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在台灣,高漲的房價讓許多人望而卻步,「成家立業」的夢想似乎越來越遙遠。面對節節攀升的房價,存錢的速度往往跟不上房價上漲的腳步,沉重的頭期款壓力,成為許多購屋者面前的第一道高牆。在這樣的困境下,市場上出現了一種看似能解決燃眉之急的「聰明方法」—簽訂「AB約」。
這種做法,常被部分不肖建商或房仲包裝成一種彈性的融資技巧,讓買方能以較低的自備款入主心儀的房屋。然而,這份看似誘人的糖衣底下,包裹的卻是足以摧毀人生的劇毒。簽署AB約,並非財務操作的捷徑,而是一張通往法庭的單程票。它不僅無法真正解決您的財務問題,反而會讓您背負上沉重的刑事責任與金融風險。
在深入探討法律責任之前,必須先清楚理解「AB約」的定義與運作模式。簡單來說,AB約就是「真假合約」或「陰陽合同」,透過製作兩份價格不同的買賣契約書,來欺騙銀行與政府機關,達成特定目的 。
(一) A約與B約:一份真實,一份虛假
一份合法、正常的房屋買賣,只會有一份記載著買賣雙方真實交易條件的契約。但AB約的操作,卻是刻意製造出兩份文件 :
(二) 操作流程:如何透過虛報價格達成「超貸」目的?
AB約的核心目的,就是利用資訊不對稱來獲取不法的金融利益。其操作邏輯是將一個財務問題(資金不足),透過一個犯罪手段(偽造文書與詐欺)來「解決」。這個過程的本質,並非創造更多資金,而是透過欺騙來獲取更多您本不該擁有的「債務」。
以下透過一個具體案例,說明AB約如何運作:
1. 真實房價: 假設房屋實際成交價為 15,000,000 元。
2. 正常貸款: 若以銀行核貸八成計算,可貸金額為 15,000,000×80%=12,000,000 元。
3. 所需自備款: 買方需自行準備的頭期款為 15,000,000−12,000,000=3,000,000 元。
4. 虛報房價: 買賣雙方簽訂一份價格為 18,000,000 元的B合約。
5. 超額貸款: 買方持此B合約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若同樣以八成核貸,可貸金額將變為 18,000,000×80%=14,400,000 元。
6. 實際所需自備款: 買方實際僅需準備的頭期款大幅降低為 15,000,000(真實房價)−14,400,000(超額貸款)=600,000 元。
透過這個手法,買方的頭期款壓力從300萬驟降至60萬,看似解決了眼前的資金缺口。然而,這個「解決方案」的基礎,是建立在一個欺騙性的虛假文件之上,並將買方直接推向了犯罪的深淵。
既然AB約風險如此之高,為何仍有人願意鋌而走險?原因在於其背後巨大的利益誘因,無論對買方或賣方,都像是一杯誘人的「糖衣毒藥」。
對買方而言,最直接的誘因就是大幅降低購屋門檻。如前述案例所示,透過超貸取得的資金,不僅能填補頭期款的缺口,多出來的款項甚至還能用於裝潢、購買傢俱,或作其他投資用途 。在極端情況下,甚至可能達到所謂的「零元購屋」,即貸款金額完全覆蓋真實房價,買方無需支付任何頭期款。
然而,這種看似佔了便宜的做法,實質上是飲鴆止渴。買方雖然在前期看似輕鬆,卻也因此背負了遠超其真實還款能力的龐大貸款。這筆建立在虛假資產價值上的債務,將成為未來沉重的財務負擔,一旦個人財務狀況或整體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斷頭的風險將遠高於正常貸款者。
許多人誤以為簽訂AB約只是民事上的瑕疵,或最多是行政罰鍰,卻嚴重低估了其觸犯刑法的嚴重性。事實上,一個簽署AB約的行為,就如同在法律的雷區中投下一顆炸彈,會同時引爆多項刑事罪名,諸如詐欺罪(以虛高的B合約向銀行申請貸款,使銀行陷於錯誤而核准不相稱的貸款金額)、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持虛高的B合約向地政機關申報實價登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價格)、偽造文書罪(製作內容不實的B合約即假合約)等。
即便僥倖未被檢調機關追訴刑事責任,簽署AB約所帶來的連鎖反應,依然足以讓購屋者付出慘痛的代價。
就行政責任而言,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的規定,申報登錄價格不實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會被要求限期改正。如果屆期未改正,主管機關可以「按次處罰」,直到改正為止 6。這意味著罰鍰並非繳一次就了事,而可能成為一筆持續不斷的開銷。
一旦銀行發現貸款申請人使用AB約進行詐貸,後果將是災難性的。首先,銀行有權主張貸款合約無效,並立即要求借款人「全額清償」所有貸款。同時,銀行會將此筆不良紀錄通報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將該借款人註記為信用不良者,甚至直接列為拒絕往來戶 。
這意味著,該名購屋者未來不僅無法再向任何一家銀行申請信用卡、信用貸款或房屋貸款,其個人金融信用將徹底破產,對其未來的人生規劃與財務操作造成毀滅性的打擊。
最後,必須回到交易的本質。一個願意主動提議或配合進行AB約這種非法行為的建商或賣方,其商業道德本身就存在嚴重問題。
可以合理推斷,一個在合約上都敢動手腳的賣家,其在房屋的施工品質、建材用料、售後服務等環節,同樣可能存在偷工減料或不負責任的情形。更危險的是,一旦買方簽署了AB約,就等於將一個致命的把柄交到了對方手上 。
未來,當房屋出現漏水、龜裂等瑕疵,買方向建商主張保固維修權利時,建商很可能反過來以「檢舉AB約違法超貸」作為威脅,逼迫買方噤聲、放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買方不僅買到了一間品質堪慮的房子,更因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而喪失了所有談判的籌碼,陷入求助無門的困境。
面對購屋過程中的種種誘惑與陷阱,保持清醒的判斷與尋求專業協助,是保護自己的不二法門。
購屋最重要的原則,始終是「量力而為」。如果頭期款不足,應考慮調整購屋目標,或尋求更長時間的儲蓄計畫,而非試圖透過非法手段一步到位。請牢記,一份正常的房屋買賣,只會有一份記載真實價格的合約。任何提出簽署兩份合約、高報價格以利貸款的建議,無論話術多麼動聽,都是一個明確的危險信號,應當下立即拒絕 。
在簽訂任何不動產買賣契約這類重大法律文件之前,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是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的「保險」。一位專業的房地產律師,能為您審閱合約條款,確保內容公平、合法,並在您感到壓力或對交易有任何疑慮時,提供客觀、專業的法律意見。這不僅能幫助您避開AB約之類的陷阱,更能全面保障您在交易中的各項權益。
買房成家,本應是一件充滿喜悅的人生大事。然而,一時的貪念或財務壓力下的錯誤決定,卻可能讓這份喜悅變質為終生的夢魘。AB約所帶來的,絕非財務上的解脫,而是一連串無法逆轉的法律與金融災難。
誠信,不僅是道德上的要求,更是法律上保護自己的最佳護身符。一筆建立在真實、透明基礎上的交易,輔以專業的法律諮詢,才是通往安穩、幸福家園的唯一道路。希望透過本文的詳盡分析,能讓每一位準購屋者都能認清風險,做出最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