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固期」過了,權利就沒了?律師詳解買房保固與瑕疵擔保的雙重保障

24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壹、前言:買房簽約,你看懂「保固條款」了嗎?

搬進新家後,颱風過後您發現主臥室天花板角落浮現水痕。第一個念頭:「還在保固期內吧?趕快請建商來處理!」

但您是否深入思考過,建商在契約中承諾的「保固」,究竟代表什麼?如果防水工程的保固期只有一年,是否意味著交屋後第 366 天發現漏水,就只能自認倒楣?

事實上,在法律的視野中,建商的「保固」承諾與法律賦予您的「瑕疵擔保」權利,是兩個各自獨立、但又相輔相成的保障體系

貳、建商的「保固」承諾:契約上的額外擔保

一、什麼是房屋保固?

房屋保固是建商基於買賣契約,承諾在特定期間內,針對房屋特定項目若出現非人為因素的問題時,負起免費維修或更換的責任。這是一種契約責任,具體內容取決於您與建商簽訂的合約條款。

二、常見保固範圍與期限

三、保固的法律性質

建商保固是一種「契約上的額外給付」——建商承諾在保固期內免費修繕。這是建商主動給予的服務承諾,與法律上的瑕疵擔保責任不同。

參、法律賦予的「瑕疵擔保」:不因保固過期而消失

一、什麼是瑕疵擔保?

民法第 354 條,出賣人(建商)對於其交付之物,應擔保其在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通常效用之瑕疵。

也就是說,無論契約有沒有寫保固條款、保固期是幾年,法律都強制要求建商對房屋的瑕疵負責。這是法定義務,不因契約而消滅。

二、瑕疵擔保的請求權時效

民法第 365 條

換言之,即便建商的保固只有 1 年,依法律規定,買方仍可在交屋後 5 年內主張瑕疵擔保。

三、瑕疵擔保與保固的關鍵差異

肆、實戰運用:遇到問題時的主張順序

一、保固期內優先主張保固

若仍在保固期內,最快也最有效的做法是要求建商依契約保固條款免費修繕。建商若不處理,可直接憑契約條款主張違約。

二、保固期已過,轉而主張瑕疵擔保

若保固期已過,但距離交屋未滿 5 年,且您能證明瑕疵在交屋時就已存在(並非事後住戶不當使用造成),可主張瑕疵擔保:

三、蒐證是關鍵

無論主張保固或瑕疵擔保,都需要:

伍、律師的實務建議

陸、結語

「保固」只是建商給您的契約擔保,而「瑕疵擔保」則是法律給您的強制保障。兩者相輔相成,共同守護您的千萬房產。

若您目前正面臨房屋瑕疵問題,或建商以保固到期為由推拖,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由律師協助您評估瑕疵擔保的主張空間。

歡迎追蹤、訂閱、分享
FB臉書粉專SpotifyAppleKK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