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許多人名下或許都繼承了部分祖產的持分,但往往不了解其背後隱藏的法律結構與風險。要理解危機的根源,必須先從「共有」這個概念談起。
(一) 什麼是共有土地?為何祖產常以共有形式存在?
所謂「共有」,在法律上指的是兩個人以上共同擁有同一件不動產的所有權 。每一位共有人都對這塊土地擁有一定比例的權利,這個比例就是我們常說的「持分」(應有部分)。
這種狀態在「祖產」中尤其普遍。台灣的繼承制度下,當一位長輩過世後,其名下財產通常由多位子女共同繼承。一代傳一代,原本單純的產權,可能在第二代變為五位共有人,到了第三、四代,共有人數可能暴增至數十人,每個人的持分也隨之變得越來越細碎 。這就形成了一個看似緊密、實則結構脆弱的產權網絡。
(二) 法律上的共有人:從家族情感共同體到權利義務關係人
這正是許多家族危機的引爆點。在家族成員眼中,共有祖產是血脈與情感的連結,是共同的根。然而,法律的視角卻截然不同。法律看待「共有人」,是一個中性的、不帶情感的身份。無論是血濃於水的親兄弟,還是一位透過法拍程序剛剛取得0.1%持分的陌生投資客,在法律上,他們都享有完全平等的「共有人」權利與地位 。
這種法律邏輯與家族情感之間的巨大鴻溝,為外部勢力提供了可乘之機。當家族成員還沉浸在「我們是一家人」的情感認知中時,策略性的投資客早已準備好,要利用法律賦予他的「共有人」權利,來實現自己的商業目的。
(一) 持分拍賣的法律現實:債務如何牽連到不動產
當任何一位共有人(例如故事中的那位親戚)因為個人因素(如卡債、經商失敗)而背負債務且無力償還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並拍賣債務人名下的財產來抵債。這其中,就包括了他在共有土地中的「持分」。
必須強調的是,在這個階段,法院拍賣的僅僅是該共有人個人的「應有部分」,而非整塊土地。然而,這場看似小規模的拍賣,卻是為「外人」打開了入侵家族祖產的大門。
(二) 新共有人登場:從家族成員到策略投資客
市場上存在著一群被俗稱為「法拍蟑螂」或更中性的「策略投資客」的群體。他們專門尋找這類目標:在產權複雜、共有人眾多但價值潛力高的共有土地中,尋找被法拍的零星持分 。如同不少新聞案例中,投資客僅花費不到幾十萬元的成本,就成功在一塊價值不菲的土地上「插旗」。
他們的目的,從來就不是為了使用那微不足道的幾坪土地,而是要取得「共有人」的法律身份。這個身份,是他們接下來啟動法律程序,意圖鯨吞整塊祖產的關鍵入場券。
一旦外人取得了共有人身份,他們手中就握有了一項強大的法律武器:「分割共有物請求權」。這項權利,最終可能導向將整塊祖產推向法拍市場的毀滅性結局。
(一) 法律原則:消滅共有關係,促進土地利用
我國《民法》本質上不樂見共有狀態的長期存在,人數一多,意見就雜,對於土地的利用、管理、改良或處分,很容易陷入僵局,導致寶貴的土地資源被閒置浪費 。因此,法律賦予任何一位共有人,無論其持分大小,隨時向其他共有人請求分割共有物的權利。
這項權利在法律上被稱為「形成權」,意味著只要權利人單方面提出主張,分割的法律效果就已啟動,不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即使其他人全體反對也無法阻止 。
(二) 裁判分割的途徑:當協議破局時的法院介入
當然,法律優先鼓勵共有人之間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分割」。但如果共有人之間無法達成共識,任何一位共有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也就是由法官來做出最終的分割裁決。這正是投資客常採取的法律路徑。法院的角色,便是介入這個僵局,以公平且具執行力的方式,終結這塊土地的共有關係 。
在裁判分割的訴訟中,法官如何決定分割方式,是決定祖產命運的關鍵。雖然法官擁有「自由裁量權」,但仍須遵循法律規範,並綜合考量土地的經濟效益、公平性及全體共有人的利益。
(一) 法院如何決定分割方法?
1. 原則:原物分割
法院的首選,也是對家族最有利的方式,是「原物分割」。也就是將一整塊土地,依照地理位置、價值等因素,實際切割成數塊較小的土地,再分配給各個共有人,讓每個人都取得一塊可以單獨所有、自行利用的土地 。如果分割後的各塊土地價值不完全等於原有的持分比例,法官會裁定分得較高價值土地的人,需要拿出金錢來補償(稱為「金錢補償」或「找補」)分得較低價值土地的人,以示公平。
2. 例外:變價分割
然而,當「原物分割」有困難時,例如土地上有單一建物無法切割、土地面積過於狹小、或分割後會產生沒有臨路通道的「袋地」等,導致分割後土地價值嚴重減損時,法院就會採取最終手段——「變價分割」。
這也是投資客最希望看到的結果。「變價分割」意味著法院將下令把「整塊」祖產拿到法拍市場上進行公開拍賣,拍定後,再將所得的價金扣除相關費用後,按原來的持分比例分配給所有共有人 。
變價分割對家族而言是場災難,但對策略投資客來說,卻是完美的獲利模式。
(一) 低成本入場:以小博大的槓桿效應
投資客的策略核心在於「槓桿」。他們用相對極低的成本去撬動一個價值千萬甚至上億的巨大資產 。他們的風險有限,但潛在的回報卻是整塊土地被拍賣後,他們按持分比例能分得的價金,或是背後與其他建商、開發商的利益合作。
(二) 強制啟動程序:持分再小,也能發動分割訴訟
這是最關鍵的法律現實: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的權利,與持分大小完全無關。即使只擁有萬分之一的持分,其法律地位與擁有50%持分的大共有人是完全相同的,都能合法地啟動整個訴訟程序 。這種法律上的平等,正是投資客權力的來源。
(三) 法拍的價格劣勢:為何祖產總是被「賤賣」?
走上法院拍賣一途,對家族而言是雙重打擊。首先是永久失去祖產,其次是經濟上的損失。司法拍賣的價格通常會低於市場行情。若第一次拍賣無人投標(流標),第二次拍賣的底價通常會再打八折,以此類推 。這意味著,家族不僅失去了充滿回憶的土地,最終分回的錢,也遠比在正常市場上出售來得少。
面對如此險峻的法律攻防,家族成員並非束手無策。法律同時也提供了幾道關鍵的「護身符」,只要善加利用,就能有效防禦外來的挑戰。
這是當危機已經發生時,最重要、也最直接的防禦武器。
(一) 什麼是優先承購權?(土地法第34條之1)
「優先承購權」是《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賦予共有人的特殊權利 。條文規定,當任一共有人要將其持分賣給「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時,其他的共有人有權利以「同樣的價格與條件」優先買下這個持分。這項權利的立法目的,就是為了簡化共有關係,並盡可能將產權保留在原有的共有人群體中 。
在持分被法拍的情境下,這意味著在拍定後,法院會通知其他共有人,詢問他們是否願意用拍定的價格買下該持分。
(二) 如何行使?把握黃金時間與「同一條件」原則
行使優先承購權有幾個關鍵點:
1. 把握時效:當收到法院或出賣人的通知後,共有人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是接到通知後15日內)做出書面表示,否則權利視同放棄 。時間非常緊迫,絕不能拖延。
2. 書面表示:為求慎重並留下證據,強烈建議以「存證信函」的方式,正式向法院或出賣人表達行使優先承購權的意思。
3. 同一條件:承購的條件必須與第三方買主(或法拍拍定人)完全相同,包括價格、付款方式等,不能任意變更 。
一個極其重要的觀念是,此優先承購權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債權效力」,而非「物權效力」。這意味著,如果出賣持分的共有人未通知您,就私下將持分過戶給了第三人,您將無法主張該交易無效並要求塗銷登記、把土地拿回來。您唯一的法律途徑,是向那位未盡通知義務的共有人請求損害賠償 。金錢賠償或許能彌補部分經濟損失,但對於無可取代的祖產而言,這無疑是無法挽回的遺憾。因此,及時行使權利至關重要。
(三) 家族集資的智慧:
家族成員必須意識到:
1. 成本考量:買下「持分」遠比買回「整塊地」容易
在危機之初,家族需要集資的目標,僅僅是買下被拍賣的那個「零星持分」,這對多數家庭來說,是相對可能達成的目標。可是一旦錯失良機,讓外人成功發動變價分割,家族要面對的,就是必須集資用市價買回「整塊土地」,金額可能是數千萬甚至上億元,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2. 共同承購:法律允許共有人集資,共同行使權利
《土地法》明確規定,共有人可以「共同或單獨」行使優先承購權。這表示家族成員可以一起出錢,共同買下被拍賣的持分,將產權繼續保留在家族內部。若有多位共有人都想單獨承購,法律甚至設有抽籤等機制來解決 。關鍵在於,家族必須團結一致,共同應對。
除了事後的危機應對,更重要的是事前的預防。
(一) 建立家族共識與溝通管道
許多家族對祖產採取放任態度,平時疏於溝通。建議將被動的持有,轉變為主動的管理。建立家族成員間的定期溝通機制,例如成立通訊群組、定期聚會討論,不僅能增進感情,更能及早發現潛在問題,例如某位親戚可能遭遇財務困難,家族便能提前介入協助,避免其持分走上法拍一途。
(二) 考慮簽訂「不分割協議」的時機與效力(民法§823)
「不分割協議」是一項有效的預防工具。共有人可以透過契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請求分割共有物。根據《民法》第823條,此約定期限最長為五年。但若同時訂有「管理契約」(例如約定土地如何使用、收益如何分配),則不分割的期限最長可達三十年 。
需要注意的是,這份協議若要對日後的持分受讓人(例如透過買賣或繼承取得持分的新共有人)也產生約束力,就必須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否則僅對簽約的當事人有效 。
(三) 尋求專業協助:危機浮現時,立即諮詢律師
共有不動產的法律問題錯綜複雜,涉及《民法》、《土地法》、《農業發展條例》等多部法規,以及複雜的法院實務見解 。當您收到任何關於持分拍賣的法院通知,或是分割共有物的起訴狀時,時間就是您最寶貴的資產。請務必在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分析案情、評估風險,並制定最有利的訴訟策略。
從高雄王小姐家族的案例中,我們看見了共有祖產在法律面前的脆弱性。一個微小的裂痕,若不加以警覺和修補,就可能在外力的衝擊下徹底崩塌。守護祖產,從來不僅僅是守住一塊土地或一棟房子,更是守護家族共同的歷史、記憶與情感連結。
守護祖產是一場需要智慧、策略與團結的法律戰役。如果您正面临共有土地的困擾,或已收到法院的相關文件而感到徬徨無助,請不要猶豫。立即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張倍齊律師,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策略,分析最佳應對方案,為您的家族資產築起最堅實的法律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