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法院旁聽學法律?律師告訴你為何跟想的不一樣,以及你該怎麼看!

11 SEP 2025 張倍齊律師

引言:一場美麗的誤會?為何您想去法院旁聽學法律

前陣子,在我的YouTube頻道「法律護身符」影片下方,有位熱心觀眾留言問道:「律師會不會建議一般民眾到法院旁聽,學習訴訟攻防與法律知識?」

這個問題非常好,也勾起了我許多的感觸。首先,我必須肯定這位朋友的想法。身處法治社會,主動想要了解司法運作的核心場域——法院,這份求知慾與公民精神,本身就非常值得讚賞。許多人一生可能都沒機會走進法院,若能主動去揭開它神秘的面紗,絕對是好事一樁。

然而,這個想法背後,可能也存在著一場「美麗的誤會」。我們在電影、美劇裡看到的法庭,往往是律師們唇槍舌戰、慷慨激昂,透過精采的言詞辯論與戲劇性的證人詰問,一步步揭露真相、逆轉全局。但在台灣,如果您抱持著這樣的期待走進法庭,恐怕會感到困惑,甚至失望。

這篇文章的目的,並不是要勸退大家,恰恰相反。我希望透過律師的「內行人」視角,為各位進行一場「庭前導覽」,深入解析台灣法庭的真實樣貌。我將帶您看懂,為何旁聽學法律「知易行難」,真正的法律攻防戰場究竟在哪裡,以及在了解這些現實後,去法院旁聽的「真正價值」又是什麼。

壹、法院旁聽的「理想」與「現實」:為何您可能只聽得懂一半?

一般民眾若想透過旁聽來學習法律或理解個案,往往會遇到三大結構性困難。這並非法院刻意刁難,而是台灣司法體系運作的必然結果。

一、聽不見的攻防戰:被「如書狀所載」隱藏的案情

當您坐上旁聽席,最常聽到的話,可能不是滔滔不絕的辯論,而是這句極其簡潔,卻讓旁聽者一頭霧水的話:「如起訴狀(或答辯狀)所載。」

原告律師說完,換被告律師,可能也是一句:「如答辯狀所載,請參閱。」然後法官點點頭,便進入下一個程序。這時,旁聽席上的您心中大概充滿了問號:「起訴狀寫了什麼?答辯狀又反駁了什麼?這件案子到底是車禍、漏水還是醫療糾紛?你們到底在吵什麼?」

這就是旁聽的第一道高牆:書狀主義

在台灣的民事訴訟中,書面證據和書面陳述(統稱「書狀」)的重要性,往往大於開庭時的口頭陳述。一場官司的勝敗關鍵,許多時候在開庭前就已經決定了七、八成。律師們花費大量時間研究案情、尋找判決、整理證據,最終將所有心血結晶濃縮在數十頁甚至上百頁的書狀中。這些書狀才是雙方兵馬真正廝殺的主戰場,裡面詳述了事實經過、法律主張、證據清單與對對方論點的逐一駁斥。

法官在開庭前,早已詳閱過雙方的書狀,對案件已有初步的掌握。因此,開庭的目的,很多時候並非從頭到尾聽故事,而是:

這個制度設計其來有自。法官手上案件堆積如山,一天要處理數十件案子,若每件案子都從頭說起,司法效率將會崩潰。書狀能讓法官在開庭前就進入狀況,也能留下白紙黑字的紀錄,供日後審閱或上級審法院檢視。

然而,這對旁聽民眾卻極不友善。因為您無法看到那份至關重要的「劇本」——也就是雙方的書狀。您就像是直接被拉進電影院,從電影的後半段開始看,所有角色的背景、動機、恩怨情仇您都一無所知,自然難以理解眼前這短短十幾分鐘的劇情,究竟有何意義。

二、破碎的拼圖:一場官司為何要開好幾次庭?

即便您幸運地旁聽到一場對話較多的庭,也很難窺見案件全貌。因為台灣的訴訟制度,就像在拼湊一幅巨大的拼圖,而每次開庭,您可能只看到法官和律師們拿起其中一、兩片拼圖,端詳一下,然後就說:「下次再來。」

() 快轉的法庭時光:20分鐘一班的「司法公車」

首先,絕大多數的庭期都非常短暫。一個上午三小時,法官可能排了十幾件案子,平均一件分不到20分鐘。如果您到的是處理小額案件的簡易庭,那速度更是驚人。

例如銀行催討卡債或電信業者催繳電話費的案件,您會看到法庭外的螢幕上,庭期表排得密密麻麻。開庭時,銀行法務人員進來,法官問:「原告訴之聲明?」法務人員答:「如起訴狀所載。」由於被告通常不會到場,法官接著問:「對被告未到場有何意見?」法務人員答:「請求一造辯論判決。」法官點頭:「好,准許。有無補充?」法務人員:「沒有。」法官:「好,本案定於X月X日宣判。」

整個過程,可能不到兩分鐘就結束了。這就像一班班快速到站又離站的公車,旁聽者還沒坐穩,車就開走了。即使是複雜的工程或醫療糾紛,一次庭期也多半在20至30分鐘內結束,因為處理的都只是整個龐大案件中的一個小環節。

() 漫長的等待:被切成好幾塊的「非集中審理」

更關鍵的因素,是台灣司法實務採取的「非集中審理」模式。

這與我們在電影中看到的「集中審理」截然不同。以強尼戴普的官司為例,他們的審判是連續數週,每天開庭,陪審團、法官、律師都全心投入在這一個案件中,直到審理完畢。這種模式的好處是「打鐵趁熱」,所有人的記憶猶新,能夠完整地、連貫地審視整個案件。

但台灣的職業法官(國民法官案件除外)並非如此。法官手上同時有上百件案子在輪動,今天開完您的庭,下個小時就要開另一件完全不相干的案子。今天開庭處理了A爭點,法官裁示要去函詢問醫院調閱病歷,下一次開庭,通常已經是一個半月或兩個月以後的事了。等到下次開庭,可能只是為了確認病歷收到了,然後原告說要聲請傳喚證人張三,被告說要傳喚證人李四,法官聽完後說:「好,那我們再安排庭期傳喚證人。」於是,再下一次開庭,又是兩個月後的事了。

一場官司,就這樣被切割成好幾個破碎的片段,散落在長達半年、一年甚至更久的時間軸上。這種「非集中審理」的模式,使得法官和律師極度依賴書狀來「回復記憶」。試想,法官每個月要處理上百件案子,若沒有書狀輔助,根本不可能記得幾個月前某件車禍的碰撞細節,或是某件借貸關係的利息約定。

這對旁聽者造成了巨大的理解障礙。您今天聽到的內容,要等到好幾個月後才有下一集,屆時您早已忘了上次的劇情。您看到的永遠是案件的片段,而非完整的故事線。這就像在玩一場拼圖遊戲,但您手上永遠只有幾片,而且還不知道這幾片在整幅圖像中的確切位置。

電影法庭 vs 台灣法庭

🎬 您期待的「電影法庭」 vs. ⚖️ 台灣法庭的「真實樣貌」

您期待的「電影法庭」 台灣法庭的「真實樣貌」
律師進行滔滔不絕的激昂辯論 攻防重點在書狀,開庭常聽到「如書狀所載」
一個案件從頭到尾連續審理 案件被切成數個短庭期,間隔數月
每次開庭都能看懂完整的故事情節 案情資訊破碎,旁聽者像在玩拼圖卻缺少關鍵圖片
說話最大聲、最戲劇化的律師佔上風 最有效的論點往往是精準、樸實的法律與事實爭點

三、內行的門道 vs. 外行的熱鬧:您需要一位「訴訟嚮導」

假設您克服了以上困難,旁聽到一場攻防激烈的開庭,您真的能看懂誰佔上風嗎?恐怕也很難。因為訴訟,如同許多專業領域,是「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

我舉個武俠小說的例子。在金庸的《倚天屠龍記》中,張無忌等人為救謝遜,與少林三渡神僧比武。其中,光明左使楊逍的武功極其瀟灑,小說描述他接連變換二十二種兵刃,招式精妙,令人眼花撩亂,這是「熱鬧」。而主角張無忌則是看似樸實無華地與神僧比拼內力,這才是決定勝負關鍵的「門道」。

法庭上的攻防也是如此。有些律師可能口若懸河,引經據典,甚至在庭上痛罵對方,看起來氣勢十足。但這些「表演」可能根本不是法官想聽的重點,也對案件沒有實質幫助。相反地,另一位律師可能只是平靜地提出一個程序上的質疑,或引用一則對方沒注意到的判例,話語雖不華麗,卻可能像一把利劍,直指案件核心,讓對方啞口無言。

這就是「門道」。這種門道,需要深厚的法律素養與豐富的實戰經驗才能看懂。

再舉個電影的例子,李安導演的《臥虎藏龍》。當年我國中時看,只覺得是楊紫瓊飾演的俞秀蓮和章子怡飾演的玉嬌龍在搶周潤發的那把青冥劍。但稍有閱歷的影迷就會知道,她們搶的從來不只是劍,更是劍的主人——李慕白這個人。這背後是複雜的情感糾葛與價值觀衝突。

如果沒有人從旁解析,您可能只看到了武打的「熱鬧」,卻錯過了電影真正動人的「門道」。訴訟也是一樣,若沒有專業人士為您解說,您很難分辨哪些是有效的攻擊,哪些只是無效的煙霧彈。您看到的激烈,未必是真正的關鍵;您聽到的平淡,卻可能是致勝的一擊。

貳、即便如此,我仍然鼓勵您走進法院

說了這麼多困難,難道我就不建議大家去法院旁聽了嗎?

不,我依然非常鼓勵。只是我希望大家在去之前,能調整心態、校準期待,如此一來,您的收穫將會更大。

一、揭開司法的神秘面紗:一堂寶貴的公民課

儘管透過旁聽來學習單一個案的法律知識很困難,但它卻是了解我國司法「如何運作」的絕佳機會。這是一堂最真實、最寶貴的公民課。

您可以親身體驗:

對一位從未踏足法院的公民而言,這種親身體驗本身就極具價值。它能破除您對司法不切實際的幻想或誤解,讓您對這個與社會息息相關的重要機制,有一個更貼近真實的認識。

二、法律人的必修學分

事實上,我不只鼓勵一般民眾,我更強力要求所有法律系的學生,一定要多去法院旁聽。對法律人來說,旁聽是理論與實務接軌的第一步。課本上冰冷的法條文字,在法庭上會化為活生生的攻防,這種衝擊與感受,是任何教科書都無法取代的。這也反過來證明,親臨現場觀察,確實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參、結論:看懂「熱鬧」之後,如何才能看懂「門道」?

總結來說,到法院旁聽,絕對是一件有益的事。您可以把它當成一場免費的「司法導覽」,親身感受法庭的氛圍,了解訴訟的「程序」如何進行。這有助於您建立對司法的基本認識,看懂法庭運作的「熱鬧」。

然而,我們也必須坦誠,光靠旁聽,您很難學會具體的法律知識,更難以看懂一場訴訟攻防的「門道」。因為真正的戰場在「書狀」裡,真正的節奏被「非集中審理」所切割,而真正的關鍵,則隱藏在那些看似平淡卻精準的法律爭點中。

這也凸顯了專業律師的真正價值。

律師的角色,不僅僅是在法庭上替您說話的「演員」,更是那位在幕後為您撰寫劇本(書狀)、規劃劇情(訴訟策略)、管理進度(應對漫長庭期),並在關鍵時刻指出對手破綻的「導演」。律師的工作,是將您破碎、複雜的人生故事,轉譯成法官能理解、能接受的法律語言,並在漫長而瑣碎的訴訟程序中,始終為您守住那條通往勝利的主線。

因此,去法院看看「熱鬧」,是您關心司法、學習成長的開始。但當您或您的親友真正需要面對法律問題,需要捍衛自身權益時,要贏得官司,您需要的就不只是看熱鬧,而是要找到一位能真正帶您看懂、並為您掌握「門道」的專業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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