 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
第1-4款:當然喪失;第5款:需被繼承人明確表示。
貳、未達喪失程度:特留分制度
一、什麼是「特留分」?
法律保障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比例。即使父母以遺囑排除,該子女仍可主張特留分。
二、特留分計算(民法第1223條)
- 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應繼分1/2
- 兄弟姊妹、祖父母:應繼分1/3
三、遺囑侵害特留分:扣減權
被侵害特留分的繼承人可行使扣減權,要求從遺囑受贈者處取回不足部分。
參、給父母的遺產規劃智慧
一、預立遺囑考量特留分
即使您想將遺產全給孝順子女,不孝子女仍可主張特留分。規劃時需預留此部分。
二、合法剝奪繼承權
若子女行為達第5款「重大虐待或侮辱」程度:
- 父母須明確表示「不得繼承」
- 建議以書面或遺囑記載
- 附上具體事證(報案紀錄、錄音、證人)
- 此類情況可完全排除其特留分
三、其他規劃方式
- 生前贈與:將財產提前給孝順子女
- 信託:指定受益方式
- 保險:指定受益人
- 公司股權移轉
四、尋求專業協助
複雜規劃需律師協助,確保合法、避免糾紛。
肆、結語
如您有繼承規劃、遺囑、特留分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