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規則的智慧:為何罰款會讓遲到加倍?從《行為失控》看懂獎懲之外的選擇

26 JUN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前言:當「家規」遇上法律智慧—律師與父親的雙重凝視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這句古老的諺語,精準地道出了規範在不同尺度下的共通性。身為一名執業律師,我每天都在與國家的「法」打交道;而身為兩個孩子的父親,我也在家庭這個微型社會中,不斷摸索與實踐所謂的「家規」。這兩種身份讓我時常從一個獨特的雙重視角,觀察規則如何形塑人的行為。

在多數人的直覺裡,無論是治理國家還是管教子女,最有效的方法似乎離不開「胡蘿蔔與棒子」——做得好就給予獎勵,做錯了就施以懲罰。法律條文中的罰金、刑期,對應到家庭裡的禁止看電視、沒收手機,邏輯上如出一轍。然而,這樣的直覺真的可靠嗎?

最近閱讀的一本名為《行為失控:為什麼人們會忍不住做壞事?法律管不住的人性密碼》(平安文化出版)的書,給了我深刻的啟發。書中透過大量的社會學與心理學實驗,揭示了一個令人不安卻極為重要的事實:單純依賴獎懲的傳統模式,不僅常常失靈,有時甚至會帶來反效果。這讓我意識到,家庭這個場域,其實是整個社會法律體系的縮影。父母在制定家規時所遇到的困境——例如孩子對獎懲變得麻木,甚至想方設法鑽漏洞——其實與國家立法者在面對複雜社會問題時的挑戰,背後遵循著驚人相似的人性密碼。

貳、獎懲的失靈:一場來自以色列托兒所的意外實驗

這個故事的核心,是一項看似合情合理的政策,卻導致了完全悖離初衷的結果。它像一面鏡子,清晰地映照出我們對「懲罰」的普遍誤解。

一、政策的初衷:用罰款解決遲到問題

在以色列的某間托兒所,管理者長期為一個問題所困擾:家長們下班後,經常會遲到接孩子。這不僅意味著老師們必須無償加班,犧牲自己與家人相處的晚間時光,也打亂了學校的行政管理。為了改善這個情況,托兒所的管理者們決定採取一個非常直觀的解決方案——引進罰款機制。

他們規定,凡是遲到超過10分鐘的家長,都必須繳納一筆小額罰金。這個政策背後的邏輯再簡單不過:透過金錢上的「棒子」,增加遲到的成本,家長們自然會因為不想被罰錢,而更努力地準時出現。這是一個典型的、訴諸於理性經濟人的獎懲思維,相信只要改變行為的成本效益,就能引導人們做出我們期望的選擇。

二、事與願違的結果:為何罰款讓遲到問題惡化兩倍?

政策實施後,結果卻讓所有人大跌眼鏡。家長遲到的情況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急遽惡化,遲到的人數最終竟暴增為原來的兩倍之多。一個旨在減少遲到的懲罰,最終卻成了鼓勵遲到的催化劑。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難道這些家長都不在乎被罰錢嗎?

三、人性密碼的解鎖:從「道德約束」到「付費服務」的心理轉變

要解開這個謎團,我們必須深入探究罰款政策在家長心中引發的微妙心理變化。經濟學家與心理學家在研究後發現,問題的根源不在於罰款金額太低,而在於罰款本身徹底改變了「遲到」這件事的性質。

在實施罰款之前,遲到是一種「道德瑕疵」。家長們心裡明白,遲到會給老師帶來麻煩,會耽誤別人的時間。因此,即使偶爾遲到,心中也會帶有一份愧疚感與虧欠感。這種源於人際關係、尊重與同理心的「社會規範」,是約束他們盡量準時的無形力量。

然而,當罰款政策登場後,一切都變了。這筆罰金在家長眼中,不再是一個「懲罰」,而是一筆「費用」。遲到這件事,從一個需要感到內疚的道德問題,瞬間轉變成了一項明碼標價的「延時托育服務」。家長的內心獨白從「唉呀,真不好意思,又讓老師多等了」變成了「沒關係,我付錢了,我購買了老師的額外時間」。

罰款非但沒有增加遲到的成本,反而為家長提供了一個花錢消除內疚感的完美途徑。原本約束行為的道德感被金錢交易的市場邏輯所「排擠」,家長們甚至可以心安理得、理直氣壯地遲到。更有甚者,這種「付費即可遲到」的觀念還引發了模仿效應,讓原本準時的家長也開始覺得「原來遲到是可以的,只要付錢就好」,最終導致了遲到率翻倍的災難性後果。

四、覆水難收的教訓:為何取消罰款也無法挽回?

故事還有一個更令人警醒的結局。當托兒所意識到政策的失敗,決定亡羊補牢、取消罰款制度時,他們發現一切已經回不去了。家長們的遲到率並沒有因此降回政策實施前的水平,而是繼續維持在暴增兩倍後的高點。

這揭示了一個更深層的原理:一旦社會規範被市場規範所侵蝕和取代,這種破壞往往是不可逆的。當托兒所取消罰款時,在家長們看來,並不是恢復了以往基於互信與尊重的社會契約,而是這項原本需要付費的「延時托育服務」,現在變成「免費」了。既然可以免費遲到,何樂而不為?

這個來自以色列托兒所的教訓,對所有規則制定者都敲響了警鐘。它告訴我們,在引入任何形式的金錢獎懲之前,都必須極度審慎地評估其可能帶來的無形衝擊。因為一旦破壞了人與人之間基於信任、道德與善意的社會資本,再多的補救措施,可能都為時已晚。

參、重塑環境,而非僅加重罰則:更聰明的行為引導策略

托兒所的實驗證明了單純依賴懲罰的盲點。那麼,除了「棒子」之外,我們是否還有更聰明、更有效的方法來引導人們的行為?答案是肯定的。關鍵在於將視角從「如何懲罰錯誤行為」轉向「如何創造一個讓人們不容易犯錯的環境」。

一、點亮街燈:改善治安的另類高效解方

長久以來,面對犯罪問題,最直觀的反應就是「亂世用重典」——提高刑罰、加重刑期、增加警力巡邏。這依然是「胡蘿蔔與棒子」的思維模式,試圖透過提高犯罪的代價來嚇阻潛在的犯罪者。

然而,大量的犯罪學研究卻指向一個令人意外、成本效益卻極高的替代方案:改善城市街道的照明。研究顯示,僅僅是將社區的街燈換得更亮、消除陰暗的角落,平均就能降低21%的犯罪率。

這背後的道理其實非常簡單。傳統的嚇阻理論,假設犯罪者會在行動前進行精密的成本效益分析,但許多犯罪,尤其是街頭犯罪,往往是機會主義的產物。明亮的街道並不能改變一個人的犯罪動機,但它能極大地增加犯罪被目擊、被逮補的風險,從根本上移除了犯罪行為所依賴的「黑暗掩護」。

相較於加重刑罰這種事後追懲的手段,點亮街燈是一種「事前預防」。它沒有試圖去改變犯罪者的內心,而是直接改變了他們做決策的「物理環境」,讓犯罪的念頭更難以付諸實行。這是一種更優雅、更根本的解決方案,它告訴我們,有時候,與其費力地揮舞法律的棒子,不如先動手點亮一盞燈。

二、減少約會暴力:「社會常態」的隱形力量

另一個發人深省的例子,來自美國大學校園為減少約會暴力所做的努力。傳統的方法不外乎是事後的法律追訴與校規懲處。但一項實驗採取了截然不同的路徑。

研究人員並非張貼威脅性的警告標語,而是在校園裡掛滿了傳達客觀事實的海報,上面寫著類似「本校絕大多數男性都絕不會對女性施暴」以及「本校多數男性都相信,當女性說『不』的時候,就應該立刻停止」的訊息。

這些海報沒有說教,也沒有威脅,它只是在傳遞一個關於「社會常態」的資訊。為什麼這樣做會有效?因為人類是社會性動物,我們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我們對「什麼是正常的」、「多數人是怎麼做的」的認知所影響。許多不當行為的發生,源於行為人錯誤地認為「很多人都這麼做,所以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當海報清晰地告訴所有人,校園裡真正的常態是「尊重」而非「侵犯」時,就從根本上扭轉了這種錯誤認知。它讓潛在的施暴者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並非「常態」,而是會被群體排斥的「異類」。從眾的壓力從原本可能助長惡行的方向,轉變為約束惡行的力量。

這個策略的精妙之處在於,它利用了人性中渴望歸屬與認同的本能,將其轉化為一股向善的力量。它再次證明,在祭出懲罰的大棒之前,我們或許應該先問一個問題:這個我們不樂見的行為,是否源於人們對「常態」的誤解?如果是,那麼最有效的解方,可能只是一場真誠而有力的資訊溝通。

肆、結語:身為律師與父親的雙重省思—法律的極限與智慧

從托兒所的罰款、城市的街燈,到校園的海報,這些看似毫不相干的案例,共同指向了一個核心的智慧:深刻理解法律的極限。身為法律人,我深信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不可或缺的基石。但透過這些故事,我更體認到,法律絕非萬能。它更像是一位外科醫生手上的手術刀,雖然在關鍵時刻能切除病灶,但它無法取代健康的飲食與規律的運動。很多時候,法律只是我們在束手無策時的最後手段。

將這個體悟帶回家庭,身為父親的我,也開始反思自己的「家規」。當孩子犯錯時,我是否也曾不假思索地祭出懲罰,卻忽略了去探究行為背後的原因?我是否只專注於「禁止」與「處罰」,卻忘記了可以透過「創造環境」與「建立認同」來引導他們?

傳統觀念裡,律師是您遇到麻煩時才需要找的人。但這些案例告訴我們,「麻煩」——無論是商業糾紛、勞資爭議還是家庭失和——往往是制度設計不良的結果,是忽略了人性運作規則的後果。

這本《行為失控:為什麼人們會忍不住做壞事?法律管不住的人性密碼》(平安文化出版)給我不少啟發,或許也適合想對「法律」與「人性」有更深刻理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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