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開庭總是要等?律師解析法庭延遲原因與應對之道

30 SEP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前言:「十年律師,九年等」的真實寫照

法律界流傳一句律師的自嘲:「十年律師,九年等」。這句話精準描繪了律師日常工作中大量時間花在等待開庭的現實。對不熟悉司法流程的民眾而言,這種等待的焦慮更為強烈。張倍齊律師將剖析法庭延遲的原因,並提供實用的應對策略。

貳、法庭延遲的四大主因

一、司法資源有限:法官的「看診」模式

法官一週十個時段中通常僅有兩個時段排定開庭(如週二上午或週四下午),必須將該週所有案件壓縮在這兩個時段處理。類似醫師「看診」模式,一個時段內需安排多件案件,前案時間一拖延,後案便接連延遲。

二、當事人或律師遲到

任何一方遲到都會影響整個庭期排程。法官通常會先處理已到庭的其他案件,等遲到者來到後再繼續審理,這種調整會打亂原定節奏,使整個上午或下午的庭期全部往後推延。

三、證人詢問與證據調查的不確定性

證人詢問通常需要半小時到一小時以上。車禍案件傳喚目擊證人、調閱行車事故鑑定報告、病歷等,過程所需時間難以精準預估。只要有證人出庭,庭期時間掌握就變得困難。

四、法官勸和調解:促成和解的額外時間

特別是離婚等家事訴訟,法官若觀察到雙方仍有和解意願,會主動扮演調解角色。為避免當庭爭吵,法官會請一方到走廊等待,單獨與另一方溝通勸說,再角色互換。這種「輪流勸說」耗費時間,但若成功促成和解,可避免更為耗時的全面審判。

參、不同案件類型的庭期節奏

複雜訴訟(如商務糾紛、重大刑事案件)因證據繁多、爭點複雜,每次庭期時間較長、次數較多。簡易庭(如小額訴訟)因標的較小、爭點單純,程序較為迅速。家事案件因涉及情感與調解,庭期節奏較不可預測。

肆、當事人應對法庭延遲的三大策略

一、開庭前充分溝通與準備

每次開庭前務必與律師確認「這次庭要開什麼」。律師會告知本次是第一次開庭、針對特定爭議點調查,或需要完成哪些事項。自行出庭者更應事先思考要向法官陳述的主張、預期對方答辯、是否需申請調查證據等。充分準備能有效降低緊張感。

二、預留充裕時間,避免行程衝突

即使庭期表定上午十點且預計僅需二十分鐘,實際仍可能因前案延遲而等待。未預留緩衝時間,一旦延遲就可能面臨趕往公司會議、接小孩等窘境。寧可預留多一點時間,才能從容應對突發狀況。

三、善用等待時間

與其「瞎等浪費時間」,不如將等待的空檔轉化為有意義的利用:回覆工作訊息、閱讀、思考案件應對策略、與律師做最後的沙盤推演等。

伍、結語

法庭延遲雖是司法程序中難以避免的現象,但只要理解其背後原因,並做好充分準備,便能大幅減輕等待帶來的焦慮與不確定感。如您有訴訟案件需要專業協助,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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