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家暴法修正全解析:精神暴力、經濟控制、性影像、同性配偶、目睹兒都納入保護

03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前言

「被打才算家暴」——很多當事人聽到「家暴」兩個字,第一個聯想仍停留在拳頭。但家暴的範圍遠不止於此 ——長期言語貶低、經濟掐喉、監視行蹤、以性影像威脅,這些沒有瘀青的傷口,同樣在法律的保護範圍內。

2023 年底《家庭暴力防治法》完成大幅修正,這是近年最重要的家事保護法規更新。修法後同性婚姻家屬、未同居的親密伴侶、性影像被害人、目睹家暴的兒少與成年人,全部納入保護。本文把修法後的新定義、新保護令類型、違反後果,一次講到位。

貳、家暴法保護的「家庭成員」範圍擴大了

一、同性配偶及其親屬納入

舊法在同婚專法未準用民法親屬編的期間,曾出現一個尷尬的縫隙:同性配偶的公婆、岳父母等「姻親」在法律上未必算是對方的家庭成員,若未同住,遭配偶家人暴力對待時可能無法聲請保護令。2023 年修法明確把現任或前任同性配偶的四等親以內親屬納入家暴法保護範圍,補上這個漏洞。

二、未同居的親密伴侶納保

「恐怖情人」問題長年困擾社會。修法後,未同居的親密關係伴侶(例如交往中的男女朋友、未婚夫妻)也可聲請保護令。年齡 18 歲以下的交往對象同樣受保護。

三、目睹家暴的兒童少年及成年人

過去家暴法主要保護「直接受害人」。修法後明確擴張:

  • 目睹家暴兒少:即使孩子沒被直接毆打或辱罵,只要目睹或聽聞家中暴力,就可能造成心理創傷,法律視為家暴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時,可以同時為孩子聲請,禁止加害人接近孩子的學校、安親班、補習班
  • 童年目睹家暴的成年人:童年時曾目睹家暴的成年人,可使用家暴法提供的心理諮商與社工資源

參、家暴的法律定義:動手只是其中一種

一、精神暴力

許多當事人不確定「這樣算不算家暴」。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2 條第 1 款,家庭暴力包括「身體、精神、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下列情狀只要有文字、錄音、截圖或證人可證,即屬精神暴力之典型樣態,可作為聲請保護令之事證:

  • 持續的辱罵、貶低、羞辱(「你就是沒用」「生你出來我後悔」)
  • 以自殺、傷害他人、毀壞財物等方式威脅
  • 跟蹤、監視日常行動(包括裝監視 APP)
  • 孤立被害人(禁止與親友聯繫、切斷社交)
  • 反覆冷暴力、拒絕必要溝通

二、經濟控制

「愛的枷鎖」其實有非常具體的法律定義。下列都可能構成家暴:

  • 強制交出全部薪資
  • 不給予合理生活費(配偶、子女扶養)
  • 阻止就業、要求辭職在家
  • 扣留身分證、健保卡、護照、存摺
  • 以斷絕經濟支援為手段控制行為

三、性暴力與性影像

2023 年修法最大的亮點之一,是把性私密影像的保護納入保護令項目:

  • 禁止加害人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
  • 命加害人下架已上傳的性影像(無論在哪個平台)
  • 命加害人刪除、交付其持有的性影像

對於「用裸照威脅要公開」「分手後散布親密影像報復」等數位性暴力情境,這是正面回應。

四、身體暴力

肢體攻擊、故意毀損財物造成恐懼、拘禁等傳統家暴類型,依然在保護範圍內。這部分不是修法重點,但仍是舉證上最直接的類型。

肆、保護令:三種類型與升級內容

一、通常保護令

核發後有效期限 2 年以下(可延長),內容包括禁止家暴、禁止接近特定場所、遷出住所、交付子女、給付扶養費等。修法後擴大可核發內容,更涵蓋性影像保護等新類型。

二、暫時保護令

在通常保護令審理中,法院可先核發暫時保護令快速介入,避免被害人在審理期間繼續受害。

三、緊急保護令

最急迫的案件,由警察、社工或檢察官聲請,法院 4 小時內核發。用於身體明顯遭受嚴重危險、或有急迫性自殘、對方酒駕毆打等情境。

四、修法後的程序升級

  • 遠距審理:被害人可經由視訊出庭,不必與加害人同處一室
  • 加快核發時程:法院審理效率提升
  • 電子監控、接近禁令:針對高風險加害人,可命配戴電子腳鐐或列入接近禁令追蹤

伍、違反保護令的嚴重代價

一、違反保護令罪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1 條,違反保護令禁止事項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 10 萬元以下罰金。這是非告訴乃論罪——被害人即使撤告,檢察官仍可依法追訴。

二、預防性羈押

對於違反保護令後仍有高度再犯危險的加害人,法院可依刑事訴訟法裁定「預防性羈押」,先把人關起來,避免繼續侵害。

三、同時追究民事責任

家暴行為除觸犯家暴法與刑法(傷害、恐嚇等),還能依民法第 184 條、195 條請求精神慰撫金,並可作為訴請裁判離婚的重要事由(民法 1052 條第 1 項第 3 款「不堪同居之虐待」、第 2 項「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陸、家暴法 vs 跟騷法:兩部法如何搭配使用

111 年 6 月施行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與家暴法有部分重疊,但各有側重:

  • 家暴法:限於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伴侶(含未同居)。保護令內容涵蓋遷出、交付子女、扶養費給付等完整配套
  • 跟騷法:不限親密或家庭關係(陌生人、單戀者、職場騷擾者都適用)。聚焦於 8 款跟騷行為(尾隨、監視、追求、通訊騷擾、名譽貶抑等)

實務選擇建議:

  • 配偶、前配偶、同居或曾同居伴侶、現任或前任親密關係 → 優先走家暴法(保護令內容較完整)
  • 陌生人、單戀者、職場追求者、分手多年後騷擾 → 走跟騷法
  • 前任同時有騷擾與家庭暴力行為 → 家暴保護令為主,同時保留跟騷證據強化案情

柒、遭遇家暴當下的 6 個步驟

  1. 身體有傷勢或急迫危險 → 立即報警 110
  2. 需心理支持或緊急安置 → 撥打 113 婦幼保護專線(24 小時)
  3. 立即保全證據:受傷驗傷診斷書、受傷照片、對話截圖、錄音、監視器畫面
  4. 到警察局或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緊急情況可直接由警方代為聲請)
  5. 有就業或經濟需要者,向當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申請經濟扶助與法律扶助
  6. 諮詢專業律師評估後續法律路徑(保護令、離婚訴訟、親權、民事求償)

延伸閱讀

捌、結語

2023 年家暴法修正是近年對家庭暴力被害人最有感的法制進展。同性伴侶、未同居情侶、目睹兒少、性影像被害人——這些過去在法律邊緣的族群,現在都明確在保護網內。但法律工具再完整,也需要被害人願意往前踏出第一步。

若您或身邊親友正處於家暴處境,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張倍齊律師會依個案嚴重程度,協助您聲請保護令、規劃離婚與親權、並同步追究對方的民事與刑事責任,陪您走出這段最艱難的時間。

※ 本文僅就一般性法律議題作概要說明,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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