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無論是情感上的結合,抑或是事業上的合作,許多都屬於法律上的「繼續性關係」。這類關係與一次性的買賣交易不同,它具備長期、持續的特質,例如婚姻、合夥、租賃、僱傭等。正因為其延續性,雙方在關係存續期間,往往會產生錯綜複雜的財務與權利義務牽連。
當一段繼續性關係即將畫下句點時,許多人常將注意力放在最顯眼的議題上,例如離婚時的子女監護權、租賃關係結束時的押金返還。然而,在我們處理過的無數案件中發現,真正的魔鬼,往往藏在那些被忽略的細節裡。
所謂「結算」,不僅僅是形式上的告別,更是一場全面性的財務盤點與權利義務釐清。若未能在終止關係前進行徹底結算,草率地在協議書上簽字,一句「雙方一切債權債務均已結清」,就可能讓您未來蒙受意想不到的損失,屆時再來主張權利,將會是難上加難。
離婚,是情感關係的終結,更是財務關係的重整。除了大家熟知的議題外,許多潛藏的財務未爆彈,更需要在離婚協議簽字前,一一拆解。
(一) 法定必談項目
在協議離婚時,夫妻雙方通常會針對以下法律明定的事項進行協商:
未成年子女親權(監護權): 由誰擔任子女的主要照顧者。
扶養費: 未擔任親權方,應如何分擔子女的生活、教育費用。
會面交往權(俗稱探視權): 未擔任親權方,與子女的相處方式與時間。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結算雙方婚後財產,差額較少的一方可向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
(二) 魔鬼藏在細節裡:常被忽略的隱藏帳務
然而,夫妻共同生活多年,財產的牽扯遠比法律條文複雜。以下是實務上常見,卻極易被忽略的結算項目:
私人借貸與代墊款:
夫妻關係和睦時,彼此間的金錢往來常不會計較。可能是先生曾為太太代墊卡費,或太太曾借錢給先生作為資金周轉。這些在當時看似無傷大雅的款項,在離婚時都應攤開計算,明確釐清是贈與還是借貸,並在協議中一併處理。
借名登記的財產歸屬:
華人社會中,「借名登記」極為常見。例如,房產頭期款由夫妻雙方家長共同支付,貸款由先生繳納,但裝潢費卻是太太支出,而房子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當面臨離婚時,這棟房產的實質所有權歸屬,就必須透過各自的出資證明來釐清與結算,絕非僅看登記名義人是誰這麼單純。
保證人資格的塗銷:
夫妻一方在申辦貸款時,銀行常會要求另一方擔任「連帶保證人」。這份保證責任,並不會因為雙方離婚而自動失效。若未在離婚時要求主債務人向銀行更換保證人或提供其他擔保品以塗銷您的保證資格,未來一旦對方還款出現問題,銀行依然有權向您追討。因此,趁著雙方還在談判桌上時,將保證人塗銷作為離婚條件之一,是保護自己的重要舉措。
其他權利主張(如:侵害配偶權):
若離婚的原因涉及一方對婚姻不忠,受害方可能已為此尋求徵信社或律師協助,並已支出相關費用。在協議離婚時,這些因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也可以納入整體結算的包裹方案中,一併協商解決。
天下無不散的筵席,共同創業的夥伴也可能因理念不合而選擇分道揚鑣。此時的結算,同樣不能只看公司帳面上的資產。
(一) 公司或合夥資產的盤點與清算
這是最基本的步驟,包含對公司現有的現金、設備、庫存、應收帳款等資產進行估價與分配。
(二) 合夥人之間的私人財務糾葛
真正的糾紛熱點,往往在於合夥人之間的私人帳務:
股東代墊款項:
公司營運初期或資金短缺時,常有股東會以個人名義代墊廠商貨款或公司開銷。在關係良好時,這些多半沒有留下正式單據。一旦要拆夥,這些代墊款究竟是誰出了多少?是借款還是贈與?都必須趁著記憶猶新、資料尚存時,盡快核對結算。
投入資產的所有權釐清:
某些資產可能是由某位合夥人在創業之初「帶入」公司的,例如生財器具、專利技術等。當初是約定「出借」給公司使用,還是「贈與」並計入股本?這些都必須在拆夥時明確界定,以免日後產生所有權的爭議。
無論是離婚協議書、拆夥協議書,還是租賃、僱傭關係的終止協議,一旦簽署,就代表您同意了其中的所有條款。若因一時疏忽,漏掉了某項應結算的財產或權利,事後才想起來要追討,不僅在舉證上極為困難,對方也可能因已有協議為憑而拒絕協商。
最好的時機,永遠是在雙方還有共同目標(例如:順利離婚、和平拆夥),仍保有談判籌碼與意願的「當下」。趁著彼此還願意坐下來談,將所有檯面上、檯面下的財務與權利義務關係,進行一次徹底的回顧與盤點。
因此,在您提筆簽下任何終止關係的協議前,請務必再三審視,問問自己:「我們之間,真的都算清楚了嗎?」一個謹慎的結算,不僅能保障您過去的付出,更能為您的未來,掃除不必要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