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借錢怎麼借最有保障?律師教你從借據到追討的 4 大自保關鍵
24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壹、前言:談錢傷感情?不談清楚,更傷!
「談錢傷感情」是許多人的口頭禪,尤其在面對親朋好友開口借錢時,這句話更顯得真實。基於情誼伸出援手本是人之常情,但許多借貸關係最終卻以糾紛收場——不僅錢財一去不復返,更賠上了珍貴的情誼。
究其原因,往往源於「不好意思」四個字。我們總認為「大家都是自己人」,要求簽借據、作保證,似乎是對對方的不信任。然而,正是這種模糊不清的開始,埋下了日後爭議的種子。
貳、自保之道一:簽訂一份專業、有效的借據
一、完美借據的 7 大核心要素
- 明確的雙方身份:載明貸與人(出借方)與借用人(借款方)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
- 精確的借款金額:務必使用國字大寫(如:新台幣壹拾萬元整)記載,可有效防止事後遭竄改。
- 關鍵的收款確認文字:務必加註「前開款項,借用人已當場收訖無誤」。因借貸契約在法律上屬「要物契約」(民法第 474 條),需有「交付金錢」事實契約才算成立。
- 具體的還款日期與方式:明確約定應於何年何月何日清償,是一次付清或分期。
- 合法的利息約定:若有約定利息,應寫明利率(注意:年利率不得超過 16%)。
- 借用人親筆簽名:最重要的一步,務必由借用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
- 簽立日期:記載借據簽立的日期。
二、搭配銀行轉帳,建立雙重保障
強烈建議使用銀行轉帳來交付借款。在轉帳時,務必在「備註欄」清楚註明「借款」二字。如此一來,書面借據與銀行金流紀錄將形成完整證據鏈,對方未來想賴帳幾乎不可能。
避免以下常見錯誤:
- ❌ 現金交付無憑據。
- ❌ 轉帳備註空白或寫「代收」等模糊字樣。
- ❌ 只有 LINE 訊息對話,沒有正式借據。
參、自保之道二:善用擔保機制
一、要求保證人
若金額較大、借用人資力不佳,可要求另找一位保證人。堅持連帶保證——這樣您可在借用人違約時直接向保證人求償。
二、取得物的擔保
若金額達數十萬甚至更高,可要求借用人提供:
- 不動產設定抵押權(最有效)。
- 動產(車輛、機器)設定動產擔保。
- 本票作為備用執行名義。
三、本票的威力
要求借用人開立本票(並記明到期日、金額、發票人簽名蓋章)。本票一旦到期未獲付款,債權人可直接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執行名義——無需提起正式訴訟,省下大量時間與訴訟費。
肆、自保之道三:對方違約時的催收 SOP
第一步:口頭友善提醒
到期日前後,先用 LINE 或電話友善提醒對方還款。保留對話紀錄,對方若承認借款與到期日,日後就難以抗辯。
第二步:發存證信函
若對方逾期未還且拖延,寄一封存證信函正式催告。存證信函的作用:
- 提供清楚的「已催告」證據。
- 中斷時效(民法第 130 條)。
- 傳達「我已做好法律行動準備」的明確訊號,促使對方還款。
第三步:聲請支付命令
對方收到存證信函仍不還款,可聲請支付命令:
- 不需開庭、程序簡單、費用低(約 500 元)。
- 對方收到後 20 天內若未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即確定,可作為執行名義。
第四步:聲請強制執行
取得執行名義(支付命令、本票裁定或勝訴判決)後,可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對方薪水、銀行存款,查封不動產、車輛等。
伍、自保之道四:時效與訴訟準備
一、注意時效
依民法,一般借款的消滅時效為 15 年。看似時間很長,但應儘早採取行動。若對方主張時效消滅,您將輸掉訴訟。
二、金額大應委任律師
若借款金額超過數十萬,建議委任律師處理。律師可以:
- 協助起草具法律效力的借據。
- 研擬追討策略與時機。
- 代發存證信函與聲請支付命令。
- 必要時提起訴訟並處理強制執行。
陸、律師的叮嚀
- 原則上,親友借錢「借出去的就當送的」:做好可能收不回來的心理準備,金額切勿超出可承受範圍。
- 越是熟人越要寫借據:借據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雙方的工具。
- 不要用信用卡幫人代刷:風險更高,追討更難。
柒、結語
親友借貸的智慧在於「有情有義,也要有法」。一份完善的借據、清楚的金流、適當的擔保,不是傷害感情,而是守護感情。
若您已借出款項遲遲無法收回,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由律師協助您啟動催討程序、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