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社區是生活場域,也是利益與觀念碰撞的縮影。本文分享身為律師兼任社區主委兩年的經驗,從鄰里噪音到充電樁決策,看社區治理如何與法律正面碰撞。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明定管委會職務: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共有部分管理維護、財務收支、監察住戶違反規約等。權力來自法律與規約,非萬能政府。
噪音、寵物、裝修等糾紛:
管理費催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可停止特定公設使用;逾6個月可訴請支付。
雖然電動車是未來趨勢,但推動社區充電樁仍遭遇挫敗:
任何重大決策(規約修改、公基金支用、公共設施增建)都應依程序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取得合法人數決議。少了程序正義,再好的提案都可能被質疑。
不要用「多數決」強壓少數。重要決策前:充分溝通、說明利弊、回應質疑、調整方案,共識越廣,執行越順利。
未雨綢繆:
社區治理是門藝術,結合法律、溝通、制度設計。如您有管委會運作、社區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