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437|分割共有物訴訟的無間地獄(上):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437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本集是「分割共有物訴訟的無間地獄」上集。張倍齊律師從分割共有物訴訟被民庭法官列為「最不想辦」案件的現象出發,說明這類訴訟為何如此拖累所有人。 共有不動產往往源自數代家族繼承,從祖父那一代的一塊土地,歷經三代、四代繁衍,共有人輕易就超過百人。當事人一旦進入訴訟,每提出一份書狀就要製作幾十甚至上百份繕本;每一次開庭通知,法院必須逐一確認送達,只要有一人地址不明、人在國外,送達就可能延誤半年以上。 開庭當天的秩序維持是另一個難題:幾十人同時到庭,每個人都想發言,卻可能引發互相吵架的場面。最麻煩的是,訴訟拖得夠久,年長當事人可能去世,繼承人加入後原本九十名被告反而變成九十三名,整個送達流程又要重來——就像九頭蛇砍一顆頭長出兩顆。本集分享一個可行的應對策略:有共識的共有人集合委託同一代理人,集中發言,降低開庭混亂。

本集重點

  • 分割共有物訴訟被民庭法官列為最不想辦(或第二不想辦)的案件,不是誇大
  • 土地經過三代至五代繼承,共有人上百人並不罕見
  • 每份書狀都要製作幾十到上百份繕本,開庭通知送達可能耗費半年以上
  • 只要一位當事人地址不明或人在國外,送達流程就可能嚴重延誤
  • 訴訟途中當事人死亡,繼承人承受訴訟後當事人數反而增加,整個送達重新啟動
  • 幾十名當事人同時出庭,秩序維持和身份核對都是巨大挑戰
  • 建議:有共識的共有人集合委託同一位代理人出庭,代理人可代收文書,也能有效率地統一表達意見
  • 下集將繼續討論分割共有物的分割方式與應注意事項

本集提到的法律概念

  • 分割共有物訴訟:共有不動產無法協議分割時,可依民事訴訟程序提起
  • 訴訟代理人代收文書:訴訟代理人可代替當事人收受法院文書,減少送達延誤
  • 國外送達程序:須透過外交部轉駐外辦事處辦理
  • 繼承人承受訴訟:當事人死亡後,繼承人需承受訴訟程序繼續進行
  • 委任狀公文書認證:海外當事人出具委任狀須經認證程序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確認自己在共有不動產上的持分比例與持分來源(購買或繼承)
  • 調查目前全體共有人名冊及其現居地址(含海外共有人)
  • 確認不動產的使用現況(有無人居住、出租、空置)
  • 整理自己對分割方式的初步意見(是否同意原物分割或變價分割)
  • 若已收到起訴狀,確認自己是否需要委任代理人
  • 若人在海外,確認委任狀的公文書認證程序與所需時間
  • 若與其他共有人有共識,討論是否集合委託同一代理人降低訴訟負擔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可讀版本,已校正 ASR 錯字、刪去重複贅句,保留張倍齊律師核心論述脈絡。 --- 開場:為什麼叫無間地獄 大家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要講的主題是「分割共有物訴訟的無間地獄」。這個標題比較聳動,把一個訴訟講成無間地獄。無間地獄就是一再循環、一再輪迴,永遠出不來的狀態。 分割共有物訴訟被我講成無間地獄,其實不只是我這樣講。我近期看到社群媒體上有法官在分享,問說「最討厭的訴訟是什麼?」第一名大概就是分割共有物訴訟——全國民庭法官大概都有共識,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分割共有物訴訟,聽起來就是把土地、房子、財產分一分,為什麼那麼恐怖?我跟大家說明。 --- 共有人為何動輒上百人 大家有時候想說共有物不過就是兩兄弟、三兄弟,但如果今天是一塊土地,從日治時代留下來,經過三代、四代、甚至五代,當初阿公一個人購買的土地,阿公生了六個小孩,六個小孩又各自生了三到四個小孩,再加上配偶也有繼承份額,到了四代五代,上百名共有人真的不奇怪,也不誇張。 如果你去法院,走廊上第一法庭外等庭的人特別多,人數高達二三十人,我跟你說,99% 就是分割共有物訴訟。一般案件就是原告、被告加上律師,兩邊各兩三個人就很多了。分割共有物訴訟一個案件可能就有 30 人、50 人,甚至上百人。 --- 送達問題:光是送達就要半年以上 人多最累的,是每次提出書狀,原告就要製作一份繕本給每一位被告;法院也要製作一份開庭通知送給每一個人。聽起來只是多印幾份紙,但問題是法院必須逐一確認開庭通知有沒有送達成功,只要有一個人沒收到,日後判決就可能有瑕疵。 以幾十名共有人的案件來說,光是送達就要抓半年以上。如果有一個人地址不明、行蹤不明,或人在國外,送達文書就要透過外交部轉駐外辦事處,辦事處再轉給當事人,再把送達資料回報給法院,中間只要有一個人沒收到,流程就得重來。 --- 開庭秩序:幾十人同時到庭的混亂 送達是痛苦之一,開庭秩序是另一個挑戰。幾十個當事人同時到庭,光是核對身份證件、確認本人就是一大工程,有人委託三叔公、三叔公又委託另一個副代理人,層層疊疊。開庭時大家都想發言,從屏東來台中開庭的、老家在屏東台北人來屏東地院的,每個人給兩分鐘,五十個人就要一百分鐘,而且有時候還會吵架,聽到別人講了不服氣還要回應。 --- 應對策略:集合委託同一代理人 比較適合的做法是:幾個有共識的共有人集合委託同一位代理人出庭。訴訟代理人可以幫忙代收法院文書,你人在美國、瑞典、挪威,只要辦好委任狀的公文書認證程序,就可以透過代理人發言。 法官會讓代理人講久一點,因為一個代理人代表 30 位被告,法官知道那是 30 個人的共同意見,自然會重視。 當然,能不能拿到那麼多人的委託書,就看你平常跟大家的關係了。分割共有物訴訟的共有人往往都是遠親,從上上一代就沒有聯絡,要找齊委託書並不容易。 --- 最怕:訴訟途中有人去世 這種案子最怕的情況是有人去世。100 個人身處訴訟、訴訟又拖了一年多,難免有人因為疾病或意外去世。一個老爺爺去世,原本是 90 名被告之一,去世後他的繼承人有四個,這四個人又要承受訴訟,當事人不是從 90 變 89,而是從 90 變 93。 送達又要重新啟動,如果繼承人又有人住在國外,整個流程再走一遍。過了半年,另一個老奶奶又走了,就像九頭蛇,砍掉一顆頭又長出兩顆。有些分割共有物案件打個六七年,真的不奇怪。 這就是為什麼法官那麼不喜歡這種案件,光是程序事項就足以讓法院精疲力竭。 下集我們繼續討論分割共有物的方式,以及共有人應該注意的事情。

本集提醒

共有不動產的分割訴訟比多數人預期的複雜得多,涉及的人數、送達程序、分割方式都需要在提告或應訴前先釐清。如果您目前面臨共有不動產無法協議的困境,或已收到分割共有物訴訟的起訴狀,建議盡早就您的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如需了解您的案件應如何處理,歡迎洽詢張倍齊律師。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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