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過世存款提款卡切勿擅動!律師詳解遺產繼承的法律紅線

26 JUN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引言:動用逝者帳戶務必謹慎

家人離世後,面對遺留的存摺、提款卡,許多人因不諳法律或情急做出不當處置,引發家庭失和甚至刑事責任。本文剖析法律紅線。

貳、遺產繼承的「當然繼承」原則

一、過世瞬間財產權利轉移

民法第1147條:「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死亡的那一剎那,繼承即啟動,無「空窗期」。

二、何謂「當然繼承」?

繼承人無須任何行為,自動取得遺產所有權。遺產在逝者死亡那秒起,已不再是逝者的,而是全體繼承人共有。

參、遺產的「公同共有」狀態

一、公同共有(民法第1151條)

繼承人對遺產「共同擁有」,不是按比例劃分,而是全部共同。

二、動用須全體同意(民法第828條)

任何處分行為(提款、變賣、使用)需全體繼承人同意。未同意即擅自動用可能違法。

肆、擅自動用的嚴重法律後果

一、常見錯誤觀念

二、刑事責任

三、民事責任

伍、合法處理遺產款項

一、取得全體繼承人書面同意

二、無法達成共識時

三、其他繼承人的提醒

留意遺產是否被不當提領。可向銀行申請逝者生前及死後的交易紀錄,追查金流。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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