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JUN 2025 張倍齊律師
父母將房產贈與子女後,子女態度180度轉變,不僅不孝甚至棄養。當初滿懷愛意的贈與成為晚年隱憂。「送出去的房子還能要回來嗎?」
子女對贈與人(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贈與人得撤銷贈與:
如傷害、毀損、恐嚇等構成犯罪的行為。
「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可撤銷贈與。但需:
自知悉撤銷原因起1年內行使,逾期消滅。實務上舉證困難。
贈與時同時約定子女的義務:
若子女未履行負擔,依民法第412條可撤銷贈與,比416條容易。
若您需要的是生活費而非把房子給子女:
不必仰賴子女,獨立保障晚年生活。
贈與房產前應三思:
如您有贈與、退休規劃、以房養老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