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是什麼?一篇搞懂公證效力、種類與好處,律師教你聰明運用保權益!

21 APR 2025 張倍齊律師

【法律專欄】公證是什麼?一篇搞懂公證效力、種類與好處,律師教你聰明運用保權益!

前言

「聽說租房子要公證比較好,是真的嗎?」、「遺囑拿去公證,是不是就萬無一失了?」、「網路上被罵,截圖可以拿去公證存證嗎?」這些都是我們常常聽到民眾對於「公證」的疑問。公證,這個聽起來有點嚴肅的法律程序,其實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它不僅僅是在文件上蓋個章那麼簡單,更是一種能有效預防糾紛、保障權益的法律工具。究竟公證是什麼?它有哪些種類?最重要的,它擁有什麼樣的法律效力,能為我們的生活帶來哪些實質的好處?本文將由亮遠法律事務所的專業律師,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的公證制度,教您如何聰明運用這項法律工具,為自己的權益加上一層堅實的保障。

壹、 公證是什麼?由誰來做公證?

在深入了解公證的效力與應用前,我們必須先釐清公證的基本概念以及執行者。

一、 公證的意義:不只是形式,更是法律保障的加強

許多人可能誤以為公證只是多一道手續、多蓋一個章,是種形式上的要求。但實際上,公證是由法定的公證人,對於特定的法律行為(例如簽訂契約、立遺囑)或私權事實(例如網頁內容、房屋現況)進行體驗、查證後,製作成公證書的過程。這個過程不僅僅是簡單的見證,公證人會依法確認當事人的身分、行為能力、是否出於自願,有時甚至會審閱內容是否合法。經過公證程序所製作出來的公證書,具有法定的證據力,在特定情況下甚至可以直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因此,公證絕非僅是形式,而是透過國家賦予資格的專業人士進行確認,藉此強化文件或事實的法律效力,達到預防糾紛、保障權益的目的。

二、 公證人的角色:法院公證人與民間公證人的異同

在台灣,執行公證業務的專業人士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設置的「法院公證人」,他們是司法人員;另一種則是通過國家考試及遴選,取得資格後自行設立事務所或受僱於事務所執業的「民間公證人」。
許多民眾可能會疑惑:「找民間公證人辦理,效力會不會打折?」這點請大家放心。根據台灣《公證法》的明確規定,民間公證人是依據法律授權執行公證職務的專業人士,他們在所屬的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執行職務,其所製作的公證書,與法院公證人所製作的公證書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兩者在執行公證業務時,都必須遵守相同的法律規範與程序。
主要的差異可能在於服務時間、地點的彈性。法院公證人通常依照法院的辦公時間作業,而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則可能提供更彈性的服務時間,或更便利的地點選擇。但無論選擇哪一種公證人,只要是依法執行職務所作成的公證書,其法律上的地位與效力都是一樣的,民眾可以根據自己的便利性與需求來做選擇。

貳、 生活中有哪些事情可以透過公證處理?

公證的應用範圍其實相當廣泛,大致可以分為「法律行為」的公證與「私權事實」的公證兩大類。了解這些應用,可以幫助我們在需要時善用公證來保障自己。

一、 法律行為的公證:讓約定更「鐵」

這類公證主要是針對人與人之間的約定、承諾或單方意思表示,透過公證人的介入,確認行為的真實性與自願性,並賦予其更強的法律效力。

() 租賃契約公證:房東、房客都該知道的事
「租約一定要公證嗎?」這是最常見的問題之一。答案是:法律上並沒有強制規定租賃契約必須公證才有效力。但是,公證對於房東和房客雙方都有非常重要的好處,強烈建議辦理。
最大的好處在於《公證法》第13條所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只要在公證書上明確記載「對於給付租金、違約金、返還押金或返還房屋,如不履行,應逕受強制執行」的條款,那麼:

此外,公證過程也能確保契約條款的明確性,減少日後因認知不同而產生的爭議。

() 遺囑公證:確保身後安排順利執行
公證遺囑是《民法》規定的五種遺囑方式之一。雖然自己寫遺囑(自書遺囑)也有效力,但公證遺囑有其獨特的優勢。
公證遺囑是由立遺囑人在兩位以上的見證人陪同下,向公證人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立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簽名而成。
其好處在於:

但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公證遺囑,也無法違反法律關於「特留分」的強制規定。公證人僅能就法律規定進行說明,無法改變法律賦予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比例。

() 各式契約與協議:從借錢到合夥,增加保障
除了租約和遺囑,生活中還有許多重要的約定可以透過公證來加強保障,例如:

透過公證,可以確認簽約的真實性,強化契約的證據力,若涉及金錢給付等符合《公證法》第13條規定的事項,更能約定強制執行效力,為契約履行提供多一層保障。

二、 私權事實的公證:把證據「定格」下來

這類公證稱為「事實體驗公證」,是指公證人親自到場,運用感官(眼、耳等)體驗某個事實的狀態或過程,並將體驗結果翔實記錄於公證書上。這種公證的主要目的是「保全證據」,將稍縱即逝的狀況固定下來,作為日後主張權利的依據。

() 網路時代的利器:網頁、APP畫面證據保全
「網路上的誹謗言論可以公證嗎?」、「購物網站的廣告不實,怎麼存證?」在數位時代,網路證據的保全非常重要,因為網頁內容隨時可能被修改或刪除。
事實體驗公證是有效的解決方案。您可以請求公證人,在公證人的電腦上,或由您操作、公證人在旁觀看的方式,即時連線到指定的網頁、社群媒體貼文、APP畫面等,由公證人親自檢視、體驗網頁內容,並將網頁畫面列印或拍照存檔,製作成公證書。這份公證書就能證明在某個時間點,該網頁確實存在特定內容,對於網路侵權、誹謗、不實廣告、契約違規等事件的舉證非常有幫助。

() 眼見為憑:物品點交、房屋現況、侵權蒐證
事實體驗公證也廣泛應用於實體世界:

在這些情況下,公證人扮演著客觀中立的第三人角色,其所製作的公證書具有高度的證據價值,能有效證明當時的事實狀態。

參、 公證的「神效力」:為什麼它這麼重要?

了解公證的種類與應用後,我們來深入探討公證之所以重要的核心原因——其強大的法律效力。

一、 證據力大提升:推定文書為真正

這是公證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效力之一。根據《公證法》第11條的規定,經公證人作成的公證書,「推定為真正」。這句話在法律上的意義重大。
所謂「推定為真正」,意味著這份公證書拿到法院時,原則上會被法官認定是真實、有效的,不需要再費力去證明文件上的簽名是真的、內容是當時雙方同意的等等。如果對方想要推翻公證書的內容或效力,就必須由對方負起舉證責任,提出反證來證明公證書有問題。這與未經公證的私文書(例如自己簽的契約)在訴訟中可能需要傳喚證人、鑑定筆跡等來證明其真實性相比,公證書顯然具有更強的證據力,能大幅簡化訴訟程序,減輕持有人(例如債權人、房東)的舉證負擔。

二、 省時省力:特定條件下可直接強制執行

「公證後是不是就能直接叫法院幫我要錢?」這是許多人對公證最大的期待,但也最容易產生誤解。答案是:在「符合特定條件」且「公證書有明確記載」的情況下,確實可以!
這項強大的效力來自於《公證法》第13條。該條規定,如果公證書是針對以下幾種給付內容,並且在公證書上「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的意旨,那麼債權人就可以在債務人不履行時,直接拿著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跳過冗長的訴訟判決程序:

必須強調的是,並非所有經過公證的文件都能強制執行,必須是上述種類的給付內容,並且**公證書上一定要寫清楚「願逕受強制執行」**的條款才行。例如,經過公證並載明強制執行條款的租賃契約,在房客欠租或到期不搬時,房東就能快速聲請執行;反之,若僅是一般的買賣契約,即使公證了,若未符合上述條件或未載明強制執行條款,仍需透過訴訟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聲請強制執行。

三、 預防爭議:事先固定證據,減少糾紛

除了上述的證據力和強制執行力,公證更重要的價值在於其「預防爭議」的功能。無論是公證法律行為還是體驗事實,公證程序本身就具有釐清事實、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作用。

可以說,辦理公證是為重要的法律關係或可能變動的事實狀態「買保險」。多花一點時間和費用進行公證,往往能在未來省去更多因爭議而產生的時間、金錢與精神成本。

肆、 公證、認證、律師見證,傻傻分不清楚?

在處理法律文件時,除了公證,您可能還聽過「認證」或「律師見證」,這三者有何不同?

律師見證 是由律師以見證人的身分,在文件上簽名證明當事人確實在他面前簽署了該文件。律師在見證時,通常也會提供法律諮詢,確保契約內容的合法性。但是,律師見證的文件本身,並不當然具有公證書那樣「推定為真正」的法律效力,也不具備《公證法》上的強制執行力。若日後發生爭議,可能仍需要傳喚見證律師到庭作證。

簡單來說,公證的法律效力最強,尤其在強制執行方面;認證主要證明簽名或影本真實;律師見證則結合了見證簽署與法律諮詢的功能,但在證據力與執行力上不如公證。選擇哪種方式,需視乎文件的性質、目的以及希望達到的法律效果而定。

結語

公證制度是國家為了保障私權、預防訴訟而設的重要機制。透過具有法定資格的公證人介入,不僅能大幅提升契約或事實證明的證據力,更能為特定種類的給付約定加上強制執行的保障,有效節省解決紛爭的時間與成本。從租賃、借貸、立遺囑,到網路時代的證據保全,公證都能扮演關鍵的角色。

當然,公證並非萬能丹,例如它無法改變法律的強制規定(如特留分),強制執行力也有其適用範圍。然而,正確且適時地運用公證,無疑是保護自身權益、避免未來潛在風險的明智之舉。理解如何妥善運用如公證這樣的法律工具,是保護自身權益的關鍵一步。如果您對於特定的合約、遺囑或證據保全等情況是否適合或需要公證,或者對於如何擬定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條款有疑問,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與建議,以確保您的權益獲得最周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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