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教你談判:訴訟調解與商務談判的5大本質差異

01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前言:談判桌上的隱形對手

企業經營者對談判技巧充滿自信,但進到法院調解室卻處處碰壁。這是因為誤以為訴訟調解只是另一種商業談判。事實上兩者有根本差異——訴訟調解桌上多了一位「隱形對手」:法院。

貳、五大本質差異

一、目的迥異:結案 vs 雙贏

兩者背景、動機不同,策略自然不同。

二、第三方在場:法院的「隱形之手」

商務談判只有買賣雙方。訴訟調解有法院(法官、調解委員)居中:

三、談判的「錨點」:判決先例

商務談判以市場行情為錨點;訴訟調解以「法院可能的判決金額」為錨點:

四、態度與策略的審視

您的每一句話、每個態度法官都在看:

五、時間壓力:訴訟時程的緊箍咒

商務談判可以慢慢協商。訴訟調解有:

時間成本迫使雙方必須在有限時間內做決定。

參、給企業經營者的生存指南

肆、亮遠法律事務所:您的訴訟談判領航員

如您有訴訟調解、商務談判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

歡迎追蹤、訂閱、分享
FB臉書粉專SpotifyAppleKK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