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AUG 2025 張倍齊律師
農曆年的腳步近了,家家戶戶滿心期待著圍爐團圓,大街小巷洋溢著溫馨的節慶氣氛。然而,對於已經離異的父母來說,「孩子過年跟誰過?」這個問題,卻可能成為引爆衝突的導火線,讓本該歡樂的假期蒙上一層陰影。
當平日固定的探視模式,遇上長達一週甚至更久的春節假期,原有的約定顯得不切實際。這不僅是時間分配的問題,更牽動著家族情感與傳統習俗。本文旨在提供一個清晰的指引,協助離異父母們如何透過智慧與遠見,妥善規劃年節的會面交往,將焦點從大人的紛爭轉回孩子的福祉,真正守護屬於他們的純真春節。
一份清晰、周全的會面交往計畫,是避免年節爭議的基石。實務上,法院判決或雙方協議多會考量以下幾種模式,以確保雙方親權的落實與孩子的穩定。
(一) 單、雙數年輪流模式
此為最簡明、易於執行的方案。雙方約定「單數年農曆春節假期跟爸爸過,雙數年跟媽媽過」(或反之亦然)。這種方式的優點在於一目了然,能有效減少每年重新協商的必要,讓孩子與父母雙方都能提前規劃,並完整體驗與其中一方家庭的團圓氣氛。
(二) 假期拆分模式
另一種常見的方式是將假期「一分為二」。考量到臺灣「初二回娘家」的傳統習俗,許多父母會約定春節假期的前半段與後半段分屬不同方。例如,從「小年夜、除夕至大年初一」歸爸爸,讓孩子參與夫家的祭祖與圍爐;「大年初二至開學前」則歸媽媽,讓孩子能與母親回外婆家。
採用此模式時,協議的細節至關重要,必須明確載明交接的「日期」與「確切時間」(例如:初二上午10點),以及交接「地點」,才能有效避免因認知落差而產生的摩擦。
許多父母在離婚時,僅粗略約定「平日由一方照顧,週末由另一方探視」,卻忽略了為期數天甚至數週的特殊長假。這樣的協議,在面對農曆新年、寒暑假時,幾乎注定會引發爭端,因為平日的探視規則在此時已完全不適用。
更深一層來看,一份在年節規劃上模糊不清的離婚協議,往往不只是單純的疏忽。它可能反映了雙方在離婚當下仍存在未解的情緒、權力鬥爭或根本性的溝通障礙。這份協議的「漏洞」,實際上是雙方關係「未癒合傷口」的延伸,預示著未來在壓力情境下(如過年過節)必然會復發的衝突。
因此,律師在協助草擬離婚協議時,其真正的價值不僅是記錄雙方共識,更是扮演「衝突預報員」的角色。透過專業經驗,預見未來可能發生的摩擦點——如年節、寒暑假、特殊紀念日、子女升學等,並提前設計出清晰、可執行的應對方案。一份思慮周全的離婚協議,不只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為孩子未來十年、二十年所鋪設的安穩基石。它預見了未來可能發生的衝突,並提前設置了和平解決的路線圖。
除了農曆新年,其他長假與特殊節日也同樣需要父母的智慧與彈性,以確保孩子能均衡地享有來自雙親的愛與陪伴。
對於非同住方(通常是週末探視的一方)而言,兩三個月的暑假與近一個月的寒假,是彌足珍貴的親子時光。因此,在離婚協議中特別約定寒暑假的額外會面交往時間,已是相當普遍的做法。
常見的安排是在維持原本週末探視的基礎上,額外給予非同住方一段連續的相處時間,例如「暑假增加10至15天」、「寒假增加7天」。這段完整的時間,讓父母有機會安排國內外旅行、返鄉探親或參與營隊等深度活動,創造一般週末難以實現的共同回憶,對深化親子關係至關重要。
有些節日承載著特殊的情感意義,例如母親節與父親節。若按照固定的週末探視排程,孩子可能恰巧在母親節時與爸爸共度週末,這對媽媽而言無疑是種失落。
在這種情況下,真正成熟的「合作式父母」會展現同理心與彈性。無論協議如何規定,雙方應有默契地優先讓孩子與節日的主角共度,可以透過「調換週末」或另外協商的方式來達成。這種小小的善意,傳遞給孩子的訊息是:「爸爸媽媽雖然分開了,但我們都一樣愛你,並且尊重彼此的角色。」
生活中總有預料之外的狀況。例如,孩子週末要參加學校的童軍大露營,導致原定的會面交往無法進行。此時,若同住方能主動提出「補償」方案,例如「下週末或另外找時間補給你」,便能化解非同住方可能產生的失落感。
這種「借還」概念,不應被視為斤斤計較的交易,而是一種互相尊重的合作姿態。為了讓協議更具韌性,一個更具遠見的做法是在離婚協議中納入「彈性協商條款」。該條款可明定,當遇到子女重大的學校活動、特殊事件或疾病等情況時,雙方應本於善意優先協商調整,並確立補償時間的原則(例如:於一個月內完成補償)。如此一來,便能將解決問題的機制內建於協議中,而非每次都依賴當下的善意,從而建立一個更穩固、更能應對變化的合作框架。
會面交往的安排,技術層面的規劃固然重要,但更核心的關鍵,在於父母的心態。當大人的情緒與紛爭介入時,再完美的協議也形同虛設,而孩子將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在處理家事案件的過程中,最令人痛心的,莫過於看見孩子被當成父母戰爭的延伸。
(一) 杜絕「間諜任務」與刺探行為
「這個週末去爸爸家,幫我看看他是不是還跟那個『阿姨』在一起?」當父母對孩子下達這樣的「間諜任務」,會面交往的本質就被徹底扭曲。本應是充滿期待的親子相聚,變成了一場充滿壓力的情報蒐集。孩子被迫在對父母的愛與對另一方的忠誠之間做出抉擇,這對他們是極其殘酷的。
(二) 避免讓孩子陷入「忠誠衝突」的困境
為了討好身邊的父親或母親,有些孩子會學會「在爸爸面前說媽媽的不是,在媽媽面前講爸爸的壞話」。他們變成了善於察言觀色的「雙面人」。這並非孩子天生虛偽,而是在極度壓力下發展出的生存策略。他們敏銳地察覺到,自己的安全感繫於能否讓眼前的大人開心。
當您發現自己有想讓孩子刺探對方近況的念頭時,這或許是一個警訊。它提醒的不是對方的問題,而是您自己內心或許還有未平復的傷痛與憤怒。離婚所帶來的情緒,若未被妥善處理,便很容易透過孩子這個唯一的連結,繼續向對方投射。為了孩子,也為了自己能真正走出過去,勇敢地尋求專業的情緒支持,是邁向健康「合作式父母」關係的關鍵第一步。
許多離異家庭的孩子,常被稱讚「特別早熟」、「很懂事」。他們似乎從不哭鬧,總是安靜地配合大人的安排。然而,在這份「懂事」的背後,往往隱藏著巨大的壓力。他們從經驗中學到,自己的需求與情緒是次要的,唯有壓抑自己、迎合大人,才能確保家庭的和平,維繫自己僅有的安穩。
這也引導我們思考一個更深層的問題:父母們在爭取會面交往時,爭的究竟是什麼?許多爭執聚焦於時間的「長度」——誰多一天、誰少幾小時,彷彿時間是可以被精確切割的財產。這是一種以成人為中心、追求「公平」的視角。
然而,對孩子來說,真正重要的是時間的「品質」。一個充滿溫暖與笑聲的週末,其價值遠遠勝過一個在低氣壓與監視下度過的漫長假期。一個小時的真心陪伴,比一整天心不在焉的看管更有意義。當父母能將視角從「我能分到多少時間」轉換為「我們如何共同為孩子創造有品質的時間」,許多爭議便能迎刃而解。
離婚,終結的是夫妻關係,而非親子關係。在孩子漫長的成長歲月中,父母的持續合作與良性互動,是他們面對生命挑戰時最堅實的後盾。
父母的離異,對孩子而言,不必然是家庭的破碎,而是家的形式的轉變——從一個家,變成「爸爸的家」與「媽媽的s家」。當父母能放下對錯,放下過往的恩怨,真正以孩子的福祉為最高原則,專注於合作,孩子就能安然地在兩個家之間流動,同時擁有來自雙方的愛與滋養。
這份放下對立、選擇合作的智慧與遠見,是您能給予孩子最珍貴、最堅實的「法律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