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可以無限上綱嗎?律師解析「帝王條款」:權利濫用禁止原則

04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前言:權利不是無限上綱的護身符

「這是我的權利!」當感到權益受損時,法律賦予的權利像堅實護身符。權利是現代法治基石,保障個人自由與財產。但若行使權利的方式表面合法,主要目的卻是刻意傷害他人;或對他人造成不成比例損失而自己幾無獲益時,法律還會無條件支持嗎?

貳、法律上的「帝王條款」:民法第148條

民法第148條:「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這條被稱為民法的「帝王條款」,是權利行使的根本原則。包含三大要素:

所有法律行為都須受此原則拘束,即使是形式上合法的權利主張。

參、權利變成傷人武器的經典案例

一、畸零地主的復仇?拆屋還地背後的利益失衡

某人擁有狹長的「畸零地」,鄰居蓋房子時不慎跨越界線數公分。畸零地主訴請拆屋還地。最高法院判例認為:

二、「商標蟑螂」的惡意搶註

有人搶先註冊知名品牌的商標(特別是國外品牌進入台灣前),以「擁有商標權」要求真正的品牌高價買回。這種行為:

肆、主張權利濫用的界線

「權利濫用」不是萬用擋箭牌。主張對方權利濫用需具備:

單純的利益衝突、不願意讓步,不構成權利濫用。

伍、結論:法律的最後防線

權利濫用原則是面對不公義權利主張時的法律最後防線。如您面對疑似權利濫用情事,或擔心自己的權利主張可能被認定為濫用,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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