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SEP 2025 張倍齊律師
央行第七波打房信用管制措施,針對特定對象購屋貸款成數進行嚴格限制(如自然人購第二戶住宅貸款成數上限從六成降至五成)。同樣2000萬的房子,貸款成數差一成就要多籌200萬現金。若已簽約卻貸不到理想成數,能否主張解約?定金能否拿回?
許多人以為「貸到七成」指的是成交價的七成,但銀行其實是以「銀行估價」為基準。若銀行估價低於成交價,實際貸款金額會比想像中少。例如成交2000萬、銀行估價1800萬、貸款七成,實際只能貸1260萬(約成交價63%),差額需自行籌措。
遇到貸款不足時,銀行或代書可能提議「信貸搭房貸」或「高利率換高成數」。但高利率會大幅增加長期利息負擔,且信貸利率通常遠高於房貸,30年下來利息可能多付數百萬。
一般契約常寫「若貸款不足可解約」,但未明確定義「不足」標準。實務上常發生買方找一家銀行就說貸不到要解約,但法官認為未盡合理努力、需洽詢多家銀行,導致解約失敗被沒收定金。
透過仲介買房時,仲介費通常在簽約後即產生給付義務。即使因貸款不足解約,仲介仍可能主張已完成媒介工作請求服務費。若買賣雙方未明確約定,容易額外衍生爭議。
於契約中明確載明:「若因買方盡合理努力仍無法獲得約定貸款條件而解約,仲介服務費由OO方負擔」或「雙方各負擔一半」。
將上述條款詳細列入買賣契約附約,由雙方簽名蓋章。口頭約定或通訊軟體上的共識,在實務訴訟中舉證困難。
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一紙契約關乎數百萬甚至上千萬權益。簽約前務必由專業律師審閱,尤其在限貸令等政策風險下更顯重要。如您有不動產買賣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