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169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張倍齊律師從「附帶」二字切入,解釋附帶民事訴訟與一般獨立民事訴訟的根本差別:前者必須依附於刑事案件,在檢察官提起公訴後,被害人才能以犯罪被害人身份向刑事法院同時提起損害賠償請求。 附帶民事訴訟最大的吸引力在於兩點:第一,不用先行繳納裁判費,對於求償金額龐大(例如車禍造成植物人的數百萬至上千萬求償)的被害人而言,省下的裁判費相當可觀;第二,檢察官偵辦過程中已蒐集的卷證資料可在民事求償中引用,舉證壓力相對較低。 然而本集也提醒一個常見誤區: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時效(節目口述為兩年)並不會因為你「在等檢察官起訴」而延長。若偵查期間已逼近兩年,應即時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以保障權利,不可輕易等待。
以下為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語後的可讀版整理,非完整逐字稿。 --- 開場:為什麼要講這個主題 有些當事人在委託刑事加民事案件時,會問:「律師,我可不可以同時提一個附帶民事訴訟?」因為這樣的問題出現很多次,才讓我發現大家對附帶民事訴訟這個觀念其實不太了解。大家隱約知道它跟刑案有關,但不清楚到底怎麼個附帶法。 --- 什麼是一般民事訴訟 一般民事訴訟是獨立的:你要對方還錢、要求損害賠償、要求離婚、爭取監護權,這些都是你主動去民事庭起訴。我們暫且稱它「獨立民事訴訟」,以便和附帶民事訴訟對照說明。 --- 附帶的意思:依附於刑事訴訟之下 所謂「附帶」,意思是這個民事訴訟依附在刑事案件底下。基本前提是:檢察官已經提起公訴,案件進入法院第一審刑事庭。這個時候,被害人以犯罪被害人身份,向刑事法院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這就是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庭原本只審理刑事案件,但透過這個制度,犯罪被害人可以要求法院也受理其損害賠償請求,附帶在刑事訴訟底下一起進行。 --- 最大好處一:免繳裁判費 附帶民事訴訟最大的優點是不用先繳裁判費。不要小看這件事——民事訴訟裁判費第一審大約是求償金額的 1.1%,第二審大約 1.65%(節目口述概括值)。如果求償金額高達一千萬,第一審裁判費就要先墊超過十萬元。對於已經要負擔龐大醫藥費、看護費,還要請律師打官司的被害人家屬來說,這筆費用是很大的負擔。能免繳裁判費,很多時候就是讓人願意走這個程序的關鍵因素。 車禍導致植物人或重傷的案件,求償金額往往達到一、兩千萬——醫藥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損失、精神慰撫金、復健費用,幾十年累積下來完全合理。 --- 最大好處二:可引用刑事卷證 檢察官在偵辦過程中已調查了犯罪事實、蒐集了相關卷證資料,並依此提起公訴。你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可以引用這些資料作為主張,不必從頭蒐證,舉證壓力相對輕很多。 --- 建議提起時機 應在「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後、第一審辯論終結之前」提起(以書狀或言詞方式)。如果等到刑事第二審才提起,不但裁判費減免效果消失,還會直接從二審開始打,喪失一個審級利益。 --- 時效陷阱:兩年不等人 這是本集最重要的提醒。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時效是兩年(節目口述)。如果你一直在等檢察官起訴,時效並不會為此暫停。詐欺案件或卷證繁雜的案件,偵查期間有時拖超過一年,快到兩年都還沒起訴,並非罕見。 如果你發現距事發時間已快要屆滿兩年,而檢察官仍未起訴,無論如何都應先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保住時效再說。不要因為「想等提附帶民事訴訟」而拖到時效超過。 --- 結語 如果你今天因犯罪受害,在規劃民事求償時,可以把附帶民事訴訟列入考量。核心好處是免繳裁判費(第一審)與可引用刑事卷證,但也要留意時效,以及提起時間點的限制。建議與律師好好討論個案的訴訟策略,因為附帶民事訴訟並非在所有情況下都是最佳選擇。
如果你或家人因犯罪受害,面對刑事加民事的訴訟規劃,附帶民事訴訟的制度值得認識——但在個案中如何判斷提起時機、求償範圍、時效風險,需要依實際情況評估。 張倍齊律師可協助你釐清訴訟策略,評估附帶民事訴訟是否適合你的案件,並確保你的求償權利在時效內獲得保障。歡迎來電或透過官網預約法律諮詢。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