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您的孩子可以獨立辦卡、貸款、簽約了?律師完整解析權利與風險

04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前言:您的孩子18歲了,但您真的知道這代表什麼嗎?

「成年不是本來就18歲嗎?」這或許是許多家長心中共同的疑問。事實上,在2023年1月1日以前,我國民法所規定的成年年齡是20歲 。這意味著,過去數十年來,我們的社會、家庭結構與法律體系,都是圍繞著「20歲成年」這個基準點在運作。

然而,自2023年1月1日起,隨著民法修正案的正式施行,台灣的法定成年年齡已正式從20歲下修至18歲 。這項變革不僅僅是數字上的調整,它更深層地改變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法律關係。這項法律的更動,在一夜之間賦予了剛滿18歲的年輕人完全的自主權,但同時也將他們推向了充滿潛在風險的真實世界。

許多剛從高中畢業、正準備踏入大學生活的孩子,過去的求學階段多半專注於沉重的課業壓力,鮮少有機會接觸複雜的社會與商業活動。如今,法律突然賦予他們與30、40歲成年人同等的權利,可以獨立簽訂契約、申辦貸款,但他們真的準備好了嗎?這種法律制度與社會現實、教育進程之間的「經驗落差」,正是潛在風險的主要來源。

貳、18歲,法律上的「大人」:完全行為能力的真正意涵

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其核心概念在於賦予年滿18歲的國民「完全行為能力」。所謂「完全行為能力」,白話來說,就是指一個人可以獨立地、有效地從事各種法律行為,而無須得到他人(特別是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的同意 。他所簽訂的契約、所做的承諾,在法律上都具有完整的效力,他必須為自己的所有法律行為負起全部責任。

在未成年時期,法律為了保護思慮未周的年輕人,設有不同的保護機制。7歲以下的孩童是「無行為能力人」,無法獨立進行有效的法律行為;7歲以上至未滿18歲的青少年則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他們購買文具、零食等符合其年齡與身分的日常交易是有效的,但若涉及租屋、貸款等重大契約,則需要法定代理人的事前同意或事後承認,契約才能生效。

然而,一旦年滿18歲,這層法律上的保護網便會撤除。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一位剛過18歲生日的大一新生,與一位在社會上打滾多年的企業家,同樣都是「成年人」,擁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為了讓讀者更清晰地理解其中的差異,我們整理了以下表格:

18歲前後法律能力與責任比較表
領域 18歲以前 (限制行為能力) 18歲以後 (完全行為能力) 法律上應注意事項
金融往來 辦卡、貸款、開戶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可獨立申辦信用卡、信貸、開戶 學生辦卡受金管會規範,擔任保證人需負擔連帶清償責任
契約簽訂 租屋、購車、買手機等契約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可獨立簽署各類契約,具完全法律效力 簽約前務必詳閱條款,口頭承諾亦可能成立契約
婚姻家庭 結婚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可自主決定結婚,無需父母同意 父母法定扶養義務原則上終止至18歲
商業活動 不得擔任公司發起人或董監事 可獨立開公司、擔任董事、監察人 需承擔公司法上對應的法律責任與風險
法律程序 提起民、刑事訴訟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可獨立提起各類訴訟、撰寫遺囑 需為自己的訴訟行為負完全責任

參、權利與風險的雙面刃:18歲成年後的重大影響

這項法律變革賦予年輕人提早兩年掌握人生的自主權,但也讓他們提早面對了過去由父母屏障的法律風險。以下我們將分項探討幾個最重要的影響層面。

一、獨立的法律行為:契約簽訂與金融往來

(一) 日常生活契約:從租屋到手機門號的自主權

過去,大學新生若未滿20歲,在外地求學需要租屋時,租賃契約往往需要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一同簽署。如今,只要年滿18歲,他們就可以自己作為承租人,獨立與房東簽訂租賃契約 。同樣地,申辦手機門號、購買高單價的商品(如機車、電腦),甚至只要財力允許,自行購買房地產,都不再需要父母的同意。這份自主權雖然方便,但也意味著他們必須獨自承擔契約中的所有義務,例如按時繳納租金、保管房屋,以及違約時的賠償責任。

(二) 金融自主權的機會與陷阱

金融領域的自主權,是18歲成年後最直接、也最具風險的權利之一。

1. 辦理信用卡與貸款:學生身分的特別規定

年滿18歲的成年人,理論上可以像所有成年人一樣,自行到銀行開戶、申請信用卡與個人貸款 。然而,法律一方面賦予權利,另一方面主管機關也意識到年輕學子社會經驗與財力相對薄弱,可能面臨的風險。

因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特別針對「學生」身分設下了保護性的規範。根據《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23條,發卡機構辦理學生信用卡業務時,必須遵守幾項重要規定 :

這些規定形同在金融領域中,創造了一種「雙軌制」的成年狀態。對於有穩定工作的18歲年輕人,銀行會依其財力正常審核信用額度;但對於尚在就學的18歲學生,則適用上述的保護性限制。這項區別至關重要,顯示法律雖賦予完全行為能力,但金融實務上仍會考量其還款能力與潛在風險。

2. 擔任「保證人」:一個可能毀掉人生的簽名

在所有金融法律行為中,最危險的莫過於「為他人作保」。當朋友或同學以「只是幫忙簽個名」、「不會有事」等話術請求擔任貸款保證人時,許多社會經驗不足的年輕人可能因人情壓力而同意。

然而,「保證人」在法律上的意義是:當借款人(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保證人有義務代為清償。這不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友情證明,而是一份沉重且具有法律強制力的財務承諾。一旦簽下保證契約,就可能因為他人的債務,而讓自己背負上百萬甚至更高的負債,嚴重影響個人信用與未來的人生規劃。這絕對是剛成年的年輕人最需要警惕的法律地雷。

二、個人與商業世界的參與

(一) 從結婚到創業:人生大事的自主決定權

民法修正後,不僅成年年齡下修,男女的最低結婚年齡也統一為18歲 。這代表年滿18歲的年輕人,可以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大事,無需再經過父母同意。如同我在節目中提到的,孩子可能放完一個暑假、升上大一下學期後,就回家告知父母「我已經結婚了」,這在法律上是完全有效的。

此外,商業領域的大門也向18歲的年輕人敞開。他們現在可以擔任公司的發起人,與朋友合夥創業;也可以被選任為公司的董事或監察人 。然而,權利越大,責任也越重。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意味著必須對公司的營運承擔法律責任,若公司經營不善或有違法情事,董監事可能需要負擔相關的民事甚至刑事責任。在不完全了解公司營運狀況及法律責任前,切勿輕易答應擔任董監事職位。

(二) 獨立提起訴訟與訂立遺囑:掌握自己的法律事務

完全行為能力也體現在司法與個人事務的自主上。年滿18歲後,如果個人權益受損,可以獨立向法院提起民事或刑事訴訟,為自己主張權利。同時,他們也可以預立醫療決定,或在符合法律要件的情況下訂立遺囑,預先安排自己的身後事。這些權利象徵著法律承認他們具備成熟的思慮,能夠為自己的人生做出最重大的決定。

肆、律師的叮嚀:給父母與剛成年子女的法律護身符

面對這項重大的法律變革,無論是憂心忡忡的父母,還是對未來充滿憧憬的年輕人,都需要調整心態並建立正確的法律觀念。

一、給父母的提醒:從「監護人」到「顧問」的角色轉變

首先,父母必須理解一個殘酷但重要的事實:當您的孩子年滿18歲後,您在法律上的「監護權」就已終止。他要去簽約、辦卡,您在法律上是攔不住的。過去那種以法定代理人身分否決子女決定的方式,已不再適用。

這也意味著,父母的角色需要從過去的「監護人」或「管理者」,轉型為「顧問」或「引導者」。您無法再替他做決定,但您可以憑藉更豐富的社會經驗,為他分析利弊、提醒風險。與其強硬禁止,不如建立開放的溝通管道,鼓勵孩子在做出重大決定前(例如簽署任何文件),主動與您討論。

此外,法律上的扶養義務原則上也只到子女滿18歲為止 。雖然多數家庭仍會繼續支持大學子女的生活開銷,但釐清這一點有助於親子雙方建立更成熟、對等的期待關係。

二、給剛成年的你:審慎行使權利,勇於承擔義務

對於剛滿18歲的你,自由的滋味或許甜美,但請務必記住,法律賦予你的每一項權利,都伴隨著相應的義務與責任。社會的複雜與險惡,可能遠超乎你的想像。許多商業合約都是由經驗豐富的法務人員精心設計,用以保護簽約另一方的利益,而經驗不足的你,正處於「資訊與經驗不對等」的弱勢方。

因此,在簽署任何文件前,請務必為自己建立一道防火牆。建議主動詢問、釐清所有疑問,可以請教父母、師長,或是信賴的長輩。若涉及金額龐大或影響深遠的契約(如房貸、創業合夥),尋求律師的專業意見,是保護自己最有效的方式。

伍、結論:成年是自由的起點,也是責任的開始

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是為了與國際接軌,並促進青年及早參與公共事務,這項立意良善的改革,讓「成年」的權利與責任提早到來。自由與責任,始終是一體之兩面。法律賦予了18歲的年輕人獨立自主的廣闊天空,但也要求他們為自己的每一次飛翔負起全責。

無論是家長還是剛成年的子女,都應正視這項變革帶來的深遠影響。透過充分的溝通、謹慎的態度與對法律的基本認識,才能確保這份「成年的禮物」不會變成「人生的陷阱」。

如果您或您的子女對於簽署任何契約或即將面臨的法律問題感到不確定,這正是尋求專業協助的最佳時機。亮遠法律事務所的張倍齊律師樂於成為您最可靠的法律護身符,幫助您在成年的道路上走得更穩健、更安心。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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