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不回家怎麼辦?律師談夫妻「同居義務」的真相

17 JUN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同居義務」的真相

破除迷思

許多人將「同居義務」誤解為「性生活義務」。但法律上的同居義務,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於同一住所」,不特別指性關係。民法第1001條:「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

貳、配偶不履行同居義務,可強制他回家嗎?

一、「義務」與「強制執行」

雖有同居義務,但無法強制對方回家。因強制同居違反人身自由,法律不採強制執行。

二、勝訴判決的特殊性

即使您告贏「履行同居義務」,法院也只發判決書,無法命警察強制將對方拖回家。贏了官司無法執行。

參、打「履行同居義務」官司還有用嗎?

一、間接效益

勝訴判決確定後,對方仍不履行同居:

二、實務風向:為何較少人先告?

近年實務演變:

肆、結語:面對分居或不履行同居

應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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