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聲明是滅火還是提油救火?律師教你如何避免公關災難現場

04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前言:從#MeToo浪潮反思公開聲明的雙面刃

大家好,我是亮遠法律事務所的張倍齊律師。

如果您最近有關心時事,應該會注意到,前陣子#MeToo運動在台灣社會掀起滔天巨浪,許多政治、藝文、演藝圈人士接連被爆料。而在這場風暴中,一個常見的模式是:當事人(或被指控者)在第一時間否認,並迅速地尋求律師協助,發布一紙措辭嚴正的公開聲明。

這是我執業十幾年來觀察到的現象,也促使我寫下這篇文章。我想強調,以下內容是我個人的心得與想法,不代表全台灣所有律師的立場。身為律師,我深知公開聲明在法律攻防中的角色,但我也看到太多本該是危機處理的黃金時刻,卻因一紙思慮不周的聲明,演變成無法收拾的公關災難。

究竟,在爭議發生的當下,公開發聲明是滅火的良方,還是提油救火的險棋?這篇文章,我想與各位深入探討。

壹、釐清初衷:為何要發布公開聲明?

在討論該不該發、如何發之前,我們必須回到最根本的問題:為什麼要發聲明?

一、聲明的核心目的:有效澄清與引導輿論

我認為,一份聲明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澄清」。當媒體的報導偏頗、片面,或輿論風向完全被對手(無論是商場或訴訟上的)主導時,我們需要一個正式的管道,將有利於我方的資訊傳遞出去,試圖校正視聽,把一面倒的風向拉回來。

然而,能否達到這個目的,並非發了就好。一份不清不楚、模稜兩可的聲明,往往弊大於利。雖然有時基於訴訟策略或偵查不公開的考量,我們無法透露太多細節,但其核心精神依然是「適度地」發表公開資訊,讓大眾能吸收到我們「希望」他們吸收到的資訊。

二、在自媒體時代搶佔話語權

過去,資訊管道被少數電視台和平面媒體壟斷,發聲明還得仰賴媒體的報導。但現在不同了,Facebook、Instagram、公司官網等自媒體平台,讓每個人都能成為資訊的發布者。這意味著,我們不再只能被動地回應媒體,而是可以主動出擊,搶先設定議題的框架。

這種轉變,讓聲明的策略意涵從過去單純的「被動防禦」,進化為「主動的敘事權爭奪」。一份時機洽當、內容精準的聲明,可以成為所有後續討論的「原始文本」,讓輿論圍繞著你設定的議題發展。這賦予了聲明前所未有的力量,也伴隨著前所未有的風險。

貳、律師的角色:是神隊友還是公關災難的推手?

許多人遇到爭議,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律師發聲明」。但你曾想過,為何是律師,而不是會計師或建築師?找律師發聲明,本身就在傳遞特定的訊息。

一、聘請律師發聲明的潛在優勢

(一) 建立法律防火牆與訴訟門檻

一份由律師具名的聲明,無疑是在宣告:「我已經諮詢過法律專家,而且我準備好了。」這等於是設下了一道法律防火牆,向潛在的挑戰者傳遞幾個訊息:

1.    我已採取法律行動:無論是主動提告或被動應訴,我都已進入備戰狀態。

2.    訴訟奉陪到底:我已經有律師了,要上法院,沒在怕。

3.    提高對手的挑戰成本:我的律師團隊已經在協助蒐證,你要挑戰我,得先掂掂自己的斤兩,是否能打贏這場昂貴的法律戰。

這是一種展現實力、嚇阻對手的策略,希望能讓對方知難而退。

(二) 為「適法性」提供專業背書

這是我認為律師發聲明「最有效」的用途。當外界質疑的是「法律合規性」問題時,律師的專業就能派上用場。

例如,外界質疑你的公司違反勞基法、契約壓榨勞工,或是產品設計有侵權疑慮。此時,若能請律師檢視相關文件與流程後,發出一份聲明指出:「經本所律師檢視,本公司之營運模式與契約內容,均符合現行法規。」這份聲明,就是由律師以其專業信譽,為你的「適法性」進行背書。

請注意,律師能背書的是「法規遵循」,而非你的人品或事實真相。但當爭議核心是法律解釋時,律師的背書就顯得很有份量。

二、聘請律師發聲明的隱藏風險

然而,在許多情境下,特別是像#MeToo這類涉及個人品德與權力關係的事件,急著讓律師站上火線,反而可能適得其反。

(一) 恐強化「強欺弱」的負面形象

#MeToo運動的核心敘事,往往是「權力不對等」——強勢對弱勢、上對下、資源多對資源少。在這樣的情境下,受害者往往是以孤身一人的弱者姿態出現,而你,作為被指控的一方,立刻搬出華麗的律師團隊。

這無疑是火上澆油。你或許想展現實力,但在公眾眼中,這更容易被解讀為「仗勢欺人」。你急於讓律師發聲明的行為,不僅沒有澄清事實,反而無意中「證實」了對方「強欺弱」的指控框架。你等於在事實辯論開始前,就先在敘事戰場上落入下風,親手將自己打造成了那個仗著資源優勢欺壓弱者的「完美反派」。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策略失誤。

(二) 法律專業不等於公關專業:災難的開端

坦白講,律師的養成教育,絕大多數不包含公關訓練。我們的天職是分析法律風險、保障當事人權益、在法庭上進行攻防。但一份公開聲明,它的主戰場不在法庭,而在「輿論廣場」。

它的首要目標是「公關效益」,是安撫大眾情緒、贏得信任。而法律上的權利,說實話,通常不發聲明也不會喪失。你常聽到的「保留法律追訴權」,就算不說,權利也依然在那裡。

當律師僅從法律角度撰寫一份滴水不漏、但毫無溫度的聲明時,就可能引爆公關災難。我看過太多案例,律師的聲明非但沒能收拾殘局,反而因為用詞過於強硬、姿態過於傲慢,引來更猛烈的輿論反噬,甚至連律師自己都成為箭靶。這絕非當事人所樂見。

因此,我常建議客戶,律師在危機處理中的真正角色,應該是「法律風險的守門員」,而非「公關形象的化妝師」。我的職責是確保你的聲明不會留下法律上的把柄、不會構成自認犯罪的證據。至於如何說一個能讓大眾接受的好故事,那需要公關的專業。

參、聲明稿的關鍵分野:事實問題 vs. 法律問題

要寫出一份有效的聲明,首先要釐清一個核心觀念:律師能擔保什麼?又不能擔保什麼?這可以區分為「法律問題」與「事實問題」。

律師能擔保什麼,又不能擔保什麼?

(一) 律師的專業射程:檢視「適法性」

如前所述,律師的專業在於「法律判斷」。你給我一份契約、一套公司制度,我可以根據現行法規,判斷它是否合法。這是律師的專業射程。

(二) 律師的天然侷限:無法見證「事實真相」

但如果爭議點是「你到底有沒有做某件事」,例如#MeToo事件中的性騷擾指控,這就屬於「事實問題」。此時找律師發聲明,我認為意義不大。為什麼?因為律師根本不在場。

律師無法穿越時空,去驗證你所說的是否為真。因此,你會發現,這類聲明稿通常會有一句關鍵但常被忽略的話:「依據當事人某某所稱……」。這句話的潛台詞是:以下內容是我的客戶說的,我只是代為轉述。律師是在擔任一個「高價的信差」,而不是事實的擔保人。

肆、發布前的終極考量:策略、風險與一致性

在你決定按下「發布」鍵之前,還有幾個終極問題需要思考。

一、潑出去的水:聲明稿的永久性與後續檢驗

一份公開聲明,就像潑出去的水,是收不回來的。在網路時代,它會被截圖、存檔,成為一個永久的紀錄。你的對手、媒體、甚至無聊的吃瓜群眾,都會拿著放大鏡逐字逐句地檢視。

更重要的是,一份強硬的聲明,等同於一種「策略承諾」,它會燒掉你身後的許多橋樑。當你發聲明誓言捍衛清白、告到底,你就很難再有轉圜的餘地去道歉、和解或採取更柔軟的身段。因為任何後續的態度轉變,都會被質疑為「前後不一」、「內心有鬼」。

在危機中,「彈性」往往是最寶貴的資產。發布聲明前,你必須想清楚,你是否願意為了眼前的表態,而犧牲掉未來所有其他的策略選項。

二、策略先行:公關效益應為首要考量

我一再強調,聲明的核心是公關效益。因此,決策過程不應只有律師,更應該納入公關團隊的評估。如果你的公司或組織有公關部門,務必讓他們參與。如果你是個人,也要把自己當成一個品牌的CEO來思考:這份聲明發出去,我希望達到什麼效果?它可能引發什麼樣的連鎖反應?

律師負責把關法律風險,公關負責評估輿論效益,兩者結合,才能擬定出最周全的策略。

三、少即是多:謹慎發言,避免無謂筆戰

除非保持沉默會讓你受到更大的傷害,否則在資訊不明、情勢混亂的初期,我通常建議「少說為妙」。一份洋洋灑灑、試圖解釋一切的聲明,往往只是提供更多可供攻擊的靶子。

有時候,一份簡短、立場堅定但保留彈性的聲明,會是更好的選擇。把該澄清的核心內容講清楚即可,不需要陷入與網友的無謂筆戰,那只會讓場面更加失控,適得其反。

結語:深思熟慮的策略,而非輕率的反應

總結來說,公開發聲明是一門藝術,發得好可以力挽狂瀾,發得不好則會萬劫不復。它從來都不該是一個膝反射式的衝動反應,而應是一套深思熟慮後的完整策略。

無論你是被指控的加害人,或是挺身而出的被害人(被害人的聲明同樣需要注意前後一致,避免在法庭上被攻擊),在決定發聲明前,都請務必停下來,從法律、公關、長遠策略等多個維度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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