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怎麼折舊,網站自動幫你算

14 MAY 2024 張倍齊律師

車禍賠償怎麼折舊,網站自動幫你算。

 

一、折舊要先區分「工資」與「材料」

發生車禍後,除了人身損害(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以外,

另一個也會有的損害就是汽車修繕費用,

而民法的賠償原則,是「回復原狀」,因此汽車若非全新的新車,就會有折舊的問題。

例如:2年車齡的汽車車門被撞壞了,修繕完畢後,原本車齡2年的汽車車門換上全新的車門,

雖然這是修繕一定會有的情形(總不可能請修車廠提供剛好也2年的車門來安裝修繕),

不過司法實務上認為需要計算折舊,比較公平。

具體而言,修繕可以分成修繕「工資」與修繕「材料」

「工資」:不管車齡幾年,修車工人的工資都要給付,沒有舊換新的問題,因此工資不需要折舊。

「材料」:會舊換新,需要計算折舊。

 

二、折舊計算方式

法院大多採過往函釋行政院臺(45)財字第4180號令之「固定資產折舊率表」

汽車每年折舊369/1000,經折舊後金額若已經低於成本1/10 ,則以成本1/10計算。

例如:

兩年的汽車修車,修車材料費200,000元,工資50,000元。

第一年折舊:

200,000元 x 0.369(折舊率)=73,800元。

200,000元 x-73,800元(折舊金額)=126,200元。

第二年折舊:

126,200×0.369(折舊率)=46,568元

126,200-46,568(折舊金額)=79,632元

因此該材料應該只剩下79,632元的價值,加上工資50,000元,應賠償129,632元。

 

三、折舊試算

計算上看起來很複雜,不過如果有折舊自動試算表網(網址點此幫忙就很快,

網頁可以選擇司法實務常用折舊方法「定率遞減法 」,作為折舊計算,

下方空白欄位還有「裁判書例稿」,撰寫書狀時可以複製貼上,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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