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律師,你能不能更有把握一點?」
如果您曾經帶著法律問題走進律師事務所,這句話很可能在您的心中盤旋過,甚至脫口而出。當我們身陷糾紛,焦慮與不安籠罩心頭,最渴望的就是一個肯定的答案、一劑能安撫人心的定心丸。花了錢,尋求專業協助,卻聽到律師口中充滿了「可能」、「或許」、「有爭議」,那種困惑與失望,我完全能夠理解。您會想:「我就是不懂才來找你,怎麼連律師都這麼沒把握?這筆錢花得值得嗎?」
這種心情,其實我也經歷過。小時候,我特別喜歡看老三台時代的「電視法庭」節目。節目上半段是戲劇,演員們上演著各種家庭糾紛、社會衝突;下半段則是法庭攻防與律師解說。我那時總是很困惑,為什麼劇末解說案情的律師,在分析甲打了乙的行為時,總是說「甲可能會構成傷害罪」?為什麼在解釋契約糾紛時,也總是說「乙可能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當時的我心想:「你不是律師嗎?怎麼連這麼簡單的事情都搞不清楚?電視台還找你來上節目幹嘛?」這個「可能」,究竟是「會」還是「不會」?這個疑惑,一直到我進入法律系,並成為執業律師後,才真正找到了答案。
這篇文章,我想帶您深入理解律師這個「可能」背後的深層原因。這並非律師的推託之詞,而是源於法律世界運作的根本規則。更重要的是,我將與您分享,當您身為當事人,面對這種「不確定性」時,應該如何思考、如何與律師合作,從而制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行動策略。
律師無法給出百分之百的保證,並非能力不足或不願承擔責任,而是因為法律本身具有三大內在特質:法律條文的「抽象性」、司法系統的「解釋權歸屬」,以及真實世界紛爭的「複雜性」。
要理解法律為何充滿解釋空間,我們可以從一個非常生活化的例子開始:想像您是一位國小低年級的班級導師。為了維持上課秩序,您訂立了班規。
如果您訂得非常具體,例如:
1. 上課時,不能跟隔壁同學交談。
2. 上課時,不能玩卡牌。
您可能會覺得這兩條規定涵蓋了最常見的搗蛋行為,天下應該從此太平。但您可以輕易想像,那些聰明又調皮的學生會如何應對。他們會開始在課堂上玩跳棋、下象棋,甚至交換寶可夢卡。當您質問他們時,他們會理直氣壯地說:「老師,我沒有跟同學交談,也沒有『玩』卡牌,我只是在『交換』卡片,這不算違反班規吧?」
您會發現,具體的規則永遠追不上現實世界中千變萬化的行為。您訂再多條,學生總能找到新的「漏洞」。
那麼,反過來,如果您訂一條非常概括、抽象的規則呢?
「上課時,不得有任何影響上課秩序之行為。」
您可能覺得這下總算天衣無縫了。但第二天,您會發現有學生開始在課堂上睡覺,甚至偷偷吃便當。當您制止他時,他可能會挑戰您:「老師,我睡覺很安靜,沒有發出聲音,哪裡影響上課秩序了?我吃御飯糰也沒有味道,怎麼會影響大家?」
這就是法律制定時面臨的根本困境。法律,如同班規,必須在「明確具體」與「抽象概括」之間取得平衡。如果法律訂得太具體,就會因為無法涵蓋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而產生漏洞;如果訂得太抽象,又會因為缺乏清晰的標準而引發無盡的解釋爭議。
因此,法律條文的本質就是一種「抽象的框架」。它必須保持一定的彈性,才能適用於社會上形形色色、獨一無二的案件。而這種內建的「彈性」與「抽象性」,正是所有「可能」與「不確定性」的第一個源頭。
在我們剛剛的「班規」故事中,誰有權力最終決定「睡覺算不算影響上課秩序」?是老師。老師既是規則的制定者(在班級內),也是規則的解釋者。
但在我們國家的治理體系中,權力是分立的。負責制定法律(社會的「班規」)的是立法院的立法委員。然而,當法律條文制定出來後,解釋這些條文在具體個案中應如何適用的權力,並不在立法委員手上,而是在法官手上。
法官,才是法律世界裡最終的「老師」。當事人雙方帶著各自的理由來到法院,律師的職責,就是運用專業知識、判決先例與訴訟經驗,去「預測」並「說服」法官這位最終裁判,採納對我方當事人最有利的法律解釋。
所以,當律師說「可能」時,他並非在表達自己的不確定,而是在客觀陳述一個事實:最終的決定權在法官手上。即使是一個經驗再豐富的律師,也無法百分之百控制法官的想法。更何況,不同的法官對於同一條法律,有時也可能存在不同的見解,這就進一步增加了訴訟的變數。
讓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法律例子——離婚。我國《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如果存在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難以維持婚姻」,這五個字就是一個典型的抽象法律概念。什麼情況才算是「難以維持婚姻」?
有當事人可能覺得,婚前帥氣的另一半,婚後成了不修邊幅的「中年肥宅」,每天看到都難以忍受,這對他而言,就是無法維持婚姻。
也可能有一方認為,配偶沉迷購買名牌包,花錢如流水,讓家庭經濟陷入危機,他覺得婚姻已經走不下去。
這些理由在當事人心中可能無比真實且痛苦,但法院會接受嗎?法院在解釋「難-以維持婚姻」時,會考量更客觀、更嚴重的標準。
即使是法律明文列舉的具體離婚事由,例如「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或「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在真實世界中同樣充滿了需要解釋的灰色地帶。
律師的工作,正是要浸淫在這些由判決、學說、社會變遷所構成的「活的法律」之中。因此,律師口中的「不確定性」,其實是對法律生命力的深刻理解,也是對當事人負責的表現。一個輕易打包票、保證勝訴的律師,反而可能忽略了法律世界中這些無可避免的複雜性與變動性。
理解了法律世界為何充滿不確定性後,我們從「困惑」走向了「理解」。但接下來的問題是:「那我該怎麼辦?」難道只能聽天由命嗎?當然不是。
面對不確定性,最好的策略不是追求虛幻的「確定感」,而是學會「管理風險」。您可以和您的律師一起,像一位高明的棋手,看清整個棋局,然後做出最有利的佈局。
任何一個複雜的法律糾紛,都不是鐵板一塊,而是由許多不同的部分所組成。您的第一步,就是與律師合作,對您的案件進行「戰場分析」,將其拆解為「相對確定的部分」與「高度不確定的部分」。
舉例來說,在一個離婚案件中:
在這個案件中:
透過這樣的拆解,您會發現,一個看似單一的「離婚官司」,其實包含了勝率高低不同的多個「戰場」。釐清這些,是您制定策略的基礎。
讓我們用剛才的離婚例子來實際演練:
將這些目標放入四象限:
希望這樣的舉例,能幫助您將模糊的焦慮轉化為清晰的策略藍圖。您會明白,「打官司」不只是在法庭上爭輸贏,更是一場包含訴訟、談判、交換與妥協的複雜賽局。您的律師,就是協助您規劃這場賽局的總教練。
許多人以為,律師的角色就是在法庭上唇槍舌戰的戰士。但一個更精準的比喻是:律師是帶領您穿越險峻山區的「登山嚮導」。
訴訟,就像一場漫長而艱辛的登山之旅。它是一個「流動的過程」,而非靜止的事件。您在山腳下(諮詢階段)看到的氣象預報(律師的初步分析),不代表登山途中不會遇到暴風雪(對方提出意想不到的證據)、濃霧(案情陷入膠著)或岔路(出現新的和解方案)。
這也是為什麼,我現在越來越不建議當事人只委任律師「單純寫書狀」。一份書狀,就像是登山前的一份地圖。地圖很重要,但它無法應對路上的突發狀況。嚮導的真正價值,在於他能隨時注意路況、氣候變化,在您體力不支時給予支持,在遇到危險時帶您找到安全的路線。
訴訟的對手不是一個靜止不動的「木人樁」,他會反擊、會變招。您們的關係、孩子的意思、雙方的財務狀況,都可能在訴訟過程中發生變化。一個稱職的律師(嚮導),會陪伴您走完全程,隨時評估新的情勢,動態調整策略,確保您在複雜多變的法律山徑中,安全地抵達您想要的終點。
回到最初的問題:「律師,你能不能肯定一點?」希望您能理解,法律世界的「不確定性」並非一個需要被消除的「缺陷」,而是其內在的、必然的特質。它源於法律為了適用於複雜社會而生的抽象性,也源於司法體系中權力分立的設計。
身為當事人,真正的力量與掌控感,並非來自於向律師索求一個不可能存在的「絕對保證」,而是來自於:
1. 理解不確定性的根源, 從而擺脫不必要的焦慮。
2. 清晰地認識自己真正的目標, 知道什麼是必須堅持的,什麼是可以放手的。
3. 找到一位值得信賴的法律嚮導, 與他一起分析戰場、制定策略,並在動態的訴訟過程中靈活應對。
當您不再執著於尋求「肯定」的答案,而是開始思考如何「策略性地管理風險」時,您就已經從一個被動的求助者,轉變為自己案件的積極主導者。這時,您將能與您的律師建立最有效的合作關係,共同在法律的迷霧中,為自己開創出一條最清晰、最有利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