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也不能亂貼判決書!小心贏了官司,卻反吃上誹謗、個資法官司

25 AUG 2025 張倍齊律師

「法院認證」也不能亂貼判決書!小心贏了官司,卻反吃上誹謗、個資法官司

在經歷了漫長的訴訟攻防,身心俱疲地走過每一個法律程序後,當您終於收到那份得來不易的勝訴判決時,內心的激動與欣慰想必是難以言喻的。這份判決不僅是對您主張的肯定,更像是一枚正義的勳章,證明了您在這場紛爭中的清白與立場。於是,一個強烈的念頭油然而生:「我要把這份判決書貼上網,讓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對的,讓大家看看對方的真面目!」

許多人會認為,既然這是經過法院審理、蓋上大印的「法院認證」事實,公開分享理應天經地義。然而,身為您的法律護身符,我必須提醒您一個重要的觀念:法院認證,也不代表可以亂貼判決書。

這個看似理所當然的舉動,實際上隱藏著極高的法律風險。一時的衝動,很可能讓您從一場官司的勝利方,轉眼間變成另一場官司的被告。本文將為您深入剖析公開判決書可能觸發的兩大法律地雷,並提供更具智慧的策略,讓您在捍衛名譽的同時,也能全身而退,避免不必要的訟累。

壹、公開判決書前,您必須知道的兩大法律地雷

將勝訴判決當成戰利品公諸於世,或許能帶來短暫的情緒宣洩,但其背後潛藏的法律責任,卻可能讓您付出更沉重的代價。在您按下「發布」鍵之前,請務必了解以下兩個最常見的法律風險。

一、 風險一: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隱形陷阱

許多人第一個想到的風險就是個人資料外洩,但往往低估了法律對「個人資料」的定義範圍以及處理不當的後果。

(一) 判決書中暗藏的個資地雷:不只是姓名

判決書的第一頁,通常會詳細列出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料。這不僅僅是姓名而已,還可能包含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敏感資訊。根據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的定義,這些足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的資料,都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

當您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將含有這些資訊的判決書全文直接拍照或掃描上傳至臉書、LINE社群等公開平台時,就已經構成了對他人個人資料的「蒐集」與「利用」行為。此舉極可能違反個資法,對方一旦提告,您不僅可能面臨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甚至還會有刑事責任的風險。

(二) 將個資塗黑就安全了?法律如何看待「間接識別」與「意圖」

這時,您可能會想:「那我把個資塗黑、打上馬賽克總可以了吧?」這個想法雖然方向正確,但執行上卻有其盲點。

法律上,個資的識別性分為「直接識別」與「間接識別」。即使您將判決書上的姓名、地址都塗黑,但若您在貼文的內容中寫下:「看看我樓上這位鄰居的惡行惡狀,法院都認證了!」或是附上其他足以讓周遭親友、鄰居、同事辨識出對方身分的線索,這種「間接識別」的方式,同樣會落入個資法的規範範圍。

更重要的是,法院在判斷是否違法時,會審酌您的「意圖」。如果您發文的目的,顯然是為了讓社群圈內的人知道這位「被塗黑」的人是誰,並對其進行指名道姓的批評,那麼即使您做了形式上的遮掩,也很難規避「意圖使人知悉並損害對方」的法律評價。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在法律上往往站不住腳。

二、 風險二:構成「刑事誹謗罪」的言論界線

這是多數人最容易誤解,也是風險最高的一環。許多人深信:「我說的都是事實,而且是法院認證過的事實,怎麼可能構成誹謗?」這正是「法院認證」迷思中最危險的一點。

(一) 為何陳述「事實」也可能成立誹謗?──「公共利益」的思辨

我國《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其構成要件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許多人會引用同條第3項的但書:「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來為自己辯護。

然而,這項但書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句話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就算你說的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但如果這件事只涉及個人私德,與公眾的利益無關,你仍然可能成立誹謗罪。

法律之所以如此規定,是為了在「言論自由」與「個人名譽」之間取得平衡。例如,某位政治人物有婚外情,這可能影響其誠信與公眾形象,媒體的報導或民眾的討論就可能被認為與「公共利益」有關。但反過來說,如果您家隔壁的鄰居有外遇,這件事除了對其家庭成員造成傷害外,對於整個社區、社會的公共利益並無關聯。這就屬於「私德」的範疇。

(二) 案例深度解析:將外遇判決貼在社區佈告欄,為何構成誹謗?

過往曾有這樣一個真實案例:一位元配在抓到先生與第三者通姦後,對第三者提告並獲得了勝訴判決。為了出一口氣,她將這份刑事判決書影印後,直接張貼在第三者所居住社區的電梯口與公佈欄上,想讓所有鄰居都知道「我們社區住了一個破壞別人家庭的人」。

從表面上看,這位元配的行為似乎有理有據:

1.    陳述內容:判決書內容是真實的,法院確實判定了第三者的行為有罪。

2.    動機:希望討回公道,揭露事實。

然而,最終法院卻判定這位元配的行為構成了誹謗罪。關鍵就在於「地點」與「意圖」的結合,完美詮釋了前述的法律原則:

這個案例清楚地告訴我們,即使手握「法院認證」的真實判決,只要散布的內容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其目的又是為了貶損他人,就極有可能觸犯誹謗罪。

(三) 戳破「法院認證」的迷思:判決書不等於無限制的言論免死金牌

綜合以上兩點,我們必須建立一個核心觀念:法院判決書,是一份用以解決特定法律紛爭的「法律工具」,而不是一張可以讓您在輿論場上任意攻擊他人的「言論免死金牌」。

它的功能是讓您據此要求對方還錢、請求對方搬離、或確認某種法律關係的存在。它賦予您的是「依法行使權利」的基礎,而不是「公開羞辱對方」的特權。當您將這份判決從法律領域拿到社群媒體上,試圖將它變成一把攻擊他人名譽的武器時,您就已經跨越了法律的界線,讓自己暴露在新的法律風險之中。

貳、如何合法主張權利,又能避免無謂訟累?

既然直接張貼判決書風險重重,那麼,贏了官司的這口氣,真的只能往肚裡吞嗎?當然不是。真正的智慧,在於如何運用更周全的策略,既能達到澄清事實、維護名譽的目的,又能將法律風險降至最低。

一、 尋求律師專業協助,擬定最佳公關與法律策略

這正是律師在訴訟結束後,仍能為您提供關鍵價值的地方。一位有經驗的律師,不僅僅是法庭上的戰將,更是您處理後續效應的策略顧問。

(一) 在維護名譽與法律風險間取得平衡

如果您確實有必要向特定群體(例如:同業公會、社區管委會、家族親友)澄清事實,律師可以協助您:

這種做法,遠比您自己憑感覺貼文來得安全且有效。

(二) 避免「贏了第一場,輸了第二場」的窘境

訴訟的目的是解決紛爭,而不是製造新的紛爭。耗費大量時間、金錢與心力打贏了一場官司,卻因為一時的衝動發文,讓自己反過來成為誹謗罪或違反個資法的被告,甚至被判有罪成了「新的罪犯」,這無疑是得不償失。

您很可能「第一場贏,第二場就輸在這裡」。這不僅會讓您原本的勝利蒙上陰影,更可能讓對方找到反擊的破口,使整個局勢變得更加複雜。在行動前花費一點諮詢費用,尋求律師的專業意見,絕對是避免這種窘境最划算的投資。

二、 發布前,給自己一個「三秒鐘」的冷靜期

最後,也是最簡單的自保之道:在您被情緒驅使,準備按下發布鍵的那一刻,請務必停下來,深呼吸,給自己一個「三秒鐘」的冷靜期。

問問自己:我這樣做,是爲了真正解決問題,還是只為了一時的快感?我是否已經清楚了解所有可能的法律後果?

這短暫的停頓,或許就能讓您免於成為誹謗罪的罪犯,守住您好不容易才贏來的正義。

結語

一場官司的勝利,是一項珍貴的資產,它代表著您的清白與權利。然而,正如任何珍貴的資產都需要妥善保管一樣,這份勝利也需要您用智慧去守護。切勿因一時的情緒衝動,用違反個資法或構成誹謗罪的方式去「炫耀」它,最終反而玷污了它的價值。

在亮遠法律事務所,我們不僅協助您在法庭上爭取勝利,更關心您如何在勝利後,真正贏得應有的平靜與安寧。如果您對如何合法、有效地運用您的勝訴判決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策略,確保您的正義,不會成為另一場官司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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