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AUG 2025 張倍齊律師
經歷漫長訴訟終於勝訴,內心激動下想將判決書貼上網「讓所有人知道我是對的」。許多人認為這是「法院認證」的事實,公開分享天經地義。但這看似理所當然的舉動,隱藏極高法律風險,可能讓您從勝方變被告。
判決書中包含對造與第三人的大量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生日、職業、家庭關係、財務狀況等。
雖然司法院有公開判決書查詢系統,但: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要件: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公開判決書本身可能是「傳述」行為:
即使內容是事實,仍可能構成刑事誹謗。雖有「真實惡意原則」保護(關於公共事務的言論),但個人糾紛的判決書通常不適用。
真正想讓事情被看見或洗刷名譽,應:
在按下「發布」前,問自己:
勝訴判決是您權利被確認的證明,而不是公開攻擊對方的武器。理性運用法律資源,才能真正保障權益。如您有訴訟後續處理、判決書公開評估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