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每當社會上出現重大的司法新聞,我們總能在新聞留言區看到民眾對判決的激烈反應:「法官怎麼會這樣判?」、「為什麼律師要幫壞人辯護?」,這些疑問的背後,反映出大眾對於「法律」與「正義」的想像。
多數人心中,法律應當如同傳說中的包青天,明察秋毫、彰顯正義。然而,在現代法治社會的實際運作中,法律的面貌遠比想像中複雜。身為執業律師,我經常發現,當事人對法律的期待與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存在著巨大的鴻溝。本文希望帶領讀者一同探討,您想像中的法律,與現實世界中的法律,究竟有何不同?當您不幸捲入訴訟時,又該如何調整心態,以最務實的方式面對。
許多人心中都有一把尺,認為「殺人者償命」、「酒駕者重罰」,這是一種根植於人性的「樸素正義感」。這種直觀的情感,讓我們在看待犯罪事件時,會立即產生強烈的評價。
然而,法律制度的運作,並非如此單純。它是一套複雜且精密的系統,需要考量的層面遠不止「懲罰」本身。當我們問得更深入:「律師應該只為好人辯護嗎?那又該由誰來判斷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許多人可能就會陷入沉思。
大家對於「正義」的想像,往往是模糊的、概念性的。但法律制度一旦建立,就會在無數人的互動中,演化出自己的生命樣貌,無法單純地以非黑即白的標準來衡量。
對於許多不幸捲入官司的當事人而言,最重要也最殘酷的課題,就是要盡快分清楚「法律應該是什麼樣子」與「法律現在是什麼樣子」這兩者的區別。
前者是您的理想與價值觀,但後者才是您必須直接面對的現實。律師的角色,就像一位嚮導,我們的職責並非去爭辯法律制度是否完美,而是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為當事人規劃出最有利的訴訟策略。
因此,與其執著於自己心中的正義為何沒能實現,不如將心力放在理解「現在的法律就是如此運作,那我該怎麼辦?」這個更為實際的問題上。先認清現實,才能在既有的規則中,找到對自己最有利的出路。
在法律圈,我們常聽到「實務見解」這個詞。所謂「實務」,指的就是法律在現實中運作的方式。有一句玩笑話是這麼說的:
這雖是嘲諷,卻也點出了法律運作的某個側面。例如,法官與檢察官為何要穿法袍?香港的法官與大律師為何要戴假髮?背後的歷史與理論淵源或許複雜,但在「實務」上,這就是開庭的標準程序。
一個法律制定出來後,會經過無數法官的判決、律師的挑戰、檢察官的詮釋,最終形成一套相對穩定的運作模式,這就是「實務」。
如果您仔細觀察,會發現法律的判決結果,很多時候並非在實現某種絕對的正義,而更像是一種折衷、協調與利益分配。
正義的標準因人而異,您認為的正義,未必是我所認同的正義。法律能做到的,是提供一個相對穩定的「秩序框架」,讓社會、商業、家庭等各種關係,都能在這個框架下可預期地運行。
這個框架或許不完美,需要透過繁瑣的修法或判決演進來修正,但它畢竟是我們現存的共識。法律的本質,與其說是彰顯正義,不如說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所做出的一種不得不的安排。
一個常見的爭議是:為何同樣是開車撞死人,有錢與家屬和解的被告,就能獲得較輕的刑罰?這難道不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嗎?
若單從「一命抵一命」的樸素正義感出發,確實難以理解。但若從法律的「政策功能」來思考,便會豁然開朗。
人死不能復生,這是不幸的事實。但對於活著的家屬而言,他們的生活可能頓失依靠。我國法律將「犯後態度」列為量刑的重要參考因素,其背後隱含的政策考量是:鼓勵被告在犯錯後,能盡力彌補對被害者家屬造成的傷害。
法律若能透過給予達成和解的被告較輕刑度的誘因,實質上是在促使被告更積極地去承擔責任、彌補損害。這並非單純地處罰犯罪,而是試圖在悲劇發生後,盡可能地照顧到活著的人,這是一種社會成本與多方利益權衡下的折衷與協調。
學習法律,讓我變得更加謙卑。因為我深刻體會到,對於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會有完全不同的視角。
同一個案件,不同的法官可能因其生長背景、價值觀、哲學思考的差異,而做出不同的判斷。我們看待一件事情,無論是廢死議題、通姦除罪化,或是對婚姻、對財產的看法,都深受自身經驗的影響。
當我們理解到這種根本性的差異後,在評論司法時,或許就能少一些「斬釘截鐵」,少一點「別人都是恐龍法官」的憤怒。很多時候,別人之所以與我們想法不同,並非因為愚蠢,而是來自於我們未曾觸及的、更深層次的思考。
做為律師,我衷心希望透過這些分享,能縮小大眾與法律專業人士之間的認知落差。當您對法律的運作有了更貼近現實的理解:
1. 溝通更順暢:您會更容易理解法官、檢察官的思考脈絡,並與您的律師進行更有效率的合作。
2. 找到對的律師:您會知道如何尋找一位能與您在同個頻率上溝通,並能務實解決問題的律師。
3. 心態更穩定:在訴訟的漫長過程中,一個務實且穩定的心態,遠比不切實際的正義幻想,更能幫助您度過難關。
法律,是現代社會運作的底層邏輯。理解它,不是要您放棄對正義的追求,而是在追求正義的道路上,選擇一條更務實、更能保護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