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被打才算家暴」——很多當事人聽到「家暴」兩個字,第一個聯想仍停留在拳頭。但在實務上,我近年處理的案件中,真正以「動手」為唯一類型的案子大概不到一半。更多的是長期言語貶低、經濟掐喉、監視行蹤、以性影像威脅。這些沒有瘀青的傷口,同樣在法律的保護範圍內。
2023 年底《家庭暴力防治法》完成大幅修正,這是近年最重要的家事保護法規更新。修法後同性婚姻家屬、未同居的親密伴侶、性影像被害人、目睹家暴的兒少與成年人,全部納入保護。本文把修法後的新定義、新保護令類型、違反後果,一次講到位。
舊法在同婚專法未準用民法親屬編的期間,曾出現一個尷尬的縫隙:同性配偶的公婆、岳父母等「姻親」在法律上未必算是對方的家庭成員,若未同住,遭配偶家人暴力對待時可能無法聲請保護令。2023 年修法明確把現任或前任同性配偶的四等親以內親屬納入家暴法保護範圍,補上這個漏洞。
「恐怖情人」問題長年困擾社會。修法後,未同居的親密關係伴侶(例如交往中的男女朋友、未婚夫妻)也可聲請保護令。年齡 18 歲以下的交往對象同樣受保護。
過去家暴法主要保護「直接受害人」。修法後明確擴張:
許多當事人不確定「這樣算不算家暴」——在我的諮詢經驗裡,下列行為只要有文字、錄音、截圖或證人可證,法院多半會認定構成:
「愛的枷鎖」其實有非常具體的法律定義。下列都可能構成家暴:
2023 年修法最大的亮點之一,是把性私密影像的保護納入保護令項目:
對於「用裸照威脅要公開」「分手後散布親密影像報復」等數位性暴力情境,這是正面回應。
肢體攻擊、故意毀損財物造成恐懼、拘禁等傳統家暴類型,依然在保護範圍內。這部分不是修法重點,但仍是舉證上最直接的類型。
核發後有效期限 2 年以下(可延長),內容包括禁止家暴、禁止接近特定場所、遷出住所、交付子女、給付扶養費等。修法後擴大可核發內容,更涵蓋性影像保護等新類型。
在通常保護令審理中,法院可先核發暫時保護令快速介入,避免被害人在審理期間繼續受害。
最急迫的案件,由警察、社工或檢察官聲請,法院 4 小時內核發。用於身體明顯遭受嚴重危險、或有急迫性自殘、對方酒駕毆打等情境。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1 條,違反保護令禁止事項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 10 萬元以下罰金。這是非告訴乃論罪——被害人即使撤告,檢察官仍可依法追訴。
對於違反保護令後仍有高度再犯危險的加害人,法院可依刑事訴訟法裁定「預防性羈押」,先把人關起來,避免繼續侵害。
家暴行為除觸犯家暴法與刑法(傷害、恐嚇等),還能依民法第 184 條、195 條請求精神慰撫金,並可作為訴請裁判離婚的重要事由(民法 1052 條第 1 項第 3 款「不堪同居之虐待」、第 2 項「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111 年 6 月施行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與家暴法有部分重疊,但各有側重:
實務選擇建議:
2023 年家暴法修正是近年對家庭暴力被害人最有感的法制進展。同性伴侶、未同居情侶、目睹兒少、性影像被害人——這些過去在法律邊緣的族群,現在都明確在保護網內。但法律工具再完整,也需要被害人願意往前踏出第一步。
若您或身邊親友正處於家暴處境,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我們會依個案嚴重程度,協助您聲請保護令、規劃離婚與親權、並同步追究對方的民事與刑事責任,陪您走出這段最艱難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