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AUG 2025 張倍齊律師
許多人以為買到海沙屋理所當然可以解約。然而實務上並非如此絕對。本文解析海沙屋法律認定、氯離子標準、買方可主張的權利、解約條件,以及關鍵時效,保障您的權益。
「海沙屋」泛指建築施工中誤用或刻意使用未經處理的海沙拌合混凝土所建造的房屋。正常應使用河沙。問題在於海沙含過量「氯離子」。
海沙屋構成民法第354條「物之瑕疵」——瑕疵減少房屋通常效用或價值。賣方負瑕疵擔保責任。
標準依房屋興建年代認定。
民法第359條:解除契約需「瑕疵情節重大」。若瑕疵輕微(可修繕、對居住影響不大),法院可能只准減少價金,不准解約。
氯離子含量需委託專業機構鑑定,鑑定費約10-30萬。鑑定結果成為判斷瑕疵嚴重性的關鍵。
許多案例中法院認為:雖有氯離子超標,但可透過修繕方式改善,不至於到「無法居住」的程度,僅判決減少價金(通常為10-30%),而非解約。
房價上漲時買方不想解約(怕重買更貴),轉求減少價金;房價下跌時買方積極爭取解約。這影響訴訟策略。
依民法第356條,買方一旦發現瑕疵應立即通知賣方,否則可能被認定默示承認瑕疵。
民法第365條規定,自通知賣方瑕疵之日起,必須在六個月內提起訴訟,否則時效消滅。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超過五年才發現瑕疵,原則上不能再主張瑕疵擔保(除非賣方故意隱瞞)。
買到海沙屋應立即蒐證並諮詢律師評估最佳救濟方式。如您有海沙屋糾紛或不動產瑕疵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