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MAY 2025 張倍齊律師
在現代都市中,多數人居住於公寓或大廈,這種共同居住的型態,使得房屋漏水問題成為一個相當普遍且令人頭痛的困擾。一旦發生漏水,不僅可能造成自家財物的損失,如傢俱損壞、裝潢發霉,更可能波及鄰居,引發鄰里間的矛盾與不快,嚴重影響居住品質與身心健康。
面對房屋漏水,找出漏水的「真兇」——即確切的漏水原因與位置——是解決問題的首要步驟,這直接關係到後續由誰負責修繕、誰來負擔相關費用的問題。許多時候,漏水的原因並非顯而易見,可能是管線老舊、住戶加裝加壓馬達導致管線破裂,或是其他建築結構上的因素 。如果未能準確判斷漏水點,不僅修繕工作可能徒勞無功,甚至可能導致問題惡化,衍生出更多的修繕費用與財物損失。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的規定,原則上,住戶自家室內等專有部分及約定專用部分的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的使用人負責並負擔費用;而大樓共用管道、外牆等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則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修繕,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的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但值得注意的是,若修繕費用是因為可歸責於特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的事由所導致,則應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因此,未能及時且正確地找出漏水原因及責任方,就像一個未被妥善處理的小病灶,可能逐漸蔓延,導致後續處理的複雜性與成本急劇上升,這也凸顯了從一開始就進行系統性檢查與判斷的必要性,而非僅僅處理表面看到的滲漏現象。
實務上,處理漏水問題時最常遇到的難題之一,便是樓上或相鄰的住戶不承認漏水與其有關,或者消極應對,拒絕配合檢查,甚至不讓受漏水影響的住戶或修繕師傅進入其家中確認漏水原因。
(一) 法律的後盾:《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的規定
1. 住戶的容忍義務
面對此種情況,民眾應了解法律並非束手無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明確規定:「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同條第1項第3款亦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這意味著,如果為了檢查或修繕漏水,確實有必要進入鄰居家中,鄰居依法負有容忍的義務,不能無理拒絕。此條款是受漏水困擾住戶要求鄰居配合的重要法律依據。
2. 拒不配合的法律後果
若鄰居無視上述法定義務,堅決不肯配合,受影響的住戶也並非只能自認倒楣。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第3款的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若違反第6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即各縣市政府)受理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請求,通知限期改善後,屆期仍不改善者,主管機關可對其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且可以連續處罰。這項罰則賦予了主管機關介入的權力,也對不配合的住戶形成一定的壓力。
(二) 實務建議:如何請求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協助?
當與鄰居溝通無效,對方仍舊堅不配合時,受漏水影響的住戶可以蒐集相關證據,例如漏水處的照片、影片、與鄰居溝通的紀錄(如訊息截圖)等,向所在地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通常是工務局建管處或公寓大廈管理科)提出書面陳情,請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介入處理,要求鄰居配合檢查。雖然透過法院訴訟也是一種途徑,但訴訟程序通常較為耗時,相較之下,請求主管機關進行行政處置,有時能更迅速地達到讓鄰居配合檢查的目的。
在正式請求主管機關介入或考慮提起訴訟之前,寄發「存證信函」給不配合的鄰居,是一個非常重要且實用的法律工具。
存證信函的主要目的有三:
1. 正式通知對方:清楚載明漏水的事實、對自身造成的困擾,以及希望對方配合檢查修繕的具體請求,並留下郵局蓋章證明的書面紀錄,證明已盡告知義務。
2. 表達嚴肅態度:相較於口頭溝通或一般訊息,存證信函的形式更為正式,能向對方傳達解決問題的嚴肅性與決心,有時能促使原本消極的對方重新考慮,進而願意出面協商。
3. 保留法律證據:若未來不幸需要透過調解、行政申訴或甚至訴訟程序解決,存證信函將成為重要的證據,證明己方曾嘗試與對方溝通,並給予對方改善的機會。
這種逐步升級的處理方式——從初步溝通、寄發存證信函,到請求主管機關介入或聲請調解,最終才是訴諸法律訴訟——形成了一個「爭議解決的階梯」。存證信函在此過程中扮演了承先啟後的中間環節,它既是給予對方改正機會的正式警告,也是為後續更強硬法律行動鋪路的必要程序。採取這種循序漸進的策略,往往比一開始就直接提起訴訟,更能有效地解決問題,同時也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訴訟成本與時間耗費。
許多民眾在面臨漏水糾紛,考慮是否要提起訴訟時,常會有一個疑問:為了打官司,是不是應該先自己花一大筆錢,請專業的鑑定公司來做一份詳細的漏水鑑定報告?
(一) 私下鑑定的風險:為何法院可能不採納?
必須提醒的是,在法院實務上,對於當事人在訴訟前提起之前,單方面委託鑑定單位所製作的報告(通常稱為「私下鑑定」或「單方鑑定」),法官採信的程度往往不高,甚至可能完全不予採納。主要原因在於,這類報告是在法院未介入的情況下製作,對造(即被告)沒有機會參與鑑定過程、陳述意見或對鑑定方法提出質疑,因此法官可能會認為其客觀性與公正性存疑。結果可能是,花了大錢做的報告,到了法院卻可能不被認可,形同白費。
(二) 鑑定費用驚人:動輒十數萬的專業報告
專業鑑定機構(例如各地區的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或台灣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等)所出具的正式漏水鑑定報告,其費用通常相當高昂。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鑑定範圍大小以及所需使用的儀器設備等因素,一份鑑定報告的費用從新臺幣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並非小數目。例如,僅是鑑定10至20坪的屋頂、牆壁或地坪漏水,總費用就可能達到新臺幣五萬元以上,而更複雜的案件,費用甚至可能超過十萬或二十萬元。
面對私下鑑定可能不被法院採納以及鑑定費用高昂的兩難,一個較為務實且具策略性的做法是,在正式提起訴訟並聲請法院指定鑑定單位之前,先採取成本較低的方式來評估整體情況。
(一) 第一步:尋求專業技師(如水電師傅)初步勘查
1.目的:建議可以先聘請有經驗的專業技師,例如俗稱的「抓漏師傅」,到現場進行初步的勘查與判斷。師傅可以憑藉其專業經驗,大致判斷漏水的可能原因、範圍與位置,讓受漏水困擾的住戶對情況先有一個基本的了解與掌握。
2.費用:相較於動輒數萬甚至數十萬的正式鑑定報告,聘請師傅進行初步勘查的費用通常僅需新臺幣數千元,相對經濟實惠許多。
(二) 第二步:依初步勘查結果與鄰居協商
在獲得專業技師的初步判斷後,受漏水影響的住戶可以更有依據、也更有信心地與被認為可能是漏水責任方的鄰居進行溝通與協商,嘗試共同找出解決方案,看是否能達成修繕的共識。
(三) 第三步:協商不成再考慮訴訟,並聲請法院指定鑑定
如果經過上述努力,與鄰居的協商仍然沒有結果,對方依舊不願配合處理,此時再考慮提起民事訴訟。在訴訟程序中,可以向法院聲請選任公正的第三方專業鑑定單位(如前述的技師公會等)進行鑑定。由法院囑託的鑑定機構所做出的鑑定報告,其證據力與被法院採信的程度,遠高於當事人私下委託的鑑定報告。
這種策略的核心在於區分「資訊蒐集」與「法庭證據」的不同目的。訴訟前的初步勘查,其主要價值在於獲取資訊,以便評估案情、了解可能的責任歸屬,並作為與鄰居協商的基礎,而不是直接作為提交法院的證據。這樣做,可以在投入大量訴訟成本(包括高額的法院指定鑑定費用)之前,先以較低的成本對案件的可行性與自身立場有一個較清晰的評估。同時,高昂的訴訟成本,包括律師費(即便勝訴,律師費多半仍需自行負擔)與鑑定費,確實會讓許多民眾對提起訴訟望而卻步,即便他們可能握有合理的請求權。透過這種先期低成本評估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緩這種因費用考量而不敢尋求法律途徑的「寒蟬效應」,讓民眾在資訊相對充足的情況下,做出更明智的決策。
當與鄰居或管委會就漏水問題無法達成協議,最終必須透過法律訴訟解決時,在釐清漏水原因與責任歸屬後,受害方可以向應負責的一方主張以下權益:
最基本的主張便是要求對方支付將漏水問題徹底修復至回復原狀所需的全部費用。這包括抓漏、管線更換、防水工程、泥作、油漆等所有必要的修繕項目支出。
如果因為漏水導致室內的家具、家電、木地板、裝潢、衣物或其他個人財物遭受損壞(例如泡水、發霉、污損等),可以蒐集相關的證據,如損壞物品的照片、影片、購買時的單據或發票、維修廠商的估價單或修理費用單據等,向應負責的一方請求相當金額的損害賠償。
在某些情況下,漏水問題的影響可能不僅止於財物損失。如果漏水情況非常嚴重,例如長期滴水、壁癌蔓延、室內潮濕發霉產生異味等,已經對居住者的日常生活造成明顯的干擾與不便,甚至影響到身心健康(例如引發過敏、呼吸道問題或因長期困擾導致失眠、焦慮等),且其困擾程度已超越一般社會大眾在日常生活中所能容忍的範圍,情節堪稱重大時,法院實務上認為受害方可以向應負責之人請求精神慰撫金(即精神賠償)。不過,相較於具體的財物損失,精神慰撫金的請求需要更強而有力的證據來證明其損害的嚴重性與因果關係,法院在裁量金額時也具有較大的空間,因此主張此項權益時,通常需要更充分的準備。
總結來說,處理房屋漏水問題時,有兩大關鍵點需要掌握:
1. 當鄰居不願配合檢查漏水原因時,可以善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賦予的權利以及第47條的罰則規定,請求主管機關介入協處,要求鄰居履行其法定的容忍義務。
2. 在考慮是否進行漏水鑑定時,建議先採取成本較低的初步勘查方式,例如請專業水電師傅評估,讓自己對漏水原因與可能的責任方有初步了解後,再決定是否需要進入訴訟程序,並在訴訟中聲請由法院指定的公正單位進行鑑定,以避免花費大筆金錢所做的私下鑑定報告最終不被法院採納的風險。
房屋漏水糾紛往往涉及複雜的法律規定(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民法》等)、繁瑣的證據蒐集與保全、專業的責任歸屬判斷以及訴訟策略的擬定,整個過程可能相當耗時費力。民眾若遇到難以自行解決的漏水問題,或是不確定如何保障自身權益時,建議應及早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律師可以提供正確的法律意見,協助分析案情、規劃處理步驟、代為撰寫存證信函或法律書狀,甚至代理出席調解或訴訟程序,以最有效的方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因處理不當而使損失擴大,或錯失主張權利的黃金時機。如同「法律護身符」的理念,專業的法律協助能在您面對困境時,提供最堅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