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攻防策略:為何「讓法官知道對方人品」可能讓你輸掉官司?

16 SEP 2025 張倍齊律師

法庭攻防策略:為何「讓法官知道對方人品」可能讓你輸掉官司?

壹、前言:「讓法官看清對方的為人」是當事人最常見的誤區

「律師,我要讓法官知道對方的人格有多差!」幾乎是所有身陷訟爭的當事人最原始的吶喊。尤其在離婚、遺產分割或監護權案件中,情感的傷害讓當事人認為揭露對方品格瑕疵是贏得官司的首要任務。然而,這個看似合情合理的想法,卻是法庭上最常見的策略誤區。

貳、訴訟的核心:「爭點」決定了什麼才重要

一、司法的功能:解決「糾紛」,而非道德審判

法庭不是道德審判大會,而是解決具體「糾紛」的場所。法官的首要任務是根據法律和證據,針對雙方爭執不下的特定問題做出裁決,這個特定問題在法律上稱為「爭點」。

二、無關的品格指控,為何是無效攻擊?

舉例:與朋友合夥創業拆夥時,爭議點在如何結算盈虧。您若指控對方「大學時花心劈腿、對女同事言語騷擾」,這些指控或許是事實,但與「合夥事業如何結算」的核心爭點完全無關。法官不會採納,甚至可能產生負面印象。

法官可能覺得您在浪費開庭時間,或懷疑您是因為在財務主張上站不住腳才試圖轉移焦點。一旦法官對您的可信度產生懷疑,後續真正相關的論點說服力也會大打折扣。這就是無效攻擊最危險的副作用——不僅無法傷害敵人,反而可能重創自己。

參、有效策略:將「人格特質」轉化為「法律要件」

關鍵在於將對方的「人格特質」或「行為」,與案件爭點所對應的「法律構成要件」緊密連結。您要證明的不是「他是一個爛人」,而是「他的某些行為正好符合法律規定的某個要件,因此我應該勝訴」。

一、離婚訴訟中的人格攻防:以民法第1052條為例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若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夫妻一方可請求離婚。以下指控之所以有效,是因為直接觸及婚姻核心:

這些指控之所以能打動法官,是因為每一項都對應到「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這個法律要件。您不是單純罵對方「爛」,而是用具體行為證明婚姻客觀上已無法維持。

肆、結論:從情緒宣洩到精準打擊

將情緒性的人格攻擊轉化為法律論述,是訴訟勝敗的關鍵。專業律師的價值在於幫您將當事人複雜情緒提煉為直指法律要件的論點,讓法官看見您案件的真正優勢。如您有訴訟案件需要專業協助,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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