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理大哉問:法律只是框架,別讓管委會成為戰場!

18 DEC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 前言:社區就是一個小國家

我常收到許多聽眾關於「公寓大廈糾紛」的諮詢。大家最常問的莫過於:「張律師,我們管委會做的決定真的很爛,花了大錢卻沒有效果,我可以告他們背信嗎?」或是「鄰居在區權會上亂投票,通過了一個我覺得很不合理的規約,我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這些問題的背後,其實都反映了一個核心觀念的落差。很多民眾認為法律應該要包山包海,連管委會「買貴了」、「選錯廠商」這種事都要管。但在法院的眼裡,「法律只是框架」

希望透過這篇文章,能讓大家了解法院介入社區管理的界線在哪裡,以及我們該如何運用法律這個「護身符」來保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讓它成為社區內耗的武器。

貳、 法律是框架,內容由住戶填寫

一、 私法自治的原則

在法律的概念裡,公寓大廈就像是一間公司,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區權會)就像是股東會,而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則是董事會。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設計,法律賦予了社區極高的「自治權」。

這就是所謂的「私法自治」。

(一) 法律管什麼?

法律管的是「程序」與「底線」。例如:開會通知有沒有在法定期間內發出?出席人數有沒有達到門檻?決議內容有沒有違反公序良俗或強制規定(例如禁止導盲犬進入)?這些是法律搭建的「框架」。

(二) 法律不管什麼?

只要在合法的框架內,法律通常不管決議的「好壞」。例如:社區決定要把大廳牆壁漆成粉紅色,或是決定聘請費用較高但服務較好的保全公司。這些屬於社區的「商業判斷」或「行政裁量」,法官通常不會介入。

二、 為什麼法院不愛介入社區事務?

試想,如果全台灣每一個社區更換燈泡的品牌、修剪花木的預算,都要法官來認定「合不合理」,那法院恐怕會癱瘓。更重要的是,法官並不住在你們社區,他如何判斷選A廠商比選B廠商更好?

因此,法院的態度通常是:「只要程序合法,內容不違法,我就尊重社區多數決的決定。」這在法律實務上,反映了司法對於私法自治的尊重與謙抑。

參、 律師的實務觀察

住戶來找我諮詢時,氣憤地說:「管委會選那個報價最貴的廠商,一定是圖利!」但如果管委會能證明最貴的廠商保固期最長、評價最好,且經過委員會合議討論,那麼在法律上,這就屬於合法的商業判斷範圍。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委員有收賄(這就涉及刑事背信罪),否則光憑「決策品質不好」去提告民事賠償,勝訴的機率通常不高。法律保護的是「程序的正當性」,而不是「結果的完美性」。

肆、 住戶該如何自保?

既然法律只是框架,那住戶遇到不公義的事情該怎麼辦?難道只能吞下去嗎?當然不是。

一、 區分「無效」與「得撤銷」

在法律攻防上,確認決議效力是常見的訴訟類型。

(一) 決議無效

通常是指決議內容違反法令。例如:區權會決議「欠繳管理費的住戶,管委會可以把它家斷水斷電」。這直接違反了法律保留原則,這種決議自始無效。這時候,你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確認其無效。

(二) 決議得撤銷

通常是指程序瑕疵。例如:開會通知單少寄了一天,或是委託書計算方式有小瑕疵。這時候,住戶必須在三個月內提起訴訟撤銷。

但要注意,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會考量「重新開會的成本」。如果瑕疵很微小,不影響投票結果(例如贊成票遠遠超過門檻),參照相關實務見解,法院未必會判決撤銷。這告訴我們,不要為了枝微末節的程序問題輕易興訟。

二、 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如果管委會的決定合法,但你不喜歡(例如你覺得大廳漆成粉紅色很醜),這時候法律幫不了你。你需要的是「政治解決」。

(一) 參與會議:出席區權會,表達意見,爭取鄰居支持。

(二) 競選委員:進入體制內改革,這往往比在外面告狀更有效。

(三) 行使罷免權:如果委員真的不適任,依法連署罷免。

伍、 結語:讓亮遠法律事務所成為您的嚮導

社區管理是一門藝術,法律則是支撐這門藝術的畫架。

我常跟當事人說:「訴訟是最後的手段,不是溝通的開端。」了解法律這個框架的邊界,能幫助你判斷何時該衝撞、何時該妥協。

如果你發現管委會的行為已經「衝出框架」,明顯違法侵害你的權益,例如剝奪你的專有部分使用權,或是程序有重大且明顯的瑕疵,那麼請不要猶豫,這時候你需要專業的法律協助。

亮遠法律事務所的宗旨,就是如同在混沌不明的法律迷霧中的嚮導,為您照亮前方的路徑。若有相關法律問題,我們都能提供最專業的協助。

歡迎追蹤、訂閱、分享
FB臉書粉專SpotifyAppleKK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