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463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主題是「歸扣」,一個在繼承糾紛中頻繁出現、卻不容易被一般民眾理解的法律制度。 張倍齊律師以屏東一件地主遺產案為例說明:地主過世後留下近億元遺產,女兒在分遺產訴訟中主張,哥哥當初移民加拿大時從父親那裡拿走了八百萬元(節目口述數字),這筆錢應該「歸扣」、加回遺產總額重新計算,讓遺產的餅變大,使所有繼承人重回同一起跑線。 歸扣制度的邏輯是:父母生前因子女「結婚、分居或營業」而給的財產,有點像是遺產的預付。若未排除歸扣,這些錢在分遺產時會被加回遺產重算,導致當初受贈的繼承人能分到的份額減少。除非被繼承人生前明確表示這筆錢日後不用歸入遺產,否則原則上三種情形都適用歸扣。 張倍齊律師坦言,他個人認為這個制度有引發更多糾紛的疑慮——因為歸扣沒有類似時效的期間限制,可能二、三十年前的贈與在今日遺產分割訴訟中仍被翻出來算帳——但現行法律就是如此規定,因此提醒有意贈與子女財產的父母,若希望這筆錢就是給定、日後不再算回遺產,應當明白表示並留存證據。
以下為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字後的可讀版整理。原逐字稿有大量 ASR 錯字及機器重複輸出,詳見第 16 段。 --- 你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這集要講的主題是「歸扣」。 歸扣,歸是回歸的歸,扣是扣減的扣,是一個法律專有名詞。在處理遺產糾紛的時候,很常遇到繼承的歸扣問題。 我以案例來說明。這是一個真實案例——屏東有個地主過世,留下將近一億元的遺產。女兒在分遺產的訴訟中主張:哥哥當初移民加拿大的時候,從父親那裡拿走了八百萬元,這筆錢應該要歸扣,加回遺產一起算。八百萬加進去,遺產就變成一億零八百萬,遺產的餅就變大了。 為什麼女兒可以這樣主張? 歸扣制度的精神是:如果父母因為子女「結婚、分居或營業」而給了一大筆錢,這筆錢有點像遺產的預付。爸爸已經先把遺產付出去給你了。如果分遺產的時候不把這筆錢算回來,等於你生前先拿了補貼,爸爸過世後又要來分遺產,對其他繼承人不公平。 所以歸扣制度就是要把這些提前給出去的錢再加回遺產重算,讓所有繼承人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這是法律制定者認為比較公平的做法。 不過,以我的角度來看,我認為這個制度其實是衍生更多糾紛。原因是歸扣沒有類似時效那樣有明確的期間限制。所以有時候是三十年前哥哥結婚,爸爸給了他一筆錢,等到爸爸過世要分遺產,妹妹才說三十年前那筆錢要算進去。時間久了,通膨讓那個年代的錢與現在的價值已經不一樣了,這都是現實的困難。 我認為被繼承人的錢要給誰就給誰,給了就給了。你怎麼可以把二、三十年前爸爸生前給孩子結婚、分居或創業的錢再加回來?雖然法律現在是這樣規定,但我個人認為不太合理。 而且,大部分父母親在給孩子這些錢的時候——結婚了、創業了、要獨立出去住了——很少人會想到「以後繼承的時候要少算一份」。受贈的孩子也會覺得很錯愕:這是老爸要給我的錢,怎麼還要什麼歸扣? 但現行體制就是有歸扣制度,所以你一定要特別注意。 如果你是被繼承人,不希望給了老大之後,老二老三又說那筆錢要吐回來;或者你不想讓這個贈與的美意打折,你可以明白表示、說清楚,並且存證,說明這筆錢日後不用再歸入遺產,這樣可以避免你的美意有所打折。 歸扣通常是在遺產分割訴訟的時候才會有爭議——爸爸過世後,大家要協議怎麼分割遺產,只要有人不同意,有人認為要把歸扣金額算進來,有人認為不用,就會有糾紛,就要去打官司。 法院會去整理:當時子女從父親那邊拿到的錢,時間點是不是在結婚前後、分居前後、還是營業前後?若是,那些錢有可能就會扣回來算到遺產裡面。東歸扣西歸扣加一加,被歸扣那一方最後能拿到的錢就少了。 這一集告訴大家歸扣的威力就在這裡。雖然我認為這個制度不太合理,但畢竟是現行有效制度。請大家在贈予子女財產的時候,要特別注意是否符合結婚、分居跟營業這三個項目,避免日後子女再為這些事情爭訟。
父母生前給子女的大額贈與,若屬於結婚、分居或營業性質,在分遺產時可能被其他繼承人主張歸扣、算回遺產重分。如果你希望讓這份贈與成為真正的禮物、不要在日後遺產分割中再次被翻出來,應趁早書面聲明並保存證據。 遺產分割訴訟一旦開打,歸扣金額的認定往往是最難纏的爭點之一。如果你正面臨遺產分配糾紛,或想預防日後的繼承爭議,歡迎諮詢張倍齊律師,協助你及早規劃、釐清各繼承人的權利範圍。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