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監護權不代表要獨自辛苦養小孩!律師教你爭取扶養費

03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前言:打破錯誤迷思

許多父母(特別是母親)取得監護權後以為要獨自扛起全部養育重擔,「小孩都給你了,那就要你負擔」的傳統觀念是對法律的嚴重誤解。「監護權」與「扶養義務」是兩件完全獨立的事。

貳、監護權 ≠ 扶養義務

一、什麼是「監護權」?

法律正確用語是「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親權),包含:

二、什麼是「扶養義務」?

民法第1084條第2項:「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義務。」這是基於血緣的絕對責任,不因離婚或監護權歸屬而消滅。

參、扶養費如何計算?

一、計算基礎:官方數據

法院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再加上特殊需求(補習、才藝、醫療等)。

二、分擔比例非一人一半

依雙方經濟能力比例分擔:

肆、對方不付錢怎麼辦?三大法律武器

一、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

您代墊的部分可向對方請求返還,時效5年(民法第126條)。保留發票、收據等證據。

二、離婚協議書中的「加速條款」

在離婚協議約定:若對方未按期給付扶養費達幾期,視為全部到期,可一次請求未來所有扶養費。

三、終極手段:強制執行

取得執行名義(協議公證、法院判決或裁定)後:

伍、結語:善用法律為後盾

如您有扶養費追討、家事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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