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這句話或許有些戲謔,卻也真實地反映了許多民眾對於司法程序的普遍觀感。當面臨法律糾紛時,第一個浮現腦海的,往往不是如何據理力爭,而是「請律師要花多少錢?」這個令人焦慮的問題。
律師的諮詢費、撰狀費、開庭費,每一項都代表著專業服務的價值,但也確實是一筆不小的開銷。然而,與其等到官司纏身才來煩惱費用問題,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有沒有方法,可以從源頭避免走上訴訟這條昂貴的道路?
答案是肯定的。如同醫學上「預防勝於治療」的道理,在法律上,我們也能透過謹慎的態度與規劃,為自己的人生建立一道防火牆,遠離不必要的官司。
許多人對訴訟成本的理解,可能停留在繳給法院的裁判費,但真正的開銷大宗,其實是專業服務的費用。
與醫師看診有健保給付不同,律師提供的服務,是將其專業知識、經驗與時間,投入到您的個案中。從一開始的法律諮詢(在雙北地區,一小時的諮詢費落在新台幣5,000至6,000元是相當常見的行情),到後續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出庭辯護,每一項服務都需要時間與心力,並且通常會以「審級」(例如: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作為收費單位。這些累積起來的費用,自然相當可觀。
既然訴訟成本如此高昂,最好的策略,就是盡可能地「不要有訴訟」。這並非消極的口號,而是需要積極實踐的生活智慧。
在執業過程中,我們確實觀察到,社會上有些人因為行事風格較為魯莽或輕率,導致生活總是充滿了各種糾紛。
(一) 交通駕駛:別讓一時魯莽,換來鉅額賠償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交通駕駛。有些人開車習慣橫衝直撞、不遵守交通規則,或甚至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這些行為不僅將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置於險境,一旦發生事故,後續的法律程序更是折磨的開始。
尤其在車禍案件中,被害人提出的「附帶民事訴訟」,在第一審是免繳裁判費的。這也導致許多被害人(或其家屬)在求償時,會提出遠超乎常理的鉅額賠償金,例如精神慰撫金500萬、勞動能力減損300萬等。身為肇事者,即使認為金額不合理,也必須耗費大量的時間、心力與金錢(律師費)來進行訴訟攻防。
(二) 風險分攤:善用保險轉嫁意外成本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即使我們再怎麼小心,也無法保證百分之百不會出錯。這時,「保險」就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
許多駕駛人僅投保法定的強制責任險,但其理賠額度在面對重大傷亡事故時,往往是杯水車薪。因此,強烈建議應額外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並將保額拉高。這筆看似多餘的保費,能在意外發生時,有效分攤掉您可能無法承受的鉅額賠償,避免一個不小心的過失,摧毀整個家庭的經濟。
除了交通意外,另一種常見的訴訟來源,是人與人之間的言語衝突。
無論是鄰里之間的爭執、社區管委會的意見不合,或是在網路上因政治立場不同而引發的論戰,許多人常為了一時的意氣之爭,口出惡言(例如辱罵三字經),或是在公開場合、網路社群散播不實言論。
這些行為,輕則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重則可能觸犯「誹謗罪」。雖然看似是「小案件」,但對律師而言,處理這類案件同樣需要撰寫書狀、開庭辯護,其收費標準並不會因為案件小而打折扣。為了逞一時口舌之快,最終卻要花費數萬、甚至十數萬元的律師費來為自己辯護,無疑是得不償失。
謹言慎行,是為了讓我們避開多數可預防的麻煩。但如果真的不幸遇到糾紛,尤其是當我們成為「被害人」時,法律資源就該被聰明地運用。
與其將金錢與心力耗費在因自己過失或衝動所引發的官司上,不如將法律預算保留給那些「不得不」處理的狀況。
例如,您遵守交通規則,卻無端被他人撞傷,而對方態度消極、不願負責。在這種情況下,您就必須主動出擊,透過法律程序來捍衛自己的權益。這時委任律師所花費的費用,就是真正將錢「花在刀口上」。
許多法律糾紛的發生,源於當事人對法律的誤解或不熟悉。在您做出任何重大決定或簽署任何重要文件前,若能先花費數千元的諮詢費,尋求律師的專業意見,往往能避免後續數萬、甚至數十萬元的訴訟開銷。
回到最初的問題:「訴訟是有錢人的遊戲嗎?」或許是的,但我們不一定要參與這場遊戲。
透過「謹言慎行」的生活態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透過「保險規劃」,為不可預測的風險做好準備;透過「情緒管理」,避免不必要的言語衝突。當我們能做到這些,就能大幅降低捲入訴訟的機率。
將您的法律預算,從「事後補救」的訴訟費用,轉變為「事前預防」的諮詢費用,這才是面對複雜法律世界時,最聰明、也最划算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