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房屋,對大多數人而言,不僅是一個遮風避雨的家,更是其一生中總價最高、財務佔比最重的資產。正因為其價值不菲,任何一點微小的瑕疵,都可能對房屋價值與居住品質產生巨大的影響。許多人在購屋時,心中充滿了對未來的憧憬,卻也伴隨著對未知風險的焦慮,深怕遇到漏水、結構問題等難以處理的狀況 。
這份焦慮並非空穴來風。根據內政部歷年統計,房屋漏水始終是不動產交易糾紛的首位。本文旨在將這份模糊的擔憂,轉化為一套清晰、有力的風險管理策略。透過法律專業的視角,我們將深度剖析「專業驗屋」的價值,並闡述如何運用法律賦予的「物之瑕疵擔保」權利,將其作為保護您千萬資產的堅實護盾,確保您辛苦積攢的血汗錢,能換來一個安心無虞的家。
許多人會猶豫,買房已經花費甚鉅,是否還有必要再支出一筆驗屋費用?從我個人的經驗以及法律實務的角度來看,答案是肯定的。專業驗屋的費用,依房屋坪數與服務內容,大約落在新台幣 1 萬至 2 萬元之間 。相較於動輒上千萬的房價,這筆費用可謂是九牛一毛,但其所能帶來的保障與槓桿效益,卻遠超其帳面價值。
其真正的價值,並非僅僅是找出問題,更關鍵的是「在對的時間點找出問題」。這個時間點,就是「交屋付款」之前。在買方尚未付清總價 5% 的交屋保留款時,所發現的任何瑕疵,都給予了買方最強大的談判籌碼 。此時,買方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建商或賣方修繕至完全無瑕疵的狀態後,才支付尾款。
這與交屋後才發現問題的「保固維修」有著天壤之別。交屋前的瑕疵,是賣方未履行「交付無瑕疵物品」的契約義務;交屋後的保固,則進入了另一個法律關係,買方往往需要花費更多心力去證明瑕疵的歸屬,協商過程也可能變得更加漫長與複雜 。因此,這筆驗屋費用,本質上是為了保全您在交易中最關鍵時刻的法律權利與談判優勢,是一筆高報酬的風險管理投資。
在所有房屋瑕疵中,「漏水」無疑是最令人頭痛,也是法律糾紛中最常見的類型 。無論是預售屋或中古屋,從窗框、牆面、天花板到浴室,都可能是漏水的潛在區域 。
然而,從律師的角度來看,漏水不僅僅是一個需要水電師傅來解決的物理問題。在法律上,它是一個明確的「物之瑕疵」。根據我國民法規定,所謂「瑕疵」,是指物存在著會「減少其價值」或「減少其通常效用」的缺點 。漏水顯然會降低房屋的市場交易價值,同時也嚴重影響了房屋應有的居住效用,完全符合法律上對於瑕疵的定義。
當我們將漏水這個具體、有感的困擾,與法律上抽象的「瑕疵」概念連結起來時,它就不再只是一個麻煩,而是啟動賣方「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法律事實。這意味著,買方可以據此向賣方主張權利,這正是驗屋的核心價值所在——將潛在的物理問題,轉化為具體的法律籌碼。
我雖身為律師,有法律知識,但在檢驗房屋結構、水電管線等專業工程領域,與一般民眾並無二致。這正是「術業有專攻」的道理,因此我自己也曾請專業人士驗屋。許多民眾認為可以自行驗屋,但自行檢驗與專業驗屋之間,存在著一道由專業知識與精密儀器所構成的巨大鴻溝。
專業驗屋公司之所以專業,關鍵在於他們擁有一般人無法取得的精密檢測儀器。這些設備能夠穿透牆面、深入管線,看見肉眼無法察覺的「魔鬼細節」。
例如,針對漏水問題,驗屋公司會使用「紅外線熱像儀」偵測牆體內部的溫度異常,從而判斷是否有潛在水氣;並以「高頻電磁波混凝土水分儀」精準量測牆面的含水率 。對於排水管,他們會使用「工業用內視鏡」,如外科手術般深入管道,檢查是否有水泥塊或其他營建廢棄物堵塞 。針對地坪是否平整,則使用「雷射水平儀」進行毫米級的精準測量,而非僅僅依靠彈珠滾動來判斷 。
這些經由科學儀器所產生的數據,最終會匯集成一份客觀、具公信力的書面檢測報告 。這份報告的價值,遠遠超出一份單純的問題清單。在法律上,它是一份強而有力的證據。當您向建商或賣方主張權利時,一份顯示著熱像儀數據與內視鏡畫面的報告,其說服力遠非幾張手機照片與個人筆記所能比擬。可以說,聘請專業驗屋,不僅是為了「發現問題」,更是為了「生成法律上站得住腳的證據」。
當驗屋報告出爐,確認房屋存在瑕疵時,買方便能啟動法律上的保護機制。其中最核心的,便是民法中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簡單來說,「物之瑕疵擔保」是法律賦予買方的一項重要權利,它規定賣方必須擔保其出售的物品,在交付給買方時是沒有瑕疵的 。這是一項「法定無過失責任」,意思是不論賣方知不知道瑕疵的存在,也不論瑕疵是否由賣方所造成,只要瑕疵在「交屋」這個時間點或之前就已經存在,賣方原則上就必須負責 。
法律條文中的「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在不動產交易中,指的就是「交屋」那一刻 。法律在此劃下了一條清晰的界線。這也再次凸顯了為何「交屋前驗屋」如此關鍵,因為此時所發現的任何問題,都能明確歸屬於賣方的擔保責任範圍內。
根據民法第359條,當賣方需負瑕疵擔保責任時,買方依法擁有以下三種主要權利可以主張 :
1. 請求減少其價金: 這是最常見的主張方式。當瑕疵雖然影響了房屋的價值或效用,但尚未達到無法居住的程度時(例如:部分磁磚空心、窗框刮傷、輕微滲水),買方可以要求按瑕疵所造成的價值減損比例,減少買賣總價。
2. 解除其契約: 當瑕疵非常嚴重,已經導致房屋無法達成原有的契約目的時,買方可以主張解除契約,也就是退貨還錢。例如,房屋是海砂屋、輻射屋,或有重大結構安全疑慮,足以影響居住安全,若解除契約並未顯失公允,便可主張此權利 。
3. 請求損害賠償: 在特定情況下,買方除了減價或解約外,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例如,賣方在契約中保證使用特定品牌的頂級建材,交屋後卻發現被更換為次級品,或是賣方「故意不告知」其明知的瑕疵(如凶宅或漏水),買方因此所受的額外損失(如租屋費用、裝潢延誤損失等),便可請求賠償 。
法律賦予了買方權利,但權利必須在法定期間內行使,否則就會失效。這也是法律實務中最需要注意的環節。
1. 檢查並立即通知義務: 根據民法第356條,買方在收受房屋後,有「從速檢查」的義務。一旦發現瑕疵,必須「立即通知」賣方。如果怠於通知,除非是那種通常檢查下無法發現的瑕疵,否則法律上會視為買方已經承認接受該物,進而可能喪失權利 。這意味著,拿到驗屋報告後,應立即以存證信函等書面方式正式通知建商或賣方。
2. 權利行使的消滅時效: 根據民法第365條,買方的權利行使有兩道時間關卡。第一道,是在買方發出瑕疵通知後的「六個月」內,必須透過協商、調解或訴訟等方式行使其權利(如請求減價或解約)。第二道,是無論何時發現瑕疵,自「交屋時」起算的「五年」內,若不行使權利,該權利亦會消滅 。
這兩條時間限制如同一只正在倒數的時鐘,提醒著所有買方:發現問題後,決不能拖延。應立即尋求專業法律意見,規劃後續的應對策略,以確保自身的權益不會因為時間流逝而睡著了。
總結來說,購買房屋是人生大事,保護這項重大資產需要一套完整的策略。這套策略包含三個核心支柱:買方自身的勤勉、驗屋公司的技術專業,以及律師的法律策略。
專業驗屋並非一項奢侈的開銷,而是一項不可或缺的風險管理工具。它能為您揭示肉眼看不見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它能為您產出一份在法律上強而有力的證據。
然而,一份驗屋報告本身只是彈藥,如何運用這份彈藥與建商或賣方進行有效談判,如何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提出最有利的主張,甚至在必要時提起訴訟,則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與實務經驗。驗屋公司負責找出「問題是什麼」,而律師則負責回答「所以該怎麼辦」。
當您手握驗屋報告,面對建商的推託或複雜的法律程序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才能確保您的權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讓這份得來不易的資產,真正成為一個安心、美好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