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449|法院走廊遇到對方怎麼辦:開庭前後自保全攻略(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449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去法院開庭,必須在走廊等候的時間,往往是當事人最感尷尬、也最容易失控的時刻。雙方曾是糾紛的對立方,彼此都知道今天來幹嘛,卻又只能在同一條走廊等待;不理對方奇怪,招呼又更奇怪。 張倍齊律師在本集說明,走廊不是談判空間,也不是出氣的場合。若對造挑釁,大聲爭吵只會引來法警,讓旁人對你的事情一覽無遺,對訴訟本身毫無幫助。建議保持距離、裝作沒看到,或直接進法庭旁聽等待,都比在走廊對峙更明智。 若當事人有安全上的顧慮,例如對造曾有家暴或恐嚇行為,可事先聯絡法院說明情況,請求安排隔離候審、錯開退庭時間,甚至請法警協助從另一出口離開。涉及性侵害或組織犯罪的被害人,法院更可安排隔離室作證及變音保護。這些都是可以事先溝通的保護機制,不需要忍耐。

本集重點

  • 法院走廊是等候空間,不是談判或吵架的場合,不論對造如何挑釁,都不宜回罵或與對方爭論。
  • 若在走廊遭對造挑釁,可向法警反映對方情緒激動,請求雙方隔離,或提前進法庭旁聽以避開衝突。
  • 帶律師或友人陪同候審,是降低走廊衝突風險的具體方式。
  • 若因家暴、恐嚇等因素對對造有安全疑慮,可事先向法院申請:錯開候審區域、隔離退庭時間、請法警協助另線離開。
  • 性侵害被害人到庭作證,可申請隔離室、社工陪同及聲音變音處理,事先與法院溝通即可。
  • 涉及組織犯罪的被害人,法院可對卷宗做隱匿處理,減少個資暴露風險。
  • 上述保護措施需有具體事由,由法官酌情安排;無事由的 VIP 通道申請不成立。

本集提到的法律概念

  • 法警協助維持秩序:法院走廊衝突時可向法警反映,請求協助隔離。(節目口述)
  • 隔離候審安排:家暴或有安全疑慮的當事人可事先聯絡法院申請。(節目口述)
  • 退庭錯開時間:可請法院安排雙方退庭時間不同步,避免門口堵截。(節目口述)
  • 法院另線離開安排:需向法院說明事由,由法官酌情處理。(節目口述)
  • 隔離室作證(性侵害被害人):性侵害被害人到庭可申請在隔離室接受社工陪同作證,並可申請變音保護。
  • 卷宗隱匿(組織犯罪/性侵害案件):法院可對相關個資及卷宗做隱匿處理。
  • 民事/刑事案件旁聽:大部分民事及刑事案件可公開旁聽,可利用旁聽避開走廊衝突。(節目口述)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開庭日期、案號及所在法庭資訊
  • 律師聯絡方式(建議攜律師或友人陪同)
  • 如對造有挑釁紀錄,可請律師事先提醒法院注意
  • 保護令、刑事告訴受理單等相關文件
  • 曾受家暴或恐嚇的書面記錄或診斷
  • 事先以書面或電話向法院服務處或書記官室說明申請隔離的事由
  • 確認開庭時可聯絡的法警或書記官名稱
  • 事先告知代理人或被害人保護組織,由其協助與法院溝通隔離室安排
  • 確認有無社工陪同服務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節目內容整理,非原始逐字稿,已刪去重複贅句並校正 ASR 誤字,保留核心論點。 --- 你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要講的是:法院走廊冤家路窄,當事人如何自處與自保。 去法院開庭,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都要先在走廊等候。現在很多法院用 QR Code 報到,律師有一組、當事人也有一組,報到完就在走廊的椅子等候開庭。 走廊其實不大,法庭一字排開,雙方就這樣在同一條走廊等。對律師來說沒什麼,但對當事人來說往往很尷尬。像離婚案件,雙方在走廊遙遙相望,距離可能只有五到十公尺,卻感覺好像在天涯海角。 理性的人通常各自跟律師討論事情,避免跟對方接觸。但也有人忍不住,特別是家事法庭,不願意離婚的一方有時候會在走廊對著對方罵「負心漢」「沒良心」。 我的建議是:盡量避開衝突。保持冷靜,保持一點距離,不要刻意挑釁。很多人就是裝作沒看到,也不必去打招呼。 有些當事人說「等一下我要去嗆一下對方」,我覺得沒有必要。在走廊嗆對方,只會激起衝突,引來法警側目,兩個人越講越大聲,法警就來維持秩序了。我們是來開庭的,不是來跟對方吵架的。把家務事在走廊吵給大家聽,其實沒有必要。 我們控制得了自己,不一定控制得了對方。如果對方就是要來挑釁,可以找法警表示對方情緒激動、希望能夠隔離,或者直接離遠一點。你甚至可以提前進法庭,大部分民事跟刑事案件都可以旁聽,你是第七件,現在才開第五件,你就先進去旁聽,等候時間到再換你開庭,這也是一個方式,能避免雙方衝突擴大。 更嚴重的情況是,你真的很怕對方,不只是尷尬的問題,而是看到對方就會恐慌症發作、心跳加速、無法呼吸。這在家暴案件裡特別常見。 舉個例子,小美遭前夫家暴,現在申請保護令、也提起刑事告訴了,到了法庭開庭前,她很擔心前夫到場會讓她恐慌症發作。這種情況,她可以事先聯絡法院,說明希望與對方隔離,甚至可以請法院安排退庭時間錯開。 因為大家知道,有些人開完庭之後會在法院門口堵你。開庭時間一致,結束時間也一致,你擔心對方在門口等你。這個時候,可以要求法警協助,或事先向法院說明,希望從另一條通道離開法庭。 這些都可以事先跟法院溝通,但需要有具體事由。不能沒有事由就要求走 VIP 通道,那是不行的。法官會根據你的案由,酌情安排,例如先請對方離開,過三到五分鐘再換你離開,這也是一種方式。 還有一種情況,是被害人本身也是當事人,要到庭作證,但擔心會遭到對方報復。特別是涉及組織犯罪,或性侵害的案件。這類案件,法院會對卷宗做隱匿處理。性侵害被害人到庭作證,通常安排在隔離室進行、由社工陪同,甚至可以要求變音處理,讓你的聲音特徵也被保護。這些個資和個人特色的隱匿,都可以事先跟法院溝通安排,避免心理上的恐懼影響你的陳述完整性。 這一集法律護身符就講到這裡。如果你在法院走廊遇到對方,事先想好對方是否可能挑釁,帶律師或朋友陪同候審;如果情況嚴重,可以請法院事先安排保護措施,讓自己在主張權利的同時,也注意人身安全,讓自己的陳述不受情緒或外力干擾。 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我們下一集再見,拜拜。

本集提醒

在法院走廊遇到對方不是意外,而是訴訟的一部分。保持距離、保持冷靜,是保護自己最基本的方式。但如果你對人身安全有顧慮,例如對方有家暴或威脅紀錄,這不是「自己忍一下」就能解決的問題。 如果你有開庭前後的安全疑慮,或不確定能否申請隔離安排,歡迎在開庭前與張倍齊律師諮詢,一起評估你的情況和可以採取的具體步驟。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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