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381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民事開庭時,有時候會發生對方沒有到庭的情況。張倍齊律師在本集先釐清常見原因:包括對方有正當理由(如申請改期)、開庭通知未合法送達、故意缺席(放鴿子或刻意拖延),以及純粹的烏龍(記錯時間、跑錯法院)。 當對方缺席且已合法通知,到庭方有兩個主要選擇:第一是申請一造辯論判決,讓程序加速終結;第二是向法院聲請改期(擇定下次庭期),等待下次再進行辯論。 張倍齊律師特別提醒:一造辯論判決並非申請就一定勝訴。如果己方事證不夠充分,或者對方雖然缺席但已提出答辯狀,法官仍可能依法駁回原告請求。此外,若事後發現送達有瑕疵,對方也可透過上訴救濟。本集幫助聽眾在對方放鴿子時,知道如何冷靜因應、做好準備。
以下為校正 ASR 錯字、刪除贅詞後的可讀版整理,非完整逐字稿。 --- 開場:今天的主題 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要講的主題是開庭被放鴿子——對方沒來怎麼辦。 開庭的時候,有時候一邊當事人到了,另一邊卻沒來。這種情形其實不少見。我們今天要講的是民事庭。刑事庭不太會發生這種情況,因為刑事庭的原告方坐的是公訴檢察官,被告如果沒來,法院可能就會去確認原因,甚至拘提。這不是今天要討論的情形。 民事庭兩造都是人民,提告之後,法官要審理了,結果對方沒來——這就是所謂「被放鴿子」的情況。 --- 對方沒來的四種可能 第一種:對方有正當理由。比如說他事先向法院申請改期,家裡有喪事。通常法院會改期,可是來不及通知我們這邊,法官可能就照樣開了。有時書記官會先跟我們說:對方有申請改期。 第二種:送達的問題。法院的開庭通知書必須合法送達到當事人手上。如果對方行蹤不明、居住地沒有人收,通知沒有合法送達,法官通常不會讓開庭繼續下去,而是優先處理送達問題——例如再查報新的戶籍謄本、確認送達地址是否過期,或進行公示送達。 第三種:故意不來。有些人看到開庭通知以為是詐騙集團就不理;有些人欠錢,打定主意拖一天算一天;也有人不敢面對。 第四種:烏龍。記錯時間、忘記了,或跑錯法院。這種情況真的很常發生。 舉個例子:士林地方法院的刑事庭在士林區,民事庭卻在內湖區公所旁邊。如果收到開庭通知後直接叫計程車說去「士林地方法院」,很可能跑去刑事庭,到了才發現自己的案子是民事庭,要去內湖。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高等法院;而以前叫「板橋地方法院」的,根本不在板橋,是在土城。所以收到開庭通知,一定要仔細看地址,不要自己查法院名稱就以為找到了。 --- 對方沒來,我們可以怎麼做? 如果對方已經合法通知,但沒有正當理由缺席,我們有兩個選擇: 選擇一:申請一造辯論判決 一造辯論,白話來說就是「我自己跟自己辯論」。一般來講辯論要兩造,但對方既然合法通知之後自己不來,法院不一定要等他。我可以申請一造辯論判決。 這在一般人身上或許不常見,但在銀行卡債案件或電信費催收案件裡非常常見。台北簡易庭有時一個早上就有一堆一造辯論判決,因為欠電信費或欠卡債的債務人就是不來,銀行或電信公司的法務專員就申請一造辯論,大概兩三分鐘就結束了,因為案情很明確。 一造辯論不代表申請那一方一定贏。 即使對方沒來,如果你提的事證不足以讓法官認定事實,法官一樣不會判你勝訴。比如你只有書狀說對方欠你錢,但沒有做基本舉證,法官不會光憑你的主張就判你贏。 另外,對方雖然人沒來,但如果他事先提出了答辯狀說明你的起訴有哪些問題,法官還是會看那份答辯狀。書狀寫得清楚,而你這邊的事實說明不夠,申請一造辯論還是可能輸。 一造辯論的優點是快:不用再開第二庭、第三庭等對方,節省時間和費用。 缺點是:若事證不明確,仍有敗訴風險;如果事後發現送達有瑕疵,對方可透過上訴主張「我根本沒收到開庭通知,你們就自己判了」,並請求救濟。 所以如果要申請一造辯論判決,書狀的理由構成、證據的收集,都不能馬虎。要讓法官相信:即使今天對方來了,我的主張也站得住腳。 選擇二:聲請改期 如果案件不急、我方事證還想補充,或者還希望調查某些資料,也可以告訴法院:我們希望擇定下次庭期。這樣法官就會改期,等下次再進行辯論。 注意程序階段:如果開庭通知上載明的是「準備程序」,就無法直接進行一造辯論。一造辯論必須在言詞辯論程序才能進行。如果目前是準備程序,要先讓準備程序終結,進入言詞辯論,才可以申請一造辯論判決。 --- 結語 希望這一集《法律護身符》能讓你知道:對方如果沒來、放你鴿子,你還有哪些因應方式。這一集就講到這裡,我是張倍齊律師,我們下一集再見。
對方沒來開庭,是申請一造辯論加速終結,還是聲請改期等下次?這個判斷要看送達是否合法、目前是哪個訴訟程序、己方事證是否已充分,才能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如果你遇到開庭被放鴿子的情況,或不確定該怎麼因應,歡迎聯繫張倍齊律師,在正式開庭前先釐清策略方向。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