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合署、合夥?搞懂律師事務所的3種型態選對法律夥伴

10 JUL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律師事務所不是「公司」

律師事務所的本質與一般公司不同——它是受法律專業倫理規範的「專業人士結合」,而非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商業組織。依組織型態分為三大類:

一、獨資律師事務所:一人決策,所長親力親為

由一位律師獨立設立,所有案件由該律師負責:

二、合署律師事務所:資源共享,律師各自獨立

多位律師共用辦公空間、秘書、設備,但各自獨立執業,案件、收費、責任互不相干:

三、合夥律師事務所:團隊作戰,共同承擔責任

多位律師以合夥形式共同執業,共享案件、利潤、責任:

貳、事務所型態如何影響「信賴關係」?

一、信賴,是雙向的承諾

當事人選擇律師,是基於對「某位律師」的信任。不同型態下,這份信任的實際承接對象不同。

二、您委託的到底是誰?

委任前務必問清楚:「誰會實際處理我的案件?」

參、如何選擇?

釐清期待,誠實溝通

選擇事務所型態前,問自己:

肆、結論

三種型態各有優劣,沒有絕對好壞,關鍵是「選對適合自己需求的律師」。如您需要法律諮詢或律師委任,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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