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駭人聽聞的社會新聞讓許多人對聲請保護令的安全性產生巨大問號。從台北夜店女公關、土城人妻到台中車站的女子,這些被害人在聲請保護令後,非但沒有得到喘息,反而迎來加害人更激烈的報復,甚至失去寶貴的生命。
這份恐懼是真實的。然而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問題的關鍵或許不在於要不要聲請,而在於我們是否真正理解了保護令的本質,以及聲請之後如何建立更完整的「自我保護計畫」。
許多人誤以為一張法院核發的保護令就像無形的金鐘罩。事實上,保護令的本質並非物理上的防護,而是一項強而有力的「法律工具」——透過法院裁定,為加害人的行為劃下明確的法律紅線。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1 條》違反保護令罪:加害人一旦再次施暴、試圖接近或傳訊息騷擾,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
這道罪名賦予警察公權力介入的正當性,讓被害人能採取更強硬的法律行動。
在有立即危險時,由警察、檢察官、社工等人員代為聲請。法院受理後原則上應於 4 小時內核發,24 小時內審理。
由被害人自行聲請,法院認為有正當理由時核發。通常 1–2 週內核發。
審理後核發,保護期間最長 2 年,期滿可聲請延長(每次最多 2 年)。
家庭暴力中的加害人往往存在「權力與控制」的慾望。保護令對他們而言不僅是法律限制,更是一種「失控感」——這種失控感可能激發更極端的報復行為。
風險最高的階段:
各地縣市政府均設有家暴防治中心(保護專線 113),可協助安排安全庇護。短期入住庇護所,徹底讓加害人找不到您,是保護令初期最有效的安全措施。
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時立即報警:
聲請保護令不是保命的終點,而是一整套自我保護計畫的起點。法律無法改變人心,但可以為您提供行動的法律依據與社會資源。
若您正面臨家暴或親密關係暴力,請立即撥打 113 保護專線。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由律師協助您規劃聲請保護令與後續訴訟策略,陪伴您走過這段艱難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