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469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錄於 2026 年 3 月 25 日,張倍齊律師以一篇《天下雜誌》有關書記官的報導為引,帶出台灣法院書記官面臨的人力危機。 書記官在法院並非配角,而是真正的行政骨幹:他們負責在庭上即時製作筆錄、追蹤每件案子的文件送達、管理卷宗、受理閱卷申請,並輔助法官整理案件資料與製作裁判書。面對的民眾往往帶著強烈情緒,工作壓力本就不輕。 離職潮加劇有幾個結構性原因:法律意識提升使案件量持續攀升、詐欺案件一案多人讓處理難度成倍增加、社群媒體公然侮辱、虛擬貨幣糾紛、AI 生成內容爭議等新型態糾紛不斷出現,都讓法院案件類型更複雜、解決更耗時;但書記官人力並未對應增補。 對一般民眾而言,這意味著案件可能拖得更久、法院行政窗口的回應也可能更慢。張倍齊律師建議:盡可能善用調解解決糾紛;若非得進法院,事前準備要更扎實、書狀品質要更清楚;委任律師協助掌握案件節奏;與書記官聯繫時多一分耐心與同理心。
以下為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句後的可讀版整理。 --- 你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要講的主題是:法院也在過勞——書記官離職潮。錄音時間是 3 月 25 日。 我看到這一期《天下雜誌》在講書記官,大家都不做了,都不想做書記官。以前我記得二十幾年前,很多人想去考公職,書記官那時候還算是大家覺得不錯的工作——公職穩定,一個月薪水可能四五萬,沒有私人企業被裁員的風險。 但這幾年,書記官的報考率一直在下降,錄取率在提升,報考率在下降;而且即使考上了,不少書記官做沒多久就離職了。這個情況,我認為不是只有書記官要承受苦果,全民都要一起承受。 --- 書記官的工作是什麼? 大家看到法院,都想到法官、檢察官、律師。比較少去想到書記官。其實書記官在法院是非常重要的職位,是法院運作的骨幹。法官和檢察官負責案件的主導、開庭、寫判決;但法院的行政工作,幾乎都是書記官在扛。 書記官的核心工作至少包括: 第一,製作筆錄。每次開庭,書記官都要坐在法庭或地檢署的偵查庭,把開庭過程中說的話記錄下來。現在法院、地檢署還沒到用手機錄音、轉給 AI 讀取的程度,書記官還是要即時打字、確認用語。做完筆錄之後還要上傳系統、維護卷宗,因為筆錄製作完成後要付卷。 第二,送達追蹤。法院的每一份文件,都要依法送達給當事人。書記官不需要自己親自送信,但要追蹤每一件的送達狀態。你可以把書記官想像成法官的秘書,或檢察官的秘書。 第三,處理各種聯繫雜務。有些事情法官或檢察官自己太忙,就請書記官打電話通知當事人、律師,或接聽民眾電話——比如民眾收到開庭通知,不確定是不是詐騙集團,打電話來確認,第一線就是問書記官。 第四,受理閱卷申請。民事案件與刑事已起訴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閱卷,查看卷宗內容、甚至拍照。這個流程需要申請、法官批准、繳費,第一線處理窗口就是書記官——原則上你聯絡不到法官,都要透過書記官。 第五,輔助裁判書製作。整理案件資料、書狀,輔助法官製作裁判書、輔助檢察官製作起訴書,這些也是書記官的工作。 可見這個職位有多核心。書記官的工作壓力很大,因為開庭大部分都不是開心的事,當事人帶著情緒,書記官是第一線窗口,有時候民眾打電話來,情緒激動,書記官都要面對。 --- 為什麼這幾年書記官離職潮加劇? 如果以前都是這樣,以前也有這些工作,為什麼現在離職潮變多?大概有幾個原因: 第一,法律案件越來越多。 社會在進步,很多糾紛透過法律更明確地規範。以前的人比較會忍氣吞聲,覺得打官司麻煩又貴;現在大家法律意識越來越強,更願意透過訴訟解決。有時候也不是深仇大怨,像分割共有物——一塊土地的共有人意見不合,就透過法院處理;或是申請監護宣告——家裡有老人失智了,需要有人幫他管理財產,也要法院裁定。這些情況都在增加。 第二,詐欺案件一路飆升,而且案情複雜。 一個詐欺案雖然是一件,但被害人可能有幾十個,詐騙集團的被告也很多,處理起來非常棘手。你被騙十萬,對你來說心痛要死;但國家要處理的可能是幾十個被害人,相關的開庭安排、和解事宜,工作量龐大。 第三,各種新型態糾紛不斷出現。 以前的訴訟糾紛大多是借錢、車禍、土地;現在還有社群媒體的公然侮辱、誹謗,有人在網路上問候對方媽媽;還有虛擬貨幣的交易糾紛;網路著作權侵害;接下來還會有 AI 生成內容的爭議、智慧財產糾紛,以及外送平台、Uber 等新興產業的法律爭議。每一種新形態的糾紛,都需要法院去解釋法律如何適用,過程往往更複雜、更耗時。 法律有一句話說:「法律在制定的時候就落伍了。」法律一制定出來,社會一直在演變,但法律就定在那裡。在大陸法系國家,需要透過法院的解釋,讓法律能夠隨著時代更新。我們的民法是民國二十年制定的,持續有做細部調整;法院也透過判決,現在有最高法院的判決、大法庭裁定,去適用那個抽象的框架,解釋新發生的社會事實。 這些都會增加法院的工作量。案件多、案件類型複雜、難以處理,但書記官的人力沒有同步增補——這背後當然有預算等各種問題,但確實是台灣司法目前面臨的嚴重且迫切的問題。 --- 身為一般民眾,我們能怎麼做? 可能你現在手上沒有案件,沒有訴訟,那當然是好事,恭喜你。但我們人一輩子多多少少可能幾次上法院。而且如果司法因為書記官人力短缺,整個司法流程都不順暢,開庭本來可能一兩個月排一次,以後可能要更久,對當事人來說是折磨。案件類型又多又複雜、案件結不掉、大家都有情緒,法官、書記官的服務品質也可能受影響。 那身為一般民眾要怎麼辦? 一、善用調解。 透過調解、協商等方式,讓案件一開始就不要去法院;或者進法院之後也能盡早透過調解讓案件結束。當然,如果調解那麼簡單大家就不用法院了,有時候真的沒辦法。 二、善用律師的規劃。 不是我在幫律師拉業務,而是律師確實能幫你規劃整個案件的節奏與流程;你可以評估你願意、也必須花多少時間成本來解決這個案子;過程中如果有和解契機,能抓緊機會跟對方談。 三、前期準備要更紮實。 法官和書記官真的沒有時間在開庭的時候聽你慢慢說,你必須更注意書狀的品質,讓大家都能節省時間。當然大家一定會說「難道我不請律師就沒辦法讓法院服務我嗎?」當然,應然面跟實然面不同,但限制狀況就是如此。你必須讓案件能夠更明確地彰顯出來,法官能夠一次就了解你的重點。自己對法律不了解、又不願意請律師,上了法院只會要求法官聽你說,然後責怪法官不給充分時間表達,這樣會激化你跟法院的對立。訴訟畢竟是律師的專業,你可能還是要委托專業的人來進行,或者做必要的法律諮詢。 四、與書記官聯繫時多一點耐心跟善意。 這是人跟人之間的互相。書記官是人,不是機器。我們每個人都希望得到尊重,你希望得到法院的尊重,法院的人也希望得到你的尊重——大家都很累。法院的工作非常高壓,你有情緒、覺得這個官司已經很不爽;在法院服務的人,每天接觸的也都是這些案件。互相尊重、多一點耐心跟同理心,書記官心情能夠比較愉悅,跟你的互動也會比較好,甚至多跟你說一些案件的資訊,對你來講也是有幫助的。 希望這一集能讓你了解目前法院書記官離職潮的實況,也希望你能在跟法院互動上有多一層的認識、多一層的耐心跟理解。 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我們下一期再見,拜拜。
法院的運作需要法官、書記官和整個行政系統共同支撐。書記官人力短缺是結構性問題,不是法官一個人能解決的,也不是你跟書記官情緒性對抗能解決的。 如果你目前手上有案件、或預期未來可能需要進法院,張倍齊律師建議你:先評估調解的可能,再想進法院的準備。書狀要清楚,時間成本要算清楚,和解時機要把握,跟法院的每一次互動都要帶著耐心。 如果你對訴訟流程或書狀準備有疑問,歡迎與張倍齊律師聯繫,一起盤點你的案件節奏與策略。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