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JUL 2026 張倍齊律師
被繼承人過世後,家屬可能須從手機、電子郵件及電腦查找網路銀行、證券、電子支付、虛擬貨幣及雲端儲存等資料。有些資產不會出現在紙本存摺或權狀中,也可能因帳號停權或缺少私鑰而難以取得。
數位遺產包括具有財產價值的數位資產,以及受平台契約規範的帳號與內容。前者原則上屬於遺產;後者能否保留、下載或移除,須依平台條款及身後處理機制辦理。實務上的困難通常在於查找帳號、證明繼承身分及取得存取資料。
概括繼承之下,網路銀行存款、電子支付與票證的儲值餘額、證券及具財產價值的虛擬貨幣,原則上均應列入遺產清冊、參與分配並依法申報遺產稅。判決所附遺產清冊曾同時記載房地、存款、股票與一卡通帳戶的 635 元餘額;金額及儲存形式不影響其財產性質。
繼承人不宜使用被繼承人的密碼自行登入網路銀行轉帳。繼承開始後,帳戶資產原則上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單一繼承人擅自提領可能產生民事與刑事責任。未經同意將虛擬貨幣轉出,也屬處分遺產,鏈上時間與金額紀錄可在日後分割訴訟中作為證據。本站另有繼承人提領存款及遺產救濟專文。
數位遺產可依三個步驟清查。第一,向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的金融遺產資料,取得金融機構回報的存款、股票及基金等清單,並供遺產稅申報使用。第二,從手機與電腦中的 App、電子郵件對帳單、註冊信及瀏覽器紀錄,查找境外券商、虛擬貨幣交易所及電子錢包等未納入國稅局資料的資產。第三,以繼承人身分向各機構檢附死亡及繼承證明文件,申請資料與辦理繼承。境外機構可能另要求公證及翻譯文件;冷錢包如無私鑰或助記詞,則可能無法實際取得資產。
社群帳號、通訊軟體與電子郵件通常涉及死者與平台間的契約,也包含死者隱私、通訊秘密及第三人權益。各平台對帳號專屬性、移轉、紀念化、近親申請移除、身後聯絡人與內容下載範圍的規定不同。希望保留照片、影片或重要對話時,宜在合法存取權限仍存在時備份;如帳號內容涉及遺產證據,則可透過平台正式程序或訴訟中的調查證據程序處理,不宜以猜測密碼方式登入。
虛擬貨幣與其他具財產價值的數位資產屬於遺產時,依法在遺產稅申報範圍;漏報可能衍生補稅、處罰及繼承人間的分配爭議。申報事項可另向會計師或國稅局確認。
生前可進行三項準備:第一,製作數位資產清單,記載機構、帳號、概略資產及密碼或私鑰保管位置,並定期更新;私鑰與密碼本身應另行安全保存。第二,在遺囑中記載數位資產分配方式及負責處理的人選,並可考慮指定遺囑執行人。第三,依平台提供的功能設定身後聯絡人、紀念化或資料下載偏好。資產金額較高或使用多重簽名、專業保管者,應另依具體架構規劃。
Q1:無法開啟被繼承人的手機,如何查詢網銀與交易所資產? 國內金融機構的資產可先透過國稅局金融遺產資料查詢,再依各銀行或券商的繼承程序申請,不以持有密碼為必要。境外交易所則須先確認帳號及平台,再依其繼承程序辦理;冷錢包如無私鑰,可能無法取回。重置裝置前宜先評估其中的帳號及驗證資料是否需要保存。
Q2:我可以用他生前告訴我的密碼登入把錢轉出來嗎? 不建議。被繼承人死亡後,帳戶資產原則上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單獨轉出可能構成擅自處分,即使僅有一人知道密碼或用途正當亦同。應備妥繼承文件,依各機構程序申請辦理。
Q3:LINE 對話中有被繼承人的債權紀錄,如何保存或取得? 帳號仍可合法存取時(例如共用平板已登入),可備份並保存完整內容;已無法存取時,可於訴訟中聲請法院調查證據或函詢平台。自行破解登入可能衍生程序與刑事爭議。
Q4:他的臉書和 IG 要怎麼處理? 應依各平台的身後機制辦理,可能包括紀念化保存或由近親申請移除,並依平台要求檢附死亡及關係證明。需要保留內容時,可先確認平台提供的下載範圍。帳號能否由他人繼續使用,仍受平台契約及冒用風險限制。
Q5:虛擬貨幣要怎麼分給繼承人? 先定性:它是遺產,列入清冊、參與分割。分配方式可以協議(變現分錢、或移轉到各繼承人自己的錢包),有爭議就進分割程序處理,價值認定以客觀市價資料為據。技術上的移轉操作,建議在全體同意或程序確定後一次執行,並完整留存紀錄。
數位遺產可分為具有財產價值的數位資產與平台帳號。網路銀行、電子支付及虛擬貨幣原則上應列入遺產清冊、申報並分配;帳號內容的保存、下載或刪除,則依平台契約及身後處理機制辦理。生前宜製作資產清單、安排遺囑或執行人,並完成平台設定。
生前可整理數位資產清單、平台設定與繼承所需資料。繼承開始後,可依資產性質、平台規則與適用法規確認申報、移轉、保存或刪除方式。
※ 本文僅就一般性法律議題作概要說明,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