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不給錢害我也付不出工程款?律師解析「契約相對性」原則

04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前言:工程款項的連鎖反應

營建工程業常見困境:「客戶還沒付我錢,怎麼付給下包商?」一筆工程款延遲可能引發資金斷鏈,從大包到小包骨牌倒下。這種直覺的「公平」,在法律上卻有截然不同的評價——核心就是「契約相對性」原則。

貳、工程承攬的層層分包結構

一、釐清契約角色:甲方與乙方

工程業界的常見結構:

二、分包的現實

一個工程需要多家廠商分工(土木、水電、油漆、門窗等)。大包不可能什麼都自己做,分包是必然。

參、法律核心原則:「契約相對性」

一、什麼是「契約相對性」?

契約只在「當事人間」生效。您與A的契約不拘束B,也不能拿A的問題對抗B。

二、實例解說

社區管委會請大包翻新外牆,大包再發包給小包。即使業主因某些理由拖欠大包款項,大包仍須依自己與小包的契約按期付款。「業主沒付我錢」不是大包對小包的合法抗辯。

三、為何不能以上游未付款抗辯?

肆、中下游承包商如何自保?

一、簽約前:評估風險,擬定權責分明契約

二、履約中:留下紀錄

三、爭議發生時

伍、結論:契約是承諾,更是責任

工程業的連鎖倒帳是系統性問題,但法律不允許您將風險推給下游。最好的保障是:簽訂周延契約、預留風險緩衝。如您有工程糾紛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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