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修改霧煞煞?律師教你正確「變更」契約,保障權益不踩雷!

26 MAY 2025 張倍齊律師

大家好,我是亮遠法律事務所的張倍齊律師。在我們的「法律護身符」節目中,時常會跟大家分享一些實用的法律知識。這一集,我想跟大家聊聊一個常見的問題:「契約簽訂後,如果塗改了,還有效嗎?」 許多人在簽訂契約後,可能因為情況變動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內容,這時候心中不免會產生這樣的疑問。

壹、前言:契約修改,效力還在嗎?

生活中,不論是商業合作、租賃房屋,或是買賣交易,我們都可能遇到需要簽訂契約的情況。契約一旦簽訂,就代表著雙方達成協議,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但世事難料,計劃總趕不上變化,有時候,已經簽好的契約確實有修改的必要。這時候大家最關心的就是,這樣修改過的契約,效力還在嗎?會不會因為塗改就變成一張廢紙了?

其實,法律是因應社會生活的需求而存在的。商業活動和個人約定都充滿變動性,如果法律不允許契約修改,那麼許多交易和合作將變得非常僵化且不切實際。因此,法律原則上是允許契約修改的,重點在於修改的過程是否合乎規範,以及雙方是否都同意這些變更。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希望透過淺白的方式,為大家解析契約修改的法律效力,並提供實用的建議,讓大家在面對契約變更時,能夠正確操作,有效保障自身權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貳、契約修改的核心:雙方真實合意

談到契約修改的效力,最重要的核心觀念就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合意」。也就是說,只要修改後的內容確實是契約雙方共同認可並同意的,那麼契約原則上不會因為經過塗改就失效。

一、口頭約定與書面契約的彈性

在先前的節目中,我們提過,其實很多契約,法律上口頭約定就能成立了。例如,你去巷口麵攤點一碗麵,這就是一個口頭的買賣契約。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它重視的是雙方「意思表示合致」,也就是雙方心裡想的跟說出來的達成一致。這個原則同樣適用於契約的修改。

然而,雖然口頭約定或口頭修改在法律上可能有效,但「舉證」往往是個大問題。如果一方事後反悔,否認有過修改的約定,另一方要如何證明當時確實有達成新的協議呢?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通常建議,重要的契約內容,甚至是契約的修改,最好還是用書面方式記錄下來。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日後若有爭議,也比較容易釐清事實。這也說明了,即使法律允許口頭修改,實務上為了避免口說無憑的困境,書面記錄仍然是較為保險的做法。

二、修改內容的證明力

所以說,契約修改真正的爭議點,往往不在於「能不能改」,而在於「改成什麼樣子」以及「如何證明」。當一方主張契約內容是修改前的版本,另一方卻拿出修改後的版本,雙方各執一詞時,糾紛就產生了。

想像一下,如果一份契約被改得面目全非,而雙方對於哪個版本才是最終的共識沒有明確證據,法官也很難判斷。這就像一場「版本大戰」,誰能提出更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手中的版本是雙方最終同意的內容,誰就比較可能在訴訟中佔上風。因此,如何妥善處理契約的修改,確保修改的過程和結果都有清晰的證據支持,就顯得格外重要。這不僅關係到契約條款的解釋,更直接影響到自身權益的保障。

叁、契約修改實務:如何避免日後爭議?

既然我們知道了契約可以修改,而且重點在於雙方合意與證明力,那麼在實務上,到底該怎麼做才能避免因為契約塗改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呢? 以下提供幾點建議:

一、修改方式的選擇

契約修改的方式,會因為修改內容的重要性而有所不同。

(一) 輕微筆誤的修正

如果只是契約中一些無關痛癢的筆誤,例如地址的「中山路」不小心寫成「松山路」,或者是一些明顯的錯別字,這種修改通常不會影響契約的整體效力,也不太會有人刻意去爭執這點小錯誤的背後有什麼特殊目的。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直接在錯誤處用筆劃掉,然後在旁邊寫上正確的文字。如果更謹慎一點,雙方可以在修改處旁邊簽名或蓋章確認。因為這類修改不涉及契約核心權利義務的變動,法律上對其形式要求也較為寬鬆。關鍵在於,這類修改必須是顯而易見的筆誤,且不影響雙方當事人對於契約主要內容的理解。

(二) 重要條款(如金額、標的物)的修改

但如果修改的是契約中的重要條款,例如買賣的價格、租賃的租金、借款的金額、工程的範圍或履約期限等,情況就完全不同了。例如,契約金額原本是10萬元,因為筆誤少寫一個零,或者多寫一個零,要從10萬元改成100萬元,或反之,這牽涉到的是十倍數的金錢差異,影響非常巨大 。

若日後雙方對於價金到底是10萬還是100萬產生爭議,要再去證明當時的真意,就會非常麻煩。畢竟差一個零,差很多!這種情況下,如果只是隨便塗改,很容易讓另一方找到藉口否認修改的效力。

1. 建議作法:重新製作契約或雙方於修改處簽章確認

對於這類重要條款的修改,我會強烈建議以下幾種做法,以確保修改的有效性並避免日後爭議:

簡單來說,處理重要條款的修改,所投入的謹慎程度應該與該條款的重要性成正比。條款越關鍵,潛在的爭議風險越高,就越需要採取更嚴謹的方式來記錄修改,以確保證據的充分與明確。

以下表格整理了不同修改情境的建議作法:

契約修改情境與建議作法一覽表

修改情境 建議作法 重要性(為何如此建議)
輕微筆誤(例如:地址錯字) 直接劃掉更正,可在旁簡簽或蓋章(非必要但更佳)。 風險低,不影響契約核心條款或雙方意願。
重要條款(例如:金額、數量) 1. 重新草擬並簽署整份契約或增補協議。
2. 若在原契約上修改,每一處修改點均需雙方簽名或蓋章確認。
風險高,確保對關鍵變更有清晰且無可否認的雙方合意證據。
多處或複雜修改 建議重新草擬並簽署整份契約,或製作正式的契約增補協議。 維持文件清晰度,避免因塗改過多造成混亂、遺漏或錯誤,降低未來解釋和執行上的困難。

二、警惕「陰陽合同」與偽造文書風險

如果契約修改處理不當,例如雙方各自持有內容不同的「正本」契約,就可能產生所謂的「陰陽合同」問題 。這種情況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底哪一份才是真正有效的契約,往往會引發極大的爭議。

更嚴重的是,如果一方擅自塗改契約內容,並意圖使對方或第三人陷於錯誤,還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偽造文書罪」。這就不再只是民事上的契約糾紛,而是可能面臨刑事責任的嚴重後果,甚至對個人或企業的聲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因此,對於契約的任何修改,都必須謹慎為之,確保過程的透明與雙方的合意,切不可便宜行事,以免因小失大。

三、簽約前的最終確認:效率與保障兼顧

為了避免簽約當下才手忙腳亂地修改契約,我強烈建議大家養成事先審閱和溝通的習慣。

(一) 事先審閱與溝通的重要性

最好的做法是,在正式簽約之前,雙方都先把契約草案仔細看過一遍。如果有任何需要修改的地方,可以先透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方式來回溝通、確認,直到雙方都對最終版本沒有疑義。

(二) 避免簽約當日大幅修改

盡量避免在簽約當天才臨時提出大幅度的修改。因為簽約現場往往時間有限,氣氛也可能比較緊張,在這種情況下倉促修改,很容易因為思慮不周而出現新的錯誤,或者讓某一方感覺受到壓力而勉強同意。而且,當場塗改多次的契約,看起來既不專業,也顯得雜亂,甚至可能因為修改處過多而需要重新列印,不僅浪費大家的時間和精力,也容易忙中出錯。

一個順暢的簽約流程,應該是雙方在簽約前就已經對契約內容達成共識。簽約當天,只是快速確認最終版本無誤後,便進行簽署。這樣不僅有效率,也能讓雙方在比較平和、理性的狀態下完成簽約,有助於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並減少日後因誤解或程序瑕疵引發爭議的可能。

肆、簽名 vs. 蓋章:法律效力與實務建議

在契約簽署的環節,很多人常會有個疑問:「到底用簽名比較好,還是蓋章比較有保障?兩者的法律效力一樣嗎?」 這確實是個常見的問題。

一、民法規定:簽名與蓋章效力相同

從法律層面來看,根據我國民法的規定,在文件上簽名或蓋章,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也就是說,無論是親筆簽名,還是蓋上印章,都是用來證明「這個人同意這份文件內容」的方式,兩者在法律上的證明力並無高下之分。

二、實務上的考量

雖然法律上效力相同,但在實務運作上,簽名和蓋章還是有一些細微的考量點:

(一) 簽名的可驗證性

我個人在許多時候反而覺得簽名比蓋章更好,其中一個原因是簽名具有較高的可驗證性。如果日後對於簽署的真偽發生爭議,簽名可以透過筆跡鑑定來判斷是否為本人所簽。但印章是否為本人所蓋、有沒有被盜蓋等問題,有時候反而比較不容易查證。

(二) 簽名加蓋章的加強效果與慎重性

當然,如果為了表示更慎重,或者依循某些交易習慣,「簽名再加上蓋章」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很好的做法 。雖然法律上簽名或蓋章擇一即可,但多一道程序,有時能給人更安心的感覺,或在某些情況下增加偽造的難度。

許多人可能會覺得蓋章感覺比較正式、比較慎重,因為印章通常不會隨身攜帶,只在特定重要場合才會使用。這種文化上或習慣上的認知是可以理解的。重點是大家要有一個基本觀念:在法律上,簽名與蓋章的效力是等同的。了解這一點後,再根據具體情況和雙方的習慣,選擇最適合的簽署方式即可。

伍、結語:謹慎處理契約修改,為權益上一道保險

總結來說,契約經過塗改(修改)之後,只要修改的內容是經過雙方真實同意的,契約本身仍然是有效的。然而,為了避免日後舉證困難或產生不必要的爭議,尤其是在修改契約中的關鍵條款(例如標的物、價金等)時,務必謹慎處理,盡量不要直接在原件上塗改,以免日後出現各說各話、甚至產生兩份內容不同契約版本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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